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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魔都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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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芹子的生活
一、股5261權激勵容易產生公司與員工的股權4102糾紛 股權激1653勵改變了員工單一的僱員身份,成為公司股東。一旦因為員工跳槽或者員工被解聘而引發勞動糾紛,情況就會變得複雜,因為在勞動糾紛之外,不可避免的就會產生公司與員工之間的股權糾紛。對於來講,情況要樂觀很多,因為員工只是的一員,但是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就必須要慎重處理。因此,公司在制定員工持股方案時必須將與員工產生勞動糾紛後的退股方案設計完善,否則極易陷入股權糾紛的泥沼之中。 二、股權激勵應注意持股數量 持股過多造成的後果就是人人都是百萬富翁,,那麼作為高管和員工就會喪失工作的激情,正如報道的那樣,深圳創業板的公司每天都在進行著富翁神話,結果這些公司的老總都去搞其他投資了;持股數量過少,則無法讓高管和員工感受到持股的激勵作用,同樣不會產生凝聚力,因此,對於持股數量的選擇致關重要。 三、股權激勵應平衡好公司創始員工與新進員工的利益 如果不進行認真策劃,股權激勵很容易造成老員工坐吃老本,新員工付出很多卻無法趕超老員工的情形,因此,如何保障老員工作為創始者的利益,又不降低新員工的工作激情就非常重要,否則容易因為造成分配不公,而產生公司分裂。 所以,進行股權激勵時應當分別對創始員工和新進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設計。 四、防止股權激勵造成高管股東對公司控制 股權激勵如果不注意控制,極有可能造成公司被經理層控制或者產生董事會股東會僵局的情形,從而影響公司運營,作為公司創始股東來講,產生這樣的情形也是極其悲哀的。與陳曉之爭應該成為企業家進行股權激勵的警鐘。中,如何保證的控制權應當排在整個的首位。 員工持股的好處: 一. 職工入股後即成為公司的股東; 二. 股東的權利通常簡稱為股權或股東權,是指股東基於其出資在法律上對公司所享有的權利。中國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除該條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條文中都規定了股東的具體權利。 股東權利歸納起來可分為以下十二類: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6)對公司財務和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財簿的查閱權; (7)和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查閱權和複製權; (8)優先認購新股權; (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利和權; (11)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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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創客阿宇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包括兩種型別:(1)企業員工透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我是做旅遊電商的,入職2年時間幫公司做起來3家店鋪,年銷售額達3000萬。
公司提供:網店,資金和場地。
我負責:專案經營,找產品,招人,運營,管理等。
之前是做境外遊的,現在打算做國內遊。
我過去後還是從零開始,之前月薪20k+提成。
現在因為疫情老闆不想給工資,其他部門銷售有去上班的,無底薪40%提成。
其實我過去工作相當於自己在創業,為什麼不自己做?1.沒資質,2.現在疫情從0開始信心不足。
我的待遇該怎麼談?該不該談股份?
我提出的這個方案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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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2020年加入到這家數碼快印公司的老闆是廣東佛山人,這家公司是傢俬營企業,老闆是做外貿起家的,進這家公司之前老闆找我談了好久,也帶我去他的其他幾家店考察了,說是去廣東的一家店裡做管理工作,然後談到工資待遇這塊老闆主動提出了10%的股份,不加工資的部分。因為我之前也沒有接觸過這樣的薪資結構雖然股份很誘人,但是心裡其實還是很忐忑很不安的,我認為投資做生意沒有十足的靠譜不是盈就是虧,盈利了當然都是好談的,假如虧本了像我這樣的分紅肯定是沒有的而且自己的那份投資也是泡湯了的,總而言之股份都必須建立在公司專案盈利的前提下,不然都白扯,哪怕這家公司再大,也一樣拿不到,朋友們這都是在下的一點片面見解,如果有好的想法可以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