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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過河卒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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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坤哥自媒體Vlog
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美國總統具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利,而在美國的歷史上,也有很多總統都發動過戰爭,偏偏是現任被稱為“瘋子”的特朗普總統反而還沒有發起過戰爭,在近代戰爭當中,著名的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爭、科索沃戰爭以及阿富汗戰爭等等,都是美國總統發動的,其中甚至還直接繞過了國會,但是特朗普其實是沒有真正發起過一場戰爭的。
對此很多人產生疑問,美國的軍隊到底是服從於總統還是服從於國會呢?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總統有著國家元首、三軍最高統帥、政府首腦三重身份,美國總統是美軍最高指揮官。因此,美國的軍隊應該服從於美國總統而不是國會,美國作為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雖然國會的權力很大,但是它只能制衡總統的權力,並不是說美國軍隊就應該服從於國會,也不是說美國總統的層次就高於國會。
美國總統是民選產生的,軍隊聽從總統的也沒錯,不過美國總統並不是擁有絕對的權力,雖然他可以控制軍隊,甚至發起戰爭,但是軍隊的軍費以及高階軍官任命的權力都掌握在國會手中,而且向別國宣戰和進入緊急狀態也必須得到國會的同意,雖然有的總統直接繞過國會發起戰爭,但是這個權利只有60天的期限,在緊急情況下總統調動軍隊發動一場有限戰爭,必須要在六十天之內向國會作出解釋。
由此看來,美國軍隊確實應該服從於總統,美國總統的軍權也是美國憲法賦予其的權利,但是軍隊平時的管理和具體事務基本都不是特朗普負責,為了爭取更多的軍費,特朗普也是經常賣慘,以此來向國會企求更多的軍費,來為其所謂的“國防”填補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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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馬哈魚12
答
美國的軍隊不聽總統的,它聽誰的?
總統被選舉出來,不僅僅只是履行總統的權利,更多的是肩負重任就是為美華人民負責。讓人民生活有保障。生活在安定的環境裡,解決一下貧困或失業率很高的問題。
軍隊作為強有力的機關部門,必須要聽總統的命令,除非他違背了美國的憲法規定的許可權,擅自做主的,軍隊有權拒絕執行。
服從命令聽指揮是軍人的天職,但是必須在國家的權利框架下的服從命令聽指揮,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正確的。
服從命令聽指揮不盲目是現代軍隊從野蠻走向文明的一個轉折點,軍人的拒絕執行就是總統他違背了對美國的人民的承諾或憲法賦予的權利的時候。就不聽總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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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雲去哪了
主要原因是這樣的:第一、只要當選美國總統,就是美國軍隊的總司令,這是法律法規定的,不需要任何組織來授權或任命、認可。第二、美國是多黨制國家,軍隊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是屬於國家的,既然是國家軍隊,那麼就應該由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來(總統)出任最高統帥並在需要軍隊參與活動時進行總指揮。軍隊按照嚴格意義上說是國防軍,其中心任務是維持國家的領土完整,維護國家的安全,免遭外來侵略。同時也可以被派往國外執行一些國家需要的海外任務。第三、總統是軍隊總司令,但在重大問題上派兵出征還是有一些制約的,否則總統的權力就無法掌控了。在日本突襲珍珠港後,當時的羅斯福總統首先去的是國會,向國會提出了參加二戰的請求,等到國會授權後總統才能夠派出軍隊。總司令、總統是行政執行部門領導,不是法律制定者,在美國重大行動是要有國會透過法案才能付諸實施的。具體怎麼樣做,得到權力部門授權之後總統就可以具體實施對軍隊的調動和部署了,在美國國會透過的叫“法案”,總統行使權力的依據就是國會透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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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伯泣
美國軍隊為什麼要聽總統的?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軍事力量更是世界第一,而美國的制度和中國也是不一樣的,他們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採取的是三權分立,也就是司法權,行政權,立法權獨立。而就行政權來說,掌握在美國總統手裡,並且美國軍隊直接聽命於總統,當然誰是總統,美國軍隊才會聽命於誰,例如奧巴馬時期,美國軍隊就聽奧巴馬的,而現在特朗普執政,所以美國軍隊只服從特朗普。
而特朗普擁有指揮權,但是負責美國軍隊作戰的則是參謀部,並且這裡大家要分清楚一件事情,參謀部是一直存在的,因為這是軍隊機構,透過能力以及資歷才能夠進入的,並且美國憲法規定,軍人不得從政。
也就是說,美國軍隊裡面現役軍人,不得有任何政治傾向,他們忠於的是美國政府以及當時的總統。當然軍人也有從政的先例,但是前提很明確,就是在從政之前,你得脫離自己的軍隊職務,例如以前美國便有一位知名的軍人總統,叫做艾森豪威爾,他就是軍人改投的政治。
而美國軍隊說白了,其實就是國家的軍隊,當然總統做為國家的元首,他們肯定要聽從元首的命令,並且包括美國核武器按鈕,也只有美國總統才能下達命令。或許說道這裡,大家會覺得美國總統權力很大,想幹嘛就幹嘛,其實還不是這樣的。美國總統只有行政權,而立法權卻屬於議會,也就是說,美國總統也要聽議會的,因為立法權在人家手裡,並且議會可以彈劾總統,因此議會是高於總統的。而要想成為總統,就要透過選舉,例如明年就是美國大選時間,並且有一位華裔身份的美華人準備參選總統,叫做楊安澤。
當然議會是所有美華人透過選舉才產生的,分為參眾兩院,參議員是實行權力,眾議員則有參政權力,和中國相比,其實也是一樣的,因為參議員和眾議員其實身份和人大代表以及政協委員的身份一樣。因此總的來說,美國軍隊之所以聽從總統,就是因為總統是議會選舉產生的,而議會則是由美華人民選舉產生的。因此說美國軍隊聽從於美國總統,不如說美國軍隊聽從於美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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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止戈軍是我
本人博士專業的研究方向為軍事戰略指揮,很榮幸來回答該問題。其實題主所提的這個問題,本質上講,是美國軍隊的指揮體制到底是什麼,如何實施指揮的問題?
下面,我就從這個角度進行具體分析:
美國軍隊不聽總統指揮行不行?行不行,不是哪個人、哪個機構說了算,最好要有法律上的依據。根據已生效200多年的美國憲法,美國總統是美國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這就是軍隊聽從總統指揮的最高法律依據,換一句話說,是有法可依的,其指揮軍隊的權力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賦予的,不是總統個人爭取的,也不是美國哪個部門為了拍馬屁送給總統的禮物。還可以說,不管誰當美國總統,也不管他是民主黨人,還是共和黨人;不管他是白人,還是黑人;不管他是男人,還是女人;不管他是天才,還是傻X;不管他是軍事家,還是像我們一樣的軍事發燒友,只要在美國總統這個位子上,就具有指揮美國武裝力量的全部職權。
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和今年1月份離職的防長馬蒂斯
美軍指揮體制到底是怎麼樣的?所謂指揮體制,簡單地講,就是指揮機構的設立和維持其正常運轉的相關制度。美軍指揮體制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才變得相對成熟。除了上面提到的美國憲法對武裝力量的指揮問題作了相關的規定,1947年透過的“國家安全法”、1986年透過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等法律,對美軍形成完善成熟的指揮體制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特別是經過像海灣戰爭等這樣的高烈度戰爭實踐檢驗,證明是完全可行的。美軍中央戰區司令、海灣戰爭多國部隊總司令施瓦茨科普夫四星上將在戰後曾說,“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是保障海灣戰爭勝利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美軍的指揮鏈為:總統—國防部—聯合司令部或者特種司令部。參聯會主席根據總統或國防部長的決定是否參加指揮鏈。
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是幹什麼的?這是一個值得特別注意的問題,美軍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不是美軍的總參謀部,美軍也沒有總參謀部。同樣,根據1986年透過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該會議不具有指揮武裝力量的權力。它是幹啥的呢?它本身是一個龐大的機構,主要負責制定戰略戰役計劃、各種條令教令等規範,使各軍兵種能更好地融合,達到最大限度發揮聯合作戰的效能之目的。僅此而已。美軍參聯會全家福
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幹什麼的?這是一個與本題相關的問題,在此一併介紹以正視聽。該委員會只是美國總統的一個幕僚機構,相當於軍師,起諮詢作用,不具有釋出作戰指令的權力。正式成員只有4名,分別為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和防長。其他人員要參加,需經總統特批。該委員會主要負責國際和軍事方面的安全工作。前奧巴馬政府要員正關注美軍搜尋擊斃本·拉登的實況
以上分析了美國軍隊為什麼要聽總統指揮的相關依據,介紹了美軍現行的指揮鏈構成,以及美軍參聯會和國安會的情況,對了解美軍的指揮體制有一定的幫助,但美軍的指揮體制要完全搞清楚,也不是一篇小文能承擔得起的,總之還是蠻複雜的。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
一家之言,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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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卑虎
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度,命令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下達,有參謀長聯席會議指定具體方案,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負責是否透過具體方案,通過後由各個司令部的參謀長傳達給軍事主官,軍事主官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靈活執行,是執行,而具體的後勤裝備,有眾議院軍事委員會制定備忘錄,由國防部提供,包括輜重和情報,這是兩個系統共同形成的專區指揮系統,將軍們要在這個系統裡指揮,是有一個大的框架的,將可以不知兵,兵也可以不知將,作為將軍,給你用什麼校官和尉官,你將軍就用什麼,不要有那麼多毛病,平時的訓練是由參謀長考核的軍士長和士官長負責的,戰時校官都不熟悉自己手下的兵,一個軍事單位,注重的是自己部隊的軍事傳統如101空降師和自己部隊的戰略屬性,如第82空降師,具體是什麼將軍和校官,得看他們具體怎麼指揮,也不能大幅度的改變國家給的命令體系,通訊這麼發達,沒有什麼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允許整沒用的,就算有俄羅斯一級的國家軍事對手,所有通訊,模組化的訓練和軍事理論體系也不允許將軍們做"軍棋推演"的50種情況以外的選擇,放在宋朝就不對,放在現在就是對的,將軍們哪有那麼多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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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漫步者962
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代表人民的利益。所以軍隊實際上是聽人民的。但總統也要遵守法律,也不是總統想怎麼樣都可以,還有國會。總統違法的命令,軍隊可以拒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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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正看世界美國軍隊不聽美國總統的聽誰的?通常認為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各項權利都分得非常明確。立法權在國會手中,行政權在聯邦政府手中,司法權在美國法院手中。然而美國的軍權卻的的確確屬於美國總統權力的範疇,就是美國的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利,甚至可以說是美國總統的職責。
由此看來,美國的總統的權利還是非常大的,美國聯邦憲法定義的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還是三軍總司令;可以說美國的總統是軍政大權於一身,能全權代表國家(國家元首),絕對不是一個虛君。
當然美國總統的權利雖然大,但還是受到議會的巨大制約。美國總統再怎麼掌握軍權,最終美國軍隊的軍費預算還是需要國會的投票批准。一般情況下,美國總統基本上是不過問美國軍隊的具體事務,有專門的人管理。
我們知道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當然軍事也是世界上最強的,遍佈世界各地的軍事基地和航母編隊就能看得出美國軍事力量的強大。美國軍隊具體由美國陸軍,美國海軍,美國空軍,美國海軍陸戰隊和美國海岸警衛隊所構成。目前美國軍隊總數為134萬,每年軍費超過7000億美元,也是世界軍費支出最多的國家。
通常來說,美國軍隊事務是由美國國防部長具體負責,而軍隊的指揮權則是在美國各軍種的參謀長手中,他們共同組成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來制定作戰方案並實施。當然最終的決策權還在美國總統手中,畢竟總統才是軍隊的最高統帥。
可以說美國總統的權力最大的時刻就是美國處於戰爭狀態,到那時美國所有的軍事力量都歸美國總統指揮,包括美國各州的國民警衛隊,可以說槍炮聲一響,所有美國的軍事力量都得聽美國總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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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號風手
美國的國父當初設計體制的時候是模仿英國的君主立憲。總統想當於君主,只不過是選舉出來的君主。
這個事情其實跟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那時候美國的國父們根本不相信民主,甚至連聯邦都不想建立。不過那時候馬薩諸塞州的謝司起義讓美國的國父們不得加上聯邦政府的權力。
當時謝司就是高喊民主口號發動起義,起義軍最多的時候達到15000人,當時的情況讓把美國的那些國父們嚇了一跳,讓他們認識到建立一個強有力聯邦政府的重要性。
考慮到可能會有突發事情發生,比如說像謝司這種起義,政府面對這種情況的反應速度越快越好。反應的速度越快,就越能在第一時間調集軍隊,把這種突發事件壓制在萌芽的狀態,避年事態的擴充套件。
但是政府要想在應對突發事件時,迅速的做出反應,那就得給予執政者充分的權力。而這個充分的權力就中央集權,也只有集權才能在第一時間果斷的調集軍隊,下達平叛命令。
由此美國的國父們就把這個權力,賦予美國總統,讓總統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必向國會通報,可以馬上下命令,調動美國軍隊採取行動。
不過為了限制總統的權力,只給予總統60天動用軍隊的特權,在60天時間結束的時候,如果國會不批准總統繼續使用軍隊,那麼所有透過緊急狀態調動的美軍必須馬上返回軍營,不返回就被視為叛軍。
美國的那些國父為了讓聯邦政府在應對突發情況時,能夠快速強力的應對,給予了總統臨時調動軍隊的特權。而總統既然有了臨時調動軍隊的特權,那麼自然也就成為了三軍統帥。
假如三軍不聽總統的,那麼總統怎麼調動軍隊去應對突發情況。
為了避免總統應對突發情況時候,無法調動軍隊的事情發生,錯過處理突發事情的最佳時間,由此規定了美國三軍只聽總統的,其他的誰也不聽。
當時美國的國父賦予了總統如此大的權力,也引發了美國內部很多爭議。反對者認為這必將會導致總統獨裁。
據一些資料記載,雙方在報紙上直接開撕。
反對者直接罵美國的國父想,“冕冠上額”、“黃袍加身”。
美國的那些國父也毫不客氣的回撕,“撥弄妖術”,“明娼暗盜”。
總之由於總統的權力太大,那時候吵的很厲害,但是美國的那些國父們也直言不諱的說了,總統就是選舉出來的“君主”,但是有任期限制,不會形成獨裁。
其實這個問題還涉及到當時的時代背景,由於議會是那時候民主的象徵,而議員們常常覺的自己是人民的化身,比較容易對人民妥協。
作為資本家的美國國父們,當然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不但加強總統權力,還削弱議會權力。
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把國會最大的權力立法權拆散,一分為二,分別有眾議院與參議院掌管。
歸根到底是美國的那些國父並不相信民主,在寫憲法的時候直接避開民主兩個字,所以美國憲法中是找不到這個詞的。
當時美國的選舉權是有財產限制的,並不是什麼人都有選舉權的,只有擁有一定財產的人才有選舉權,由此總統必然是他們那些上層的資本家當。
只不過議員是選舉的,他們就怕底下的人選出的議員,只為底下的人服務,才特意拆分了立法權。
在拆散立法權後,美國分成了參議院與眾議院。
參議院的議員就是他們些大資本家選的,而眾議院議員則是下層人選的。
美國的那些國父們還特意強調參議院必須強硬,也是告訴那些由他們選出來的議員,必須對那些自以為是人民化身的眾議院議員強硬。
因此現在我們也看到,眾議院彈劾總統,成功還是失敗,最後完全由參議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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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皓月千山
先說美國的總統是怎麼來的,是不是老百姓選的?如果是老百姓選的,軍隊聽總統的,就說明了這是一支人民的軍隊!
因為得到了大多數人民的授權,從政治的角度,這就表明了總統具有最高的執政合法性,所以軍隊聽總統的,就等於是聽人民的。
美國之所以透過憲法規定總統是武裝力量的總司令,就是要保證軍隊始終在人民的手中。
雖然絕大多數的總統在執政之前並沒有任何軍事履歷,完全可能是軍事上的外行,美國之所以做出這種規定,最主要的就是預防軍隊中的高階將領利用手中的軍權干涉政治事務,甚至謀求國家的最高權力,使民選的政府變成軍人政府。
而總統因為受到任期的限制,不可能無期限地行使武裝部隊的最高長官的權力,因此也不可能和軍隊形成利益共同體,當任期屆滿時,他作為軍隊最高長官的職權也自動終止,因此也不會出現總統憑藉掌握軍權而違反人民意志竊取國家權力的情況。
像當前緬甸軍隊這樣的公然推翻選舉的結果,並用軍隊接管政府的情況,在美國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如果美國軍隊不聽命於總統,就等於說美國不再是一個民主國家,政府不論怎樣改變,都將最終依賴暴力來維持統治。
從整個歷史來看,美國軍隊就算面對沒有任何軍事履歷的總統,依然是保持著忠誠和尊敬的,在美國兩百多年的歷史中,從來沒有發生過軍隊挑戰總統權力的情況,可以從另一方面說明美國文官治軍的方式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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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根本不是這樣的,美國總統只是名義上的擁有美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權,但是事實是美國總統不能也不可能繞過國會直接調動軍隊進行大規模戰爭,美國總統調動軍隊也是有固定流程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但是有一個例外就是海軍陸戰隊是歸總統直接指揮的,總統可以直接派出海軍陸戰隊執行任務,而不需要透過其他任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