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糾紛,一般常見於父母離婚之後或者離婚訴訟中同時提出。父母未離婚時,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一方支付撫養費,一直存疑。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系法定義務,且該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正常情況下,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收入除特定情形外均為共同財產,因此關於孩子的支出,無論是來自於母親的收入還是父親的收入,均視為父母共同履行撫養義務。但如果父母分居,不隨孩子生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子女則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其支付相應的費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婚內撫養費”。
但應當注意的是:
(1)“婚內撫養費”是基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而產生,因此權利主體即原告是子女,而不是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
(2)支付撫養費並不是履行撫養義務的唯一方式。為孩子購買生活用品、支付醫療費等費用,可視為已經履行相應義務;為家庭生活支出費用(如償還家庭房屋貸款、車輛貸款等),也屬於為子女創造生活條件的一部分,可視為履行撫養義務。
(3)“婚內撫養費”,有一定的過渡性,原則上只能主張已經產生的費用,無法主張至子女成年並獨立生活時止,可在離婚訴訟中由父母一方一併提出。
在生活中,父母之間的關係出現裂痕,往往會波及孩子。如果成年人之間的問題妥善解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則不會因撫養費而疏離。
撫養費糾紛,一般常見於父母離婚之後或者離婚訴訟中同時提出。父母未離婚時,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一方支付撫養費,一直存疑。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系法定義務,且該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正常情況下,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的收入除特定情形外均為共同財產,因此關於孩子的支出,無論是來自於母親的收入還是父親的收入,均視為父母共同履行撫養義務。但如果父母分居,不隨孩子生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子女則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其支付相應的費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婚內撫養費”。
但應當注意的是:
(1)“婚內撫養費”是基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而產生,因此權利主體即原告是子女,而不是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
(2)支付撫養費並不是履行撫養義務的唯一方式。為孩子購買生活用品、支付醫療費等費用,可視為已經履行相應義務;為家庭生活支出費用(如償還家庭房屋貸款、車輛貸款等),也屬於為子女創造生活條件的一部分,可視為履行撫養義務。
(3)“婚內撫養費”,有一定的過渡性,原則上只能主張已經產生的費用,無法主張至子女成年並獨立生活時止,可在離婚訴訟中由父母一方一併提出。
在生活中,父母之間的關係出現裂痕,往往會波及孩子。如果成年人之間的問題妥善解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則不會因撫養費而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