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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春天的原野2020

    世間的人千奇百怪,房屋漏水樓下刁難,我覺得好奇怪啊。我覺得頂多樓下的罵罵,配合做的就行了,刁難的話,不是他樓下自己受罪嗎?

  • 2 # 日不落語錄

    個人認為,錯在樓上,刁難也是正常的,解決問才是關鍵,1先賠禮道歉,2拿出解決方案雙方協商看看能否達到一致,3如果意見不一,雙方不能一致,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式

  • 3 # 風雨陽光濛濛豬

    剛看到這標題有點感覺本末倒置了,通常是樓上漏水,漏下埋怨吧?我親身經歷著樓上漏水的困惑,真的很煩心,找需物業要求找樓上的協商處理,結果兩個月過了,物業都是推脫樓上業主沒在家,要不在上班,要不打電話沒人接,這一拖再拖,結果還得自己找的物業要了樓上的電話進行溝通,當初的答案是我樓下漏水是他的樓上漏水導致的,不是他的問題,我當時聽了覺得好笑又好氣,到底有沒有常識呢?他的樓上沒漏水,只有我這層漏水,為什麼他可以直接繞過去不關他的事?我好說歹說,如果你住的樓層漏水,你會怎麼辦?他說自然是找樓上的,大家說他是不是自打嘴巴呢?問題是他樓上並沒有漏水呀,是他那層漏水,結果我天天承受著“滴水之恩”呢?真是有理說不清呀!我後來直接說了一句話,將心比心,假如我住在樓上,天天給你個“滴水之恩”你接受嗎?你又是如何的想法與做法?後來拗不過情感,最終會是大家協商瞭解決的方法,雖然方法並不理想,但也算做了讓步,希望儘快改善處理好吧!不然真的要去居委會理論解決了!

  • 4 # 小城市裡小生活

    一般情況下協商一下看看,漏成什麼樣給人家造成多大損失,態度要好畢竟人家是受害者,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家被淹了你是什麼心情,所以要求不過分就答應了。要是過分刁難那就走法律途徑解決。這種事很多法律也很方便,雙方誰也不用擔心了。

  • 5 # 孝順在個人

    我很高興回答,這個問答,正中了我家樓上漏到我家的事情,那是在去年五一節過後,樓上裝修,找了一些馬路上的裝修隊,也很不專業,所以砸牆,竟然把水錶和水管給砸漏了,大水一直噴在水面有半尺高,他們也害怕了,不知所措,那天我們出門剛回家,進門一看,家裡成了水簾洞,水嘩啦啦順著牆縫,還有吸頂燈的位置流著大水,我馬上上樓上看一下,我一看簡直是成了水牢,把我氣的,指著他們說,你們會不會裝修,當時,很氣憤,這時漏水一個多小時了,他們用長管接在漏管上,往窗外排水,把我家的外掛空調也被淹了,我馬上找樓上房東,房東說找裝修經理,她不管,把我氣的去找物業經理,經理來看停止裝修,把裝修那幫人給趕走了。

    那樓上的房主,晚上下班才到我家看一下,輕描淡寫地說一些不負任的話,她說明天給裝修經理叫我家看下,第二天裝修經理是個年青人,很懂禮貌,給我講了怎麼賠付之事,這事剛發生完,又找了一些裝修隊,又把廁所給砸漏了,我又找了經理,經理一看非常生氣,又把這幫人給趕走了,經過裝修這麼折騰,好長時間沒裝修了,樓上房主一點賠禮道歉的意思沒有,反而理直氣壯的和我說的不三不四,我又找了裝修經理,經理說,我到你家談談賠付的問題,第二天經理來我家,樓上男人到我家,樓上那女人要上我家,我立即說,不行,因為在漏我家房時,她不負責的態度,今天賠錢她要來,那萬萬不可能的,經過經理的計算,給我賠付,6000元,當時樓上男人還想把錢給他,我說,你想的美,我和經理交涉這件事,錢是我要回來,你有什麼資格問我要錢,我也同時向樓上提出賠付,2000元,最終,全部加一起,賠付8000元,其實賠付這些錢,根本不夠,我想,即然到這種地步,也就認了。

    總而言之,我家漏水,樓上的態度根本理解不了,你淹了人家,你就要負責怎麼處理,我們被淹者,還沒去刁難你,你反而變本加厲地不管不顧,我想這樣的家很少有,若是我家漏到樓下,那我肯定去陪禮道謙,去解決問題,所以,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老闆不願意當法定代表人,想找我代替,他是有什麼其他顧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