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郭月明記者
-
2 # 青島創業家
你好,我是山東一家拍賣公司的負責人。應該可以給你一個明確的回覆。
首先如果你已經全額付款,並已拿到拍品。那向拍賣公司要發票,不是需不需要,而是必須。不管從你個人收藏,還是工商監管方面,這都是合理合法的。否則你未來如何有效證明自己是以什麼價格購得的呢?
你透過拍賣獲得的作品,和錢票有關的,有以下幾個部分:
1.拍賣當天,交納保證金,目前以10萬至50萬居多。會以預售權等方式辦理,然後以POS機小票和押金條的方式給你。
2.你如何當日沒有在拍賣購得任何拍品,保證金無條件退還,但是銀行可能會有1到3個工作日的到帳期。押金條和小票交回拍賣公司。
3.如果你當日有成交拍品,要看保證金是不是夠成交價加拍賣費(以成交價15%居多)。如果夠,扣除拍品成交價和拍賣費(當天成交一般會有2個點的優惠),剩下的保證金如數退款。當然也可以先交錢,然後全額退保證金。這時拍品可以拿走,發票也可以直接開,或一週內郵寄。注意發票金額是拍品成交價加13%到15%的手續費。
4.如果保證金不夠拍品成交價,那會有1個月左右的付款週期,這個時期不能開發票,必須全額付款後才能拿到拍品和發票。
另外,友情提示,字畫收藏最重要的就是傳承有續,這裡面拍賣公司的信用背書,時間,價格,甚至合影,相關文字證明都是未來你收藏價格和升值的有力證據。
《拍賣法》也有明確說明,拍賣行不得參與洗錢,不得虛假交易,如果沒有付款而開據發票就是典型的虛假交易了。
另外提示對這方面感興趣的朋友,拍賣公司不能保證拍品是絕對真品,也不會像有些人說的就是專門售假的。但正規拍賣公司不會以鑑定等巧立名目而收取個人使用者任何費用。有些小拍賣公司會收取少量的圖錄費是有的。
在拍賣公司拍得書畫,必須索要發票和鑑定證書,既是保證作品是真品,同時是其價值的有力證據,還有義務督促拍賣公司合法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