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五歲是父母親離婚後生的,非婚生子,現在父母親和爺爺奶奶,孩子,一起居住,孩子父母親經常打架吵鬧不好好的過日子,孩子年齡幼小,怕對孩子造成心理的傷害,這是爺爺奶奶把孩子給偷走藏起來扶養,另外孩子的母親精神不正常,不上班啥也不幹,就知道玩花錢。把孩子偷走爺爺奶奶會負法律責任嗎?如果走法律程式母親能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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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姓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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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及時專業法律服務
依據你陳述的事實分析如下:根據《民法總則》等相關法律規定,1.父母是法定的未成年人監護人,沒有惡意侵害(虐待、性侵、遺棄等)未成年人的正常情況下,當然爺爺不得剝奪。2.不過家庭親情還是要顧及,不能輕易否定,爺爺也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代為父母撫養,沒有什麼不合理的。3.從實際情況來講,父母不努力工作為孩子創造個有利的物質精神成長條件,能履行一個正常的監護人義務嗎。4.與爺爺好好心平氣和談談,自己現在開始努力工作。
你的問題的表述比較混亂,比如孩子怎麼是父母離婚後生的呢?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除非女方提出離婚,否則在女方懷孕和哺乳期內,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申請的。那就姑且認定該孩子的確是在父母雙方離婚後生的,那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第一法定監護人都是其父母。只有在父母不具備監護人資格的情況下,其祖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才能申請成為孩子的監護人。如你所述,爺爺奶奶擔心孩子身心受到傷害,將孩子偷走自己撫養。您用了偷字,顯然也是認可爺爺奶奶沒有經過母親一方同意的。這在法律上面是不允許的,往重了說,如果不是孩子的爺爺奶奶,構成拐騙兒童罪都有可能。孩子父母的精神是否正常,是否還具備法定監護人的資格,不是爺爺奶奶或者孩子父親說了算的,要經過相關部門的鑑定和法院相應的程式,如透過鑑定,認為其母親的確精神有問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無行為能力人,不再具備法定監護人的資格,那麼也要透過法院訴訟的途徑,才能暫時去除還母親的法定監護人身份,但即便如此,孩子的爺爺奶奶也不當然就具備法定監護人身份,因為孩子的父親仍然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監護人。所以,如果如您所述,孩子的母親如果認為自身沒有任何不適合當法定監護人的情形,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主張自己對孩子的撫養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