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情非鎖己

    因為所謂的為了孩子。

    要不就是還想挽留。

    要不最壞的一種,為了解決生理需求,在沒找到下一個之前。

    不管哪種原因,這樣沒名沒分的住在一起,始終不是最好的選擇,我個人表示接受不了。僅供參考。

  • 2 # 貳囍孖

    就是活該沒人愛的男人。都離婚了還住在一起是怕誰不隔應?

    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

    那為什麼要離婚。

    為了不讓自己看上去那麼薄情?

    那為什麼要離婚,接著過唄。

    為了成為前妻炫耀的資本?

    看這條舔狗,離了婚還任由我為所欲為。

    為了讓新的感情膈應到家?

    人家好好的一個女的為什麼要跟著你受這種窩囊氣。

  • 3 # 明月灑銀輝

    婚姻講究的是愛和感情,男孩女孩因愛和情攜手走進婚姻,又進一步用紛繁瑣碎的生活細節將愛和情隱匿淹沒。或許因為看錯人,或許因脾氣性格不合,或許因生活小事產生分歧,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或想用離婚引起對方重視,或用離婚懲罰對方,導致婚姻進入另一個選擇程式—離婚。

    離婚本是一拍兩散,各奔東西。可卻有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出現。這或許是因為某種利益或責任的捆綁,例如孩子,例如房子,更例如覺得離婚有些衝動草率,住在一起為復婚做鋪墊……

    如果最直接目的是為了孩子,不傷害孩子,不希望孩子知道父母離婚而導致心理創傷,就可以對孩子隱瞞離婚事實,假裝夫妻同住一個屋簷下,暫時不考慮開始新的感情,繼續維持到孩子長大成人,考入大學;如果同住一個屋簷下是對婚姻存有希望,想改變而復婚,那就共同作出努力,各自檢討自己,改變自己,彌補自己,不要任由原狀自由發展。否則於復婚無任何幫助。那麼同住一個屋簷下就沒有任何意義,還不如各自去找尋自己的幸福。

    總之,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繼續以前妻前夫身份同住一個屋簷下,是很尷尬的,不可能做到從容,也無幸福可談。慎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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