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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在齊齊哈爾排水處包的活!5.1開始工作,工長把身體證要去說排水處給上保險。5.30號我工作中腳砸骨折,醫院所有費用到現在我自己拿,醫生說5-6個月幹不了活,老闆說排水處沒給上保險,老闆也不聞不問!我下不了地!現在應該怎麼辦!希望朋友們幫我出出辦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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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F雙月

    你一開始上班的時候有簽字嗎?至少可以證明你是這兒的工人,如果旁邊有其他工人看見你是在工作中受的傷。向他的上面主管部門反映,看能不能解決?

  • 2 # 王立彬大哥

    你的這事說實在的很麻煩!你如果有勞動合同帶上,找街道或者區裡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我估計沒有合同,有合同也可以法院起訴申請賠償治療醫藥費,工資,誤工費等!不能保證完全滿意,水務暑也算是用工第三方!

  • 3 # 綠水青山1390

    你的問題要從二方面去談。首先,你為老闆打工,老闆是否為你依法繳納社保基金,至於接外單位排水處生產任務是另一會事,因為你的編制屬老闆公司內員工。

    如老闆和你本人已繳納社保,就沒問題,可憑你負傷後就醫病歷卡去地區社保機構鑑定工傷級別後,由社保機構賠償。如公司老闆未能依法繳納社保金,屬違法,那麼主要責任由老闆承擔,可追索。

    其次,外包排水處單位既然拿了你的身份證登記買份商業意外險,有根有據,何況你老闆也知道,無論是早辦晚辦,節骨眼上恰恰是你出了工傷事故,那麼人應講信用,

    更何況是單位,理應做事講話要算數,由老闆出面交涉,既使商業險還未買,但白紙黑字已寫名,且身份證也給予登記,排水處也應作出相應賠償。否則,當地勞動執法大隊或勞動仲裁機構可接受你的申訴,討回公道。

  • 4 # 傳峰看世界

    你這個事情很鬧心,但也不必著慌,要穩定情緒好好養好病。

    我的看法是:

    一是保險沒有保上,肯定保險公司不能管,沒有理賠的可能。

    二是工傷是肯定的。要等到治癒之後要到相關部檢查是否能評殘?

    三是你是否簽定用工合同?如果簽了,按勞動法執行。

    四是如果沒簽用工合同,幹活、受傷、治療等過程都要有證人證據證明,用以維權。

    五是自已可以先找律師(一般政府司法部門有免費救助的律師)維權。先與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通再立案透過法院途徑。

    六是老闆肯定是在經濟上應負全責的。

    上述幾點拙見不知你認可否?

  • 5 # 戶外荒野求生拓展

    你這種情況要走法律程式了,你個人和老闆是僱傭關係,你在工作中出現的傷害屬於工傷事故,可以要求老闆先治療,然後再去做傷殘鑑定!至於勞動合同沒有籤也沒有關係,你的事實勞動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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