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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是本人啊192

    是藥就有幾分的偏性,而這個偏性對證,就不是毒,不對證就是毒(偏性產生的傷害)。

    古人云:“是藥三分毒。”中國最早的醫學專著《內經》對如何用藥十分講究,將藥分為大毒、常毒、小毒、無毒。治療疾病要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當今不少的人認為中藥大多數源出於天然的動植物和純中藥製劑,比化學藥品的藥性平和而安全,總認為不會發生藥物毒副作用。其實不然,如果任意濫用,亂役藥石,同樣亦會發生毒副作用。

  • 2 # 羲龍青柏

    “是藥三分毒”不是沒道理,補品用對了就沒有毒,不是補品就任何人都能用的,有些人就不能用補品,用了實得其反,就要出問題,藥是控制病情,用對了就起到很好的作用。

  • 3 # 醫路幸福

    肯定呀!毒有兩種含義,一種是狹義上的毒不一定有,但廣義上的毒指用藥之後產生的與治療目的不一致的都可以稱毒,包括什麼虛不受補的或者已經很壯實的還繼續去補!絕大多數藥物都要經腎臟排洩,濫用藥物包括所謂的補藥將會增加腎臟受損的機率,引起腎損傷。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亂用藥。

  • 4 # 藥房大叔

    既然前面已經說“是藥三分毒”,後面再問“補藥是否也三分毒,”這其實是一個前後矛盾的偽命題。

    先來說說”是藥三分毒”所指的毒(這裡主要講中藥,不包含西藥),主要是藥物的偏性。中藥學中講藥物的特性,有寒,涼,溫,熱之分,這就是它們的偏性,即所謂的“毒”。中醫就是利用其偏性來治療人體,因為正常人體內,陰與陽是保持相對平衡的,氣血也平和,一旦陰與陽發生了傾斜,於是疾病就出現了。此時醫生根據所出現的症狀,以及脈診,舌診的結果,採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的對症治療。

    補藥當然也是藥,按照上面的說法來講,補藥當然也有“毒”性。關於補藥,用之得當,有虛之時,及時用之,效如桴鼓。比如中氣虛弱的患者,用補中益氣東加減,療效就很明顯。但補藥用之不當,不要說三分毒,五分,七分都有可能。比如本身就是一個實證的病例,如若誤用人參,後果將不堪設想。

    總結:“是藥三分毒”,我們在用藥時要謹按醫囑,按處方上面的要求來用藥,不能超劑量,超時間服藥,那將對我們的健康造成危害,慎之慎之!

  • 5 # 畫旻子揚

    藥食同源,毒藥就是藥,藥就是毒藥

    《內經》中的“毒”有三重含義:

    一是指病因之毒,指作為疾病外因六淫,即風、寒、暑、溼、燥、火等六種外邪進入體內轉化而成的內在致病原因,為“寒毒”“溼毒”“熱毒”“清毒”“燥毒”等。

    二是藥物之偏性。我們知道,中藥不講有效成分、作用機制,而是講究“性味歸經”,毒就是其中的“性”,也就是偏性。

    在《內經》但凡是指藥,都是毒藥兩字連用,即“毒藥”就是指藥本身。

    比如,《素問·異法方宜論篇》稱:“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這裡“其治宜毒藥”的“毒藥”並不是相對其他無毒的藥,而是相對於“東方的砭石,北方的灸焫,南方的九針,中央的導引按蹻”等其他治療方法。

    當然,毒藥的毒性即偏性越大,作用也就越是峻猛。比如,《素問·湯液醪醴論篇》就有“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

    中醫還有一句話,叫“藥食同源”,說的是沒有偏性的就是食物,有偏性的就是藥物。在《內經》中,沒有偏性的食物也叫"甘藥",指性味甘美、作用平和的物質。

    其三,指用毒藥來進行治療或干預。比如,《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說:“黃帝問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

    是藥三分毒,指的是毒藥偏性的大小

    《素問·五常政大論篇》中有: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就是說,需要根據不同病情,使用偏性大小的毒藥來分別治療,並且對於偏性大,作用峻猛的毒藥,在疾病好轉後應該儘早停用。

    可見,毒藥的偏性可以分為“大毒、常毒、和小毒”,這就是所謂“是藥三分毒”真正含義。

    今天,人們往往不顧概念的出處和文字原本的意涵,根據現代字面含義來望文生義,稱“是藥三分毒”泛指凡是藥物都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而且把“中西藥”摻和在一起說事,完全曲解了中醫經典原本真實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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