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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閱心

    1.戀愛分手?難道戀愛分手還要儀式嗎?還要雙方協商簽字同意?戀愛自由,分手自主,誰都有選擇權。

    2.分手不會毫無徵兆,可能你自己沒意識到,或者懈怠了,以為談戀愛了就是一輩子在一起了。

    3.有牽手就有分手,能享受牽手的甜蜜,也得有接受分手的勇氣。

  • 2 # 凡塵瑣事

    你這樣想非常正常!而且對方也確實是你想的這種人!

    幾種理解:

    1、她與你在一起,可能只是為了不讓自己一個人,讓自己在生活中或工作中顯的不會太孤單。

    2、也許你只是她的一個跳板,一個尋找更好的對像的跳板,相當於騎驢找驢(不好意思,可能不太好,但是很恰當),她需要很好的物質生活,而你滿足不了,但是你又是她沒有找到目標之前最好的依靠,所以當她心目中的目標出現後,她會毫不猶豫的與你分手,你只是一個工具而已就這麼簡單,或者說是背胎!

    3、也許你們之前出現了問題,時間很久了,可是你一直沒有發現,她失望了,所以選擇這種方式分手,但是做為伴侶的你有權知道分手的原因,她也因該給你機會讓你改變,一切好像是建在她個人的痛苦上,對你來說是不公平的,捱了打還不知道為什麼。是很自私也不負責任的表現。

    總之生活中要善於發現,對生活多用點,工作或遊戲不是唯一,如果題主能早點發現你們之間的裂痕,也許還有機會改變她,再如果題主早發現她是一個物質或拜金的女孩,可以先提出分手,也不至於被她傷的那麼突然!

    加油!生活還需要繼續,她沒有與你走到最後,證明她只是你生命中的一個過客,還有更好的姻緣等你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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