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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玫瑰與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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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玉的心理空間
這個問題從兩方面來回答
離婚一般分兩種情況,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一,協議離婚。雙方把子女,財產,撫養費,探視子女時間都做好協商,寫進離婚協議書裡。然後帶好雙方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去民政局離婚就可以了。一般都是要調節一下。如果你們已經協商好,基本都可以辦理離婚了。
如果你們之間沒辦法協商,可以走第二種方式離婚,起訴離婚。
二,法律規定,分居2年就可以離婚了。根據你的情況,已經達到了可以判定離婚的條件。起訴離婚,是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根據事實判定離婚,判定後還是不同意的,法院有半年調節期,半年後調節還是要離婚的,法院判定離婚。雙方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雙方離婚。這是法院判定離婚的程式。
不管生活如何,祝願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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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靠山4
已經分居5年了,在分居期間雙方,絲豪無任何往來發生,包括從來不見過面,分居兩年即可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判決即可離婚。
另外經雙方協商,相約去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也可以。
我對門一戶鄰居夫妻,在分居兩年中,女方回家拿一次衣服,丈夫在家相見,所分居兩年屬無效。
一切只能重新開始,直至第4年後,經法院判決才正式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分居兩年可以提出離婚。但是不能自動離婚。也就是說必須走法律程式。可以提出離婚的前提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而且是經過調節無效的。
什麼才算真正意義上的分居: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的義務。起訴離婚時需提供分居的證據。期中包括: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夫妻雙方的書面協議。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4、夫妻雙方往來的書信、電子郵件等。5、認證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