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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職工,生活在一個很小的鎮子上,每天上下班要到三十多公里以外的村子裡工作,為了方便去年買了一輛汽車,剛開始的時候他就經常蹭我車,我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可是後來天天蹭,天天蹭,直到有一次我在商店那停車等他,然後他去商店買了一瓶飲料自己喝了以後,我就對他特別的反感,後來有一次我買了一箱可樂放在車上他看見了,他說把你那可樂給我喝一瓶唄,從那以後再也不想他坐我車了,三十多歲的人,他不以為然,還是整天坐,從來也不給加油,我們很不順路,他家住樓,我家住平房,他坐我車我還得繞很大一圈去樓區接他,然後再去上班,有和他一棟樓的同事他都不蹭,有很多朋友都說找個藉口說約朋友什麼的,但是隻要是你下班(你約朋友,出去吃飯,修車,去加油站加油之類的藉口也得回到鎮裡面吧),他就非常的順路,我下班故意磨蹭拖延時間,他就在門口等你,大家都走光了也不坐別的同事車,然後你把他送回去了他還會和你說明天早上還是今天這個點吧!主要是有兩點,一個是費用的問題他從來不會說,第二是安全問題,就是因為拼車,蹭車出了事故賠的傾家蕩產的例子有很多,有人說我不是有保險嗎?如果這麼說的話,我就感覺每年幾千塊錢的保險都是給他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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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陽光033

    遇到這種厚臉皮的同事,也真的是件很無奈的事了。

    我們先來說說這個捎帶的潛在風險吧!

    捎帶人出交通事故,車主需承擔責任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順路搭乘、拼車等行為,只要是免費的,均屬於法律界所通稱的“好意同乘”,但“好意同乘”不能免除過失侵權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機動車駕駛人既然同意親屬、鄰居、朋友等免費搭乘車輛,就負有了安全運送搭乘人的保障義務。雖然雙方不存在合同關係,但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根據《民法通則》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人應當根據其過失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們知道了風險之後,要說一說要不要捎帶這個問題!

    對於捎帶這個問題,其實他也是有前提條件的,只有順路的情況下,可以(偶爾)捎帶一下。但是題主也說了,跟同事並不順路,甚至南轅北轍。這種情況下,已經是同事的道德品質有問題了,不需要捎帶。

    接下來,我們說一說如何拒絕同事。

    1.找藉口

    藉故說自己有事,朋友約了,還沒回家等等,然後獨自開車離開,幾次過後,對方識趣自然就不會在蹭(但是題主說了這個辦法好像並沒有什麼用,對方“銅牆鐵壁”,油鹽不進)

    2.找朋友同乘,旁敲側擊

    找個要好的朋友同乘,然後讓你朋友說“今天搭一下我唄”,兩個人順勢聊起油價上漲,車子耗油不少,保養費貴,工資不夠養車的,都不想開了。

    快下車的時候,讓你朋友說一句“這幾天搭車,我付你路費吧!”每天蹭你車,聽了這話估計以後不好意思搭了,或者會主動放棄打車。

    距離條件允許的情況,換成電瓶車

    現在交通新規明文規定,電瓶車不得搭載12歲兒童以上的人。他絕對蹭不到了。

    借錢

    一旦涉及到錢這個事,就不是那麼好說的了。

    直接拒絕

    其實從買飲料以及蹭飲料和這一行為可以看出題主同事,在道德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並且情商不高,這種人說實話,再往上的成就應該是沒有了。直接拒絕了,得罪了也不是大問題。

    而且真的自己不開心了,不想帶還是要直白的說出來,何苦要委屈自己!!!!

  • 2 # 環80520

    感謝邀請!我是個女人,沒這樣的經歷,但是如果是我,肯定不能讓他這樣的長期免費接送,第一:他不是你長輩。第二:也不是你兄弟。第三:更不是個自覺的人!就拿他買個飲料自己喝這件事情,既然他對你可以這麼過分,你還有什麼必要愛面子呢?完全可以直接說不接他!你買車是為了方便自己,可不是為了接送他!你說是不是?

  • 3 # 瀲灩江南

    還是要趕緊想法婉拒的,蹭車,讓你沒有了私人空間,早晚都須想著他,道上辦點私事,也要告知,心煩,你可以停止開車,騎單車或坐公交,也可以找理由搭同事的車,過段時間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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