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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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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求是cny
【小股東不出面表決贊成 大股東不可以增資擴股稀釋股份】
保護大小股東合法權益,是公司法設立制定的基本目標之一。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型別,無論哪種型別的公司,其公司股東,都應當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公司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其他小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A、在有限公司中 小股東可以提起撤銷之訴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大股東如果違規操作議事日程,暗箱擴股稀釋公司股份,致使小股東遭受損失的,小股東有權獲得損失賠償。大股東如果違規操控股東會,形成侵犯小股東權益的增資擴股決議,受損害的小股東,可以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在該項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撤銷之訴,請求法院撤銷該項決議,進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B、在股份公司中 大股東難以暗箱操控完成增資擴股
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發行新股時,必須要經證監會依法核准,必須與相關的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等簽訂相關業務合同。如此嚴格的規程與監管,大股東是沒法暗箱操作,私自擴股,進而侵害小股東合法權益的。公司法第八十七條、八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一百三十四條,分別對此做有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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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翔峰財稅
企業的性質分為兩類,一種是人合第二種是資合。
人合的企業主要是合夥企業。它的增資就是必須要有全體股東或者講合夥人一致同意。
資合的企業主要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東的話語權是按照出資比例來了。像增資類似這種大事,需要出資比例的2/3以上的股份同意即可。也就是說小股東你不同意大股東同意了,增資一樣能透過。
但是程式上也要合法,就是大股東召集增資擴股的股東會需提前通知各股東。
增資擴股的實施跟所持有的股份數量欲增資的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有關係,只要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持有者同意,就可以實施了。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這就意味著只要持有1/3以上表決權,就能從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資行為,從而從根本上避免可能發生的對小股東權益的任意踐踏。當然,在公司成立時如約定重大事項表決須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決權透過的話,則對持股比例低的小股東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