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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翰墨因緣

    其實書法作品如何蓋印章,主要根據作品的內容,章法,留白等等因素考慮,一般有啟首章,結尾用名、號等章,作品中間根據內容需要可以點綴一兩枚相符的閒章,但不可過多,也可不輟,反而更更乾淨。切不可像當今某些展覽上個別人為了做舊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什麼內容統統蓋滿了印章,反而喧賓奪主,適得其反,如狗皮膏藥……得宜的印章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可以使畫面和諧,生動,而且使書畫作品的作者歸屬問題能更加有效的確認。

  • 2 # 肆工齋

    總結一下其中一些小技巧如下: 一,印文以篆入體,切不可以楷,行,草,宋體入印。二,印面,姓名印,名號印多為方形(落款用),但一個作品需鈐蓋兩方以上的印時,可擇不同形式的印面。印面有半圓,長方,圓,橢圓,葫蘆,肖形,隨形等,印文有朱文,白文,朱白相間。

    三,鈐印大小適當,看落款字,不宜大於落款,用圖章,寧小毋大,大則不雅。另印文字數不宜多。

    四,鈐印分主次,位置得當,落款如用兩方章,先蓋朱文,後蓋白文(朱文一般為姓,白文為名或字號)。引首章一般鈐在作品第一行的一二字之間或三四字之間,橫寫作品不須用引首章。落款後蓋章不與地腳齊,要空出一二字。

    五,鈐印視作品風格而定,作品雋美,精巧,飄逸用朱文印為佳,而書體豪放,線條粗,墨色重的作品用白文印為宜。

  • 3 # 麓風軒

    印章是書法章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功能是畫龍點睛、錦上派花。傳統書法章法上對用印十分講究,但時下小品書法、手札書法的流行,蓋章可以靈活處理。

    1、傳統章法要求,一般不超過三枚,但近年來一些作者借鑑古代藏品(收藏者蓋了很多章,比如乾隆)的樣式,在作品中弄一些卷首、題款、題跋,用印就會比較多,只要恰到好處也是可以的,切忌不能喧賓奪主、過猶不及。

    2、印章一般分為朱文印與白文印,前者又稱“陽文印”,後者稱為“陰文印”。從形式分為方形、圓形、長方形與不規則四種,一般方形的應用較廣,從使用型別上來說,有引首章、腰章、名章,其次齋號章,肖形章等。

    3、鈐印過程中,還要注意一些問題,印章的大小一般和題款字型的大小基本相同,大了就笨重,小了又壓不住。

    4、還要注意蓋印的具體位置與其空間佈局。一般來說,一幅作品上印章的個數要根據整幅作品的空間與布白的實際情況來定。同時蓋的位置要恰當,最好不要破壞整體章法的完整性。

    總之,鈐印是一幅書法作品的最後一道工序,馬虎不得,是章法的收尾之作。

  • 4 # 豫見書法

    印章,可以讓書法活起來,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也可以補救書法創作中的遺憾。

    一般來講,一幅書法作品可以蓋三個章。分別是啟首章,名字章,齋號章。

    啟首章,是閒章,多蓋在書法作品開頭第一個字和第二個字中間外側。起到裝飾美觀的作用。一般是扁形的章。

    名字章,蓋在落款的下方。多寫作者的名字。

    齋號章,多在名字章的下方。和名字章一樣,其大小一般比落款字型小一些。

    蓋章的數量,越少越好。一般不超過三個。多了有沖淡主題之嫌。

    印章,出現在書畫作品上,是從宋元以後。目前,宋元之前一些書畫作品上的印章,多是後人收藏或者題跋時加蓋上去的。

    此外,古人還發明有攔腰章等。

    古時候,印章最開始通稱為璽。到秦朝統一中國後,只有天子之印稱為璽,其餘的都稱為印。

    後來,到了漢代,諸侯王稱璽,將軍稱章,其餘稱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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