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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澤澤今天沒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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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飛的隨記
首先,這句富有哲學意味的話不能用簡單的對錯來評判。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杆秤。一萬個讀者心中尚且有一萬個哈姆雷特。
只能說寫出這句話的人處於當時那種情境和背景之下的他更渴望自由。
這句話對於特別嚮往自由的人來說是毋庸置疑的,無自由毋寧死,有了生命和愛情,卻被束縛,不能自己選擇,那還不如死,愛情也是應該有彼此空間和自由的。
而這句話對於尊重生命,熱愛生命的人來說是荒謬的,螻蟻尚且偷生,更何況是人,好死不如賴活著。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自由更是沒有絕對的自由,人活在世間,總要遵守規則等,不可能存在我行我素的自由。自由更多的是一種自我感知。連生命都沒有了,那就無法感知其他任何存在了。
這句話對於愛情至上的痴情人來說,他們也是不敢苟同的,如果彼此深愛的人不能在一起,那與行屍走肉有何區別,生命有何意義。寧願兩人相濡以沫的居於一隅,就是最大的幸福和自由。
其次,生命,愛情,自由為什麼非得去區分對與錯,為什麼又非去衡量孰輕孰重呢。
如若可以完全不要去對立他們,這三者都是我們作為人所渴望擁有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是可以共生的,是可以共同存在,或者至少可以同時擁有兩個的。那豈不美哉。生命是基礎是承載,愛情是養料是幸福,自由是守護,是貫穿始終的。
自由是人類追尋了一生的最終目標,從古至今多少英雄先烈們捨生取義追尋自由,從半殖民地半封建到抗戰再到內戰大家都在為了自由而戰,再說美國獨立,法國革命,英國光榮革命,哪個不是為了自由而戰,舍小家顧大家,捨生命換自由,至於愛情價更高,那也得看值得不值得背叛內心選擇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