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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健身樹洞

    打假,本質是減少資訊不對稱。

    網際網路,看起來是減少了資訊不對稱,但其實,隨著欺詐造假越來越多,營銷方式的多樣性,資訊鴻溝越來越大。

    一件“假貨”並不是毫無價值,只是和“正品”在價值方面大打折扣。比如同一個廠子的貨,貼牌和不貼牌,對個人來講,是兩個價值,兩種滿足程度。

    商家和消費者,本質上無法達成資訊對稱。因為市場本就是飄忽不定,價格永遠有起有伏。

    一件物品在網上無法觸控感知,因此需要靠想象力和生活經驗去腦補。在消費者這邊,出現了極大的資訊不對稱。如果一旦出現貨不對版、誇大宣傳,或者質量有問題,更多時候是消費者來承擔損失。

    資訊不對稱,消費者不知道商品是怎麼來的,原產地、原料、加工技術、物流、經銷商等等,這在以前也許不那麼重要,因為可選擇的商品類別並不多,價格也趨於穩定,比如橙子,豬肉,就只在方圓幾十裡出售;比如絲綢布匹,看得見摸得著,一分錢一分貨。

    但是現在,電商崛起後,各類商品如潮水湧現,新牌子新品類層出不窮且價格更有優勢,老品牌舊品類逐漸失去光環。人們對新物種抱有期待,但也會感覺不放心,對於消費者來說,沒有接觸過的事物,必定會有質疑和猜測。尤其是食品,吃進嘴裡的,格外要關心。

    之前王海打假辛巴燕窩事件,能引起這麼大的轟動,也和燕窩屬於食品、滋補品有關。燕窩的營養價值,見仁見智,在中醫系統內有很強的號召力,但在現代醫學標準下,其實也只是普通蛋白質而已。

    比起實際的營養價值多寡,消費者更關心的是,辛巴燕窩的誇大宣傳,資訊不透明、不對稱,讓消費者受到了欺騙。

    在老羅這邊,壓力也許更小,因為王海尚未找到羅永浩在食品帶貨方面的漏洞,看看辛巴及其粉絲遭受的“多喝點糖水”嘲諷,可想老羅比辛巴的位置更為“舒適”。

    民以食為天,事關健康福祉,食品生產商必須把成分表寫得明明白白。進一步,如果一個新的商家想要更快的切入市場、獲得更多的市場好感,不單要在價格上有所不同,還需要主動的提供商品背後的生產、製作和品牌故事等。

    透明化,看起來是一種“營銷方式”,但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已經成為產品本身的一部分了。比如,同樣價格和品質的兩盒橙子,一盒只有商品成分資訊,一盒帶有成分加溯源資訊,對消費者來講,相同的銷售環境之下,後者顯然更具優勢。

    資訊不對稱的問題無法徹底抹平,但商家主動展示商品的生產關鍵節點,展示食物的製作環境等消費者關心的資訊,以真實服人,更有利於市場競爭。更何況,一些溢價較高的產品,比如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也需要明白無誤的告知消費者產地與生產資訊。

    所以,如果商家主動做產品防偽溯源,能夠減少這種不對稱的現象,從而拋給售後的壓力也會小很多。

    幫大家搜了一圈,現在防偽溯源有很多種,有RFID防偽溯源(大大小小几十家),物聯網+區塊鏈防偽溯源(區塊鏈技術崛起後的新方案),還有真實拍照防偽溯源(時空印APP的輕溯源)……價格從幾十萬到幾十不等。

    還得提一下,這些方案大多數都要買額外的裝置,學習成本也很高。不過有個很奇葩的,就是上面說的幾十塊錢的防偽溯源,是武漢時空印做的一個專案,現在已經有APP了,學習起來比較容易,很適合中小生產商、生鮮小企業使用。

    如果你是一個創業企業,你會選擇做防偽溯源嗎?

  • 2 # 南木匠屋的小九

    沒有深入理解,但是今天偶然讀一篇文章,說是淘寶起家的階段,伴隨著假貨的盛行,品牌商和同行都會僱傭很多的打假人去舉報。

    我覺得是因為假貨越來越多,導致的打假人越來越多。產業!

  • 3 # 秋心兩半838

    傳統意義上的打假是以消費為目的的,訴求也是依據法律獲得應有補償;而職業打假人訴求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經濟賠償或舉報獎勵,只要獲得滿意的經濟賠償就不在關注執法部門對違法行為的查處,他們就是為了獲利。有些人的打假也確實給我們消費者帶來了好處,看清了某些產品虛假宣傳、標籤或包裝上的貓膩等等,假如產品合格沒有瑕疵哪裡還用的著打假啊。國家的法律都寫明瞭陪三倍還是陪十倍,既然產品不合格,廠商就應該付出相應的代價,這是沒有異議的,在我看來職業打假人比奸商可愛多了。

  • 4 # 東言頻道

    1、前不久,一個職業打假人獲得法院支援十倍賠償,職業打假受法律保護。也必然會有更多的職業打假人,為了我們的打假,尤其是食品安全問題,作出貢獻,我是熱切支援的。

    2、這個案例是最好的關於打假的案例,也是推動中國消法最好的指導案例。

    3、只有法律支援職業打假,我們這個社會才會樹立有假必打的輿論氛圍。

    4、以前有些的判罰,純屬腦子進水,助紂為虐。只能讓人猜測有利益關聯。

    5、商品的市場是不應該干預消費動機的,也就是說,無論購買的理由是什麼,消費者的身份都不會改變。

    6、這份二審判決書中表述,“即使是社會公認的職業打假者購買生活資料時,也改變不了其消費者的身份。”“當所有的消費者都覺醒了,都成為潛在的打假者了,那麼製假、售假的行為也就失去了市場。

  • 5 # 山城扁擔

    因為假貨多。一般普通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認識和維權意識不夠專業有了職業打假人的出現對普通民眾來說是好事支援職業打假人!

  • 6 # A開心a

    想杜絕就應該有打假人,只要是合法,就應該支援,既然政府沒時間查,就交給市場吧,你賣假貨就應該承擔假貨的責任。

  • 7 # 19480407

    如真是這樣,那是一件大好事。說明公眾對製假售假的抵制力度增強了。同時也是一件壞事,說明製假售假的越來越多了。

  • 8 # 許伯8

    打假人越來越多是一件好事,可以為人民大眾買安全食品、用品。因這些年假的東西實在太多,光靠政府部門來監管已無法控制,多些民間打假人士參予,人們在購買東西上比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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