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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勤快的懶漢

    在我們這個宇宙裡邊所有的所有的東西都是已經設計好的,正是因為都設計好了,所以一些恆定的東西,比如說光速,它就是一個恆定的速度,不可能存在比光速更快的速度,更不用不用談100倍。

  • 2 # 明TCM

    謝謝提問。宇宙速度是指宇宙膨脹得快慢,也就是宇宙裡星球、星雲、星系的彼此牽引運動的快慢,宇宙速度大小與光速是否有關,試看:地日系也是宇宙中的一部分,它們一方面隨銀河系而作高速運動,另一方面太陽和地球上的光源都發光,其光速是已知恆定的,二者速度是互不干涉、互不影響的,所以相較提問假設命題不成立。

    另外,光是以微觀的波粒質介傳播,如果宇宙速度快於100倍光速的話,試想宏觀的宇宙是以什麼狀態,以何種形式來運動,是把宏觀縮影成微觀,還是宏觀更加宏觀?想一想,具有顛覆性,題設超越了人的認知極限。

  • 3 # 宇宙探索

    從兩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這種假設是沒有意義的假設:假設存在100倍光速的速度,當然光速不變原理(準確地說應該是光速限制)當然就不成立了。這就好像“假設相對論是錯誤的,那麼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不是就錯了?”一個道理。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光速不變原理”無所謂成立與否,因為這個原理本身就是個假設和前提條件,也就是公理,你認同這個原理自然就會相信相對論,當然你也完全有理由不認同這個原理,畢竟它是假設出來的,你甚至可以提出任何其他原理來代替光速不變原理。

    公理,我們都知道,無需證明就像真理一樣。比如最簡單的,兩點之間直線最短,就是真理。說白了本質上也是一種假設。你也可以不接受“兩點之間直線最短”的公理,畢竟兩點之間有無窮多個連線方式,你可以認為有其他方式比直線最短。

    但為何兩點之間直線最短更能被大眾接受?很簡單,符合我們普遍認知。

    光速不變原理當然也是這個道理,只不過假設的過程更為複雜,而光速本身我們很難直接接觸到,所以感受並不明顯。愛因斯坦之所以做出如此大膽的假設,簡單說就是在牛頓經典力學與麥克斯韋方程組不協調的過程中假設的,在不斷地為“以太”學說妥協的過程中假設的,透過直接否定以太來建立“光速不變原理”!

    所以,既然光速不變原理只是一個假設,任何人都完全有理由不接受這個假設,提出自己的假設。但前提是你的假設必須要比愛因斯坦的假設更能詮釋大自然奧秘,而且最重要的是,愛因斯坦只用了這麼一個假設就推匯出來相對論,你的假設能比“光速不變原理”更簡單明瞭嗎?如果你用了很多假設得出來一個結論,大家就沒必要相信你的假設,因為每多一個假設,出錯的機率就更大。

    最後一點,經常有人會質疑相對論,並不是反對他們質疑,而是他們質疑的態度並不對,他們更應該質疑光速不變原理,因為相對論就是以光速不變原理為基礎得出來的(當然還有相對性原理),只要光速不變原理沒錯,相對論就不會出錯。

    結果就很簡單了:對於一個假設(光速不變原理)有什麼好質疑的呢?對於假設要麼接受它要麼不接受它,談不上什麼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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