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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濟南農村的,物件是濰坊的,交往了3年,準備結婚了,因為習俗不一樣,我家為尊重我物件,一切都儘量滿足女方,女方家提出男方給女方家裡26000元,別的一切事情都不管包括傢俱等一切嫁妝都交給男方置辦,男方給女方2.6萬以後,又提出給女方10001當見面禮,因為這10001是給媳婦的,就沒計較,後來給錢了又臨近結婚了女方家人又提出,結婚當天男方要給女方家來參加婚禮的所有人車費共1500元和紅包每人60(包括小孩),並且還要給600元催妝錢,2.6萬女方家人說當彩禮錢,卻都留下了,並且2.6萬一分不返給自己女兒,當自己養老錢,總的算起來男方一次性給女方36001(這些錢不包括那些零碎小錢,像催妝錢,孃家來的車費紅包)並且傢俱一切都男方置辦,我們家都不想為難兒子,也就忍了一切都答應了,但是。結婚當天車跑遠路了,女方嫂子一個勁的跟男方加車錢,不加不行態度強硬很蠻橫。我們給女方這些錢是給媳婦的,讓媳婦置辦自己喜歡的東西的,不是給其父母養老的,養老也不可能是我父母出錢給其養老吧,想問一下大家這樣對我倆公平嗎?現在社會又不是買賣婚姻,發出此貼只是希望大家給評評理,這錢是給他們養老呢還是給媳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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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笑看風雲1900

    我首先回答:男方給的彩禮錢應給女方父母,至於女方父母給不給她女兒是另外一回事。其實現在結婚時的彩禮和六七十年代結婚時的彩禮變味了。現在拼的是面孑,票孑,派場。彩禮多少並不代表婚姻幸福度,彩禮有無也並不代表婚姻可以走多遠。彩禮可以促使一對新人百年好合,也能拆散一對真愛情侶。但我相信,中國如沒有彩禮之陋習,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會更多更幸福。

  • 2 # 大電工

    等於是,女方大人做主,這是給女方父母的定金,如果到時你不嫁女兒,或者女兒跑了,你拿了這個定金就要為男方負責,至於你陪嫁,你想賠多少就多少。我們這裡也是結婚當天,新娘家的人左要右要向男方要那個錢這個錢,加那個錢,加這個錢,都屬於討口氣,你男方愛給不給,全看自己了。這個屬於可拿可不拿的,你絕對面子不好過,就隨便給點。也有要錢要的男方發火的,到時就有說法。說這新郎官心眼很小。

  • 3 # 厚道德信

    女方父母最為合適,禮錢按照法律上是一種約束力, 禮錢防止生活中遇到的不準預測,如:男方變心,或者離婚,生活過不下去現象存在,給女孩以後生活去向補償,如:女方變心,男方有權利提出向女方要回禮錢,這就是中國仁義道德法則,中國婚姻自古以來親而至親,善而至善,

    在社會進步中,如今彩禮變相,就拿甘肅省來說,不知道大家去過甘肅或對甘肅有沒有影像,以前甘肅貧窮缺水,交通不發達,近十幾年在國家大力發展甘肅一帶一路,精準扶貧政策下,日新月異慢速度改變全貌,使百姓走上安康日子,甘肅經濟欠發達省份,百姓經濟來源有限,普通百姓一年淨收入也就是幾萬,在一些偏僻地方上彩禮十幾萬甚至3/4十萬,對這樣數字,買賣有什麼區別,有幾個普通百姓掏的出,不是用錢來衡量婚姻價值,我們要加大移風易俗,倡導婚姻和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挖煤工程師,年薪二十五萬,辭職出門創業,做服裝電商,現在毫無起色,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