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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龍故事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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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zookm
我們這個也差不多,年底結清,平常需要用錢多的話提前說也可以拿到,但是你這個你要看那個老闆什麼人了,人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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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與夢同行WH
我們這工地也是,本來合同簽好,五層一結,後來甲方反口,十二層一結,再後來一個結兩次帳!再後來一個月結一次帳!反正到期了也拖七八天拿錢!做工的都沒信心!我就想問問!誠信在哪?還把責任推到工頭身上,說做工不幹活!這能怪誰?
每次還說員工沉不住氣,就這麼點工資,公司不缺。工地確實是幹不了了,所以還是早早遠離才好。
我們這裡也是本來該四月底發生活費都沒發下來更別說工資了。我們打工的究竟該何去何從。
工地層層轉包,確實到手沒多少,好多人都開始撤退了。確實做不了了,現在這社會,開個滴滴都比這賺的多,確實不應該幹這個,又苦又累的,出去隨便找個活幹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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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想要的只是晴天
既然是一份工作,而不是自己做生意做事業,那麼要的就是一份穩定的收入,生活費都發不下來了,更別談工資福利那些了。
如果繼續做下去的話,很可能最後會連工資都很難拿到。現在這個社會,只要你肯幹,找份穩定的工作很容易,還是早謀出路吧,別浪費自己的時間繼續呆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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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夢1123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可拍照、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方式採集部分證據後投訴,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對工資表、出勤表、用工入職登記表承擔舉證責任。《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取證方式多樣,例如:1、拍照(廠房、裝置、人員、大門口、宿舍、營業執照、規則制度、出勤表)2、錄音、錄影(索要工資現場錄音錄影、電話錄音)3、紙質材料(營業執照、工資表、出勤表、花名冊等材料,影印件也行)4、證人證言(同事、客戶、鄰居、廠房房東等)5、其他證據材料(姓名牌、胸卡、名片、飯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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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牌冰開水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可拍照、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方式採集部分證據後投訴,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對工資表、出勤表、用工入職登記表承擔舉證責任。《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取證方式多樣,例如:1、拍照(廠房、裝置、人員、大門口、宿舍、營業執照、規則制度、出勤表)2、錄音、錄影(索要工資現場錄音錄影、電話錄音)3、紙質材料(營業執照、工資表、出勤表、花名冊等材料,影印件也行)4、證人證言(同事、客戶、鄰居、廠房房東等)5、其他證據材料(姓名牌、胸卡、名片、飯卡等)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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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通農民工
—般生活費發不下來的工地還是比較少的。工的大部份都是小老闆墊生活費。
我也在工地上幹了十多年,只要不拖欠工資。誰都有困難的時候,偶爾拖欠十天八天,大家都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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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具體看看,綜合地分析一下。
你要是跟包工頭作,首先要知道什麼原因。是包工頭資金週轉不靈,涉及的工程太多。還是包工頭有不良嗜好,把工程款項亂搞了發不出生活費。
如果遇到第一種情況,堅持一下,可以幹下去。不過,也要看這個工程的工程量。如果工程量大,就可以想辦法頂頂。如果是小工程,就沒有必要受委屈,可以選擇果斷離職。
假如遇到有不良嗜好的老闆,亂求整不顧工人的死活,那麼,不要徘徊,不要憂豫。果斷離開是你正確的選擇,因為,跟著這種老闆混,不要談明天的光明,你會永遠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如果,你是跟著公司勞務作事,那就忍一忍吧,也許,下個月錢就打進了工資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