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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虞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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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烏托邦電臺
謝謝邀請,中國的《勞動合同法》是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侮辱體罰,如果因此而給員工造成損害,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根據我的理解,很多員工更願意接受體罰。我曾在2000年左右在廣州白雲區一個工廠短期實習過,這家1000多人的工廠,幾乎每天都有人接受各種體罰。對於他們來說,他們寧可多跑幾個圈,也不願意被罰個幾十塊、一百塊。至今,在很多製造業工廠中,體罰依然頑固地存在著,甚至可以說,它得到了老闆和員工的共同擁護。
還有一種變相的體罰,也充斥著職場。它體現為一種無償加班。在一些大公司中,加班是有加班工資的,但在廣大企業中,存在著很多8小時之外的勞動。比如說,快下班的時候,老闆告訴你,你的方案做得不好,今晚回去重寫,明天交他。然後,你回到家,連續趕工5小時,通宵達旦,才把任務完成。這何嘗不是一種變相的體罰?有些勞動者,包括20多歲的年輕人,甚至因為高強度加班而去世。
如果說,那些一目瞭然的體罰,在這個時代變得荒謬可笑,不合時宜,比如深蹲、打手掌。但是,那種隱蔽的體罰,比如無償加班,是不可能杜絕的。甚至一些號稱很現代很先進的企業,這種情況也廣泛存在。只要這個僱傭體系一直存在,它就一直存在。
懲罰機制的存在,好處是能保證企業的高效運轉,是市場競爭的內在需求之一。但壞處是,會打擊勞動者的積極性。我們知道,日本人以前是工作狂,號稱“企業戰士”,但現在,有很多年輕人寧可呆在家裡當宅男宅女,也不願意去一些黑心公司工作。目前,中國這代青年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這對於很多中國的企業來說,也是一個警鐘。
如何要在保持企業競爭力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勞動者,這就需要我們的工會,真正承擔起應有的責任,調節好雙邊關係,確保小飛這樣的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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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哥148722550
保留證據,首先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一般都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基本都會解決,如果不行,在訴諸法院,儘量別上法院,對你以後會有影響,誰會請一個告老闆的的員工,因為現在大部分企業沒有不違反勞動——的,你懂的,所以,儘量勞動仲裁,何解,基本都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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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eywi
首先,換位思考來講如果你是老闆你也會這樣的,目的不是為了體罰而是為了激發員工的動力。
而後,如果你覺得你精神受到了損害,受到了過重的體力懲罰,那麼你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場,那裡有勞動仲裁,很容易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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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有此一問的原因,直覺你有點太過“小題大作”(用詞過於直接,不接受勿噴)。
業績不達標有體罰的工作,我猜應該是銷售之類的吧~如果猜測屬實,銷售從來“賞罰分明”,完成任務就有獎勵,未完成自然也要受懲罰。相較於不達標不給基本工資或者扣獎金之類的經濟處罰,你覺得做上下蹲很傷自尊,就想辭職……自尊心是不是過於脆弱先不論,只想問,工作之餘做做運動怎麼就能氣急想辭職了呢?
亦或者你對目前的工作本來就不甚滿意,“上下蹲”不過是個導火索而已?如果是這種原因的話,我建議你趕緊辭吧,大好的青春即使經歷失敗也要在自己喜歡的工作裡悄悄頹廢,何必又傷神又傷心~
反之,如果你對這份工作是滿意的,也想透過工作中激烈的競爭來鍛鍊自己,只是不滿這種處罰方式,那麼你至少有兩種選擇:
1. 努力工作,爭取次次評比(或考核)都達標,既可成公司楷模又可成行業精英,名利雙收 (此條除去市場和行業特性,成功的機率全在主觀,結果非常可期哦~)。
2. 試著跟領導溝通,是否可以有其他方式的“不達標處理方法”可以選擇。(當然這一點的達成既要看你的公司文化、你領導的個人素質以及你個人的表達溝通能力,結果的可控性不高)。
希望上述回答能助你明確“維權”之心,至於維權之路就交給學法律的大神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