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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名有姓179559475

    老人為他付出了現在就該他給老人付出了。老人是秤桿看他怎麼分配了。該不該老人心裡都有數。只是很多老人和單位領導一樣誰好使喚誰不好使喚、誰做事尖刻誰不尖刻以這個形式分配遺產的,最後結果是後代不和睦誰也不搭理誰。

  • 2 # 看淡一切才會輕鬆

    很多老人在分財產時,容易聽信不願義善養老人的子女,還以為她們是真的為他好,須不知幫老人賣了房子後,老人確非常後悔,而這些人只是在用老人賣房的錢做了順風人情,而在善養老人的過程中,十幾年即沒用錢,又沒出力,她在別人不知道真象的親朋好友面前,都成了孝順孑女,但須不知在善養老人的兒女這裡,成了笑話子女,老人沒有主見的一家人,太可怕了,但你還別高興的太早了,很快報應就來了。

  • 3 # 一紙家書

    從中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上來講,是可以多分的。而且,從道理上來講,也更應當去鼓勵那些為父母盡贍養義務多的子女。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比較大的難度。

    中國現行《繼承法》充分鼓勵贍養

    按照中國現行《繼承法》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中,中國繼承法中還規定了喪偶兒媳或者女婿為公婆/岳父母盡贍養義務,均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定繼承財產。

    換句話說,從理論上,只要贍養了,就應該比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多分得財產。

    難度主要體現在哪裡?

    難度主要體現在贍養的證據,以及分配的客觀依據。

    1.贍養的證據

    關於贍養,是一個比較容易理解、但是很難客觀評判的詞語。例如,給錢、打電話、陪護等等,都可以視同為贍養的手段方式。

    所以,很多時候採取的是“反證”:沒有贍養主要體現在什麼地方。

    這裡提醒一下的是,關於贍養的證據採集非常重要,例如:

    為老人買東西的單據。

    陪護老人就醫問診的單據。

    甚至看望老人、鄰里的見證人。

    以老人權益為出發點的出資證明。

    ……

    雖然人們很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的收集這類證據,但是,如果家庭中子女的孝順程度不一,為避免今後會產生的繼承爭議,這些日常工作還是很有必要的。

    2.對於盡孝多的子女,能多分多少?

    多分、少分,這些詞語都沒有嚴格界定。例如,一套房子,盡孝多的人是要分走一大半、80%、還是全分?這些都沒有量化的評估依據。

    多數情況下,是透過協商、調解,或者法院直接判決而定。模糊一點,只能說:透過多種因素綜合判定。

    但是,這並不能否認對老人贍養的重要性。雖然不能簡單定義為“盡孝多就是為了多分財產”,但是,畢竟能夠多分得財產,是對自己盡孝行為的一種褒獎。至少,不盡孝的人,有很大的“風險”得不到那麼多。

  • 4 # 伊卡白白

    贍養老人和遺產繼承是兩個法律行為。

    贈送老人是每個子女的法定義務,不以老人是否有財產為前提。也就說老人一分錢財產沒有,子女也要贍養老人。

    一、如果老人生前留有有效遺囑,則按遺囑進行分配,避免日後糾紛。

    二、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進入法定繼承。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第二順序繼承人不進入繼承,也就是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

    法定繼承原則上按人數平均分配(並不體現對老人的照顧程度因素)。但是現實生活中,每個家庭的情況並不一樣,在老人贍養上貢獻也不盡相同,所以在繼承時還是會本著誰貢獻大誰多分一點的原則。

    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敬老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所以作子女的,要感恩父母的養育,盡好孝道,至於老人留下的財產,多也好,少也好,都不應成為盡孝的前提條件。

  • 5 # 曉魚62

    這個不容易。看到財產誰都想得到。都想把自己想拿的拿走。誰付出的多?都認為付出的多。錢的誘惑太大了。到這時人心都變得不好琢磨。如果,家裡有人認為誰付出多,不包括自己,應該多給。那這個人就是家裡有素質,品格高的。假如,付出多的不多要,願意和大家平分。那這付出多的人,付出的多不要回報,那這個人是真正的盡孝。付出多回報就多,在家庭裡來說,不容易實現。兄弟姐妹多看是親情。已成家心就變了。說的不好聽,現實就明擺著。

  • 6 # xlx12

    我們家就是利子,父親去逝得早,甚下含辛茹苦的母親一個人拉扯七個兒女,最大的孩子十八九歲,最小的才4歲靠母親農村種田維持生活,好不容易把兒女養大,建建母親也老了身體也不行了,在母親生病其間小的都是尖大的去照顧,父母去逝還把所有的財產算計完,連帳都不給大家報,像這樣的子妹你們認為還能繼續來往嗎?

  • 7 # Zoe婉雯

    遺產是你父母的。怎麼分分多少那是你父母的主權,你問網友可不可以多分?網友說你可以全要你就相信可以全要嗎?幼稚!

  • 8 # 帥雷媽

    有的多子女家庭,有的個別當女兒的吃住在父母家,名義上是照顧父母,可是父母的工資都據為己有,父母的房產在其他兒女不知情的情況下都改為她的名字,乾的不是人能幹出來的事,是畜生才能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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