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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滄桑歲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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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萍風竹雨123
你弟媳沒有繼承你繼母的遺產的權利。
法律規定,遺產繼承人第一順位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形成撫養贍養關係的繼子女)。很明顯,你弟弟已逝,不在繼承人之列。
也許你想知道,你弟媳是不是具有代位繼承的的資格,答案也是沒有。法律規定,第一順位去世後,他的血親直系可以代位繼承,你弟媳不是你弟弟的血親直系,更何況你弟媳對你繼母沒有盡過贍養義務。不過,你侄女具有代位繼承的資格。
下面再說一下你做為繼子,是否具有繼承資格。你做為繼子,如果與你繼母曾經形成撫養和贍養的關係,或者長期與你繼母生活在一起,並且對你繼母盡了贍養義務,你就具有繼承你繼母遺產的資格。而且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從描述上來看,很明顯,不管你繼母是否撫養過你,你都是具有繼承資格的。
關於你繼母的遺產如何繼承問題,有幾個情況先要弄清楚,一,你繼母有沒有外債。二,你繼母是不是有遺囑,三,你父親是否還健在。
如果你繼母沒有外債,也沒有遺囑,而你父親已逝,而你做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與你的侄女平分你繼母的遺產。如果你父親健在,應該先把你父親的財產分割出來,然後再與你父親,你侄女平均分配你繼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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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樓a
弟弟先於繼母死亡,死亡的弟弟沒有繼承繼母遺產的權利。弟弟的妻子也沒有繼承權。
但是,弟弟的子女可以越位繼承祖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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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都老客41118
根據我的常識,這要看弟弟媳婦是否與繼母一起生活了!假定,弟弟、媳婦夫婦倆原來與繼母一起生活!弟弟去世了,媳婦繼續與繼母一起生活,並照顧了繼母。現在繼母去世了,媳婦當然有權繼承繼母和弟弟的遺產。但問題是如果繼母還有親生子女,弟弟如果也有親姊妹活著,他們如果要來爭奪財產,那麼媳婦可能獲得的遺產會少許多,因為人家有法定繼承人。但媳婦因為生活關係也有繼承的權利。
但如果弟弟死後,媳婦改嫁,沒有再和繼母一起生活,那麼,就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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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你在溫州麼
繼母也是媽,繼母沒有親生子女,但有繼子女。首先子有優先繼承權,按理說父母的一套房子,都是留給兒子的,既然兒子死了,自然是留給孫女,要分也是子女平分,這跟誰先死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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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沱湖岸邊009
你繼母的財產你爸有繼承權,你沒有,你的繼承權從你爸那來。
所以,你繼母的財產與你無關,她兒媳婦肯定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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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弟弟是繼母的合法繼承人。
從母子關係而言,正常情況下,兒子是繼承人,母親是被繼承人。
法律規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被繼承人遺產中應當由先死亡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由先死亡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先死亡繼承人的其他繼承人不享有代位繼承權。
題主所說的“弟弟的妻子”在弟弟母親遺產繼承中不屬於法定繼承人範疇,也不享有代位繼承權,在本案不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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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周運勝
個人建議,如果弟媳沒嫁人,一個人帶著女兒,那她享有與弟弟活著的同等權利!
如果嫁人了,她女兒也應該得她應得的那部分!
你說你是繼子,那麼她女兒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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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靈山微笑
這個看弟媳有沒有在弟弟去世後,替她的丈夫,你的弟弟盡孝,善待贍養你的母親,如果有,你弟媳有權繼承,如果沒有,無權繼承,不過你第弟的兒子或女兒有隔代繼承的權利,也就是說他(她)們有權代你的弟弟繼承你母親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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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葛巴草5807557806
弟弟的兒女可代位繼承,弟媳就沒有份了。在弟弟死後她對你繼母即沒有贍養義務,也不再繼承遺產了,如果一直贍養那就有份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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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遇事先換位思考
丈夫是死了,不是離婚,有區別的,首先這遺產是誰留下的?繼母是什麼時候進門的,如果財產是父親與自己母親留下的,繼母是後進門的,這財產應該是父親與母親各一半,母親的一半歸兒子,父親那份繼母與兒子平分,也就是說兒子得四分之三,繼母得四分之一,因為繼母沒有撫養兒子,兒子不需要贍養繼母,兒子死了,財產歸妻子兒女,與繼母無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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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樂呵
法律沒有規定兒媳有繼承權。
孫子(女)有代位繼承權。
若兒媳與公婆形成了贍養關係,那兒媳就有繼承權。
弟弟在2009年因病去世(當時他常年在加拿大,但仍保留中國籍,他的妻女是加拿大籍。)他的遺產按照法律由繼母和他妻兒繼承。
繼母在住院期間,弟弟一家從來沒有履行過贍養義務,甚至沒有見過一面,也沒有出錢出力照顧繼母。
之後繼母2011年也因病去世,她這邊沒有兒女和父母兄弟。
現如今繼母有一套房產要拆遷,請問拆遷款跟去世弟弟的妻子還有關係嗎?跟他的女兒呢?
回覆列表
你的這個問題非常簡單,你的弟弟與你同父異母,你弟弟的生母是你繼母。在你父親已經不在世的前提下,你弟弟去世,他的遺產由他母親和妻女繼承。你弟媳未盡到對你繼母的贍養責任。現你繼母去世這拆遷款按法定程式繼承。如果你和你的其他兄弟姐妹與你繼母形成了相互扶養關係,你和兄弟姐妹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肯定,你弟媳沒有繼承權。但你弟弟的女兒依法享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說,你這侄女應列入第一順序,對你繼母的遺產享有與你兄弟姐妹同等的權利。如果你和你的其他兄弟與你繼母只是名義上繼子女關係而無事實上的相互扶養關係(這種情況在當今的老年人的黃昏戀中常見),則你這侄女是唯一的繼承人,你繼母的遺產你們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