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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故舊不如舊

    可以去,成人的感情是,你不喜歡我了,我也就不再喜歡你了。我們已經不是還才十八九歲的少男少女了,過多的留戀不是我們應該有的情感,釋懷才對。而你說覺得自己當初挺狠心的,那現在的情感無非也就是愧疚,可我想說的是,在一起是兩個人兩廂情願,既然你不喜歡自然也就可以分手,繼續糾纏才是害人家錯負了情衷。前任既然和你說老朋友很久不見一起吃個飯,那你就以朋友的身份去見,不必忌前女友的身份,最壞的情況無非也就是在吃飯的時候被提及以前的感情,那你大可和他說聲對不起就行了,沒有什麼的

  • 2 # 傻開心愛茶

    這要分幾種情況,第一種,前任是否想複合!如果前任有想複合的念頭,那就問問自己想不想複合,如果不想複合,就不去,畢竟不要給對方太多的幻想!即使前任,已經分手就要分的徹底,不要藕斷絲連,讓對方抱有幻想,產生錯覺,於人於己都不合適!第二種,前任並不想複合,只是要做普通朋友,而你也能敞開心胸繼續,我認為是可以去的!第三種,雙方都想複合,那就去唄,一拍即合!好事呀!

  • 3 # 黑狐情感

    這就要看你們是什麼原因分手的,要是和平分手,雙方分手後還是朋友,並且都是單身,你對對方還有感覺那麼赴約也是可以的。

    對方找你不是想舊情復燃,就是現在遇到困難需要傾訴,再不然就是知道你餘情未了來吸引以下你的注意力,證明自己的存在感。

    不過話說回來,前任怎麼想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麼想。

    如果你現在感情穩定,你要是想去就需要徵求另一半的意見,不能讓現在的感情受到影響。也可以不去,畢竟沒必要因為一個過去式影響現在的感情。

    要是因為原則性的原因分手,那是肯定不會赴約的,最好永遠不見面。

  • 4 # 摩羯195200761

    這個會去吧!必進是自己愛過的人,現在也沒有忘記她,被傷的很深但很想知道她過的好與不好。在我的心中裡還是很想再次見到她的

  • 5 # Lilysam928

    有些人會去,有些人不會去,看各人性格。

    我,是絕對不會去的,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見與不見又不會損失什麼,保留曾經的那份美好更有意義。去年他說在我附近辦事,約我中午一起吃飯,說十幾年沒見了,很想見見面。我果斷說不見,他問為什麼?我說沒有為什麼,各自安好,過好自己的小日子,互不打擾。聽我這樣說了,還不死心,還說:要不不吃飯了,就見一面,見一面我馬上走……唉!我說不見,早點回去吧!一路順風!

    說實話很搞不懂有些人很喜歡見前任,見了有什麼意思,又不能改變什麼……

  • 6 # 紅豆墨香

    看情況,未婚,不討厭,可以去。倘若已婚,即便是一生摯愛,錯過了就不要以有緣無份做藉口,還是彼此不夠愛,又何必相見,各自安好。

  • 7 # 薰衣草76196193

    這樣的事情,如果換成是我,雖然我會糾結,但是如果吃飯不是那種非去不可,我到最後還是會選擇不去的。

    過去的事情都過去了,翻篇了。分手之後,相忘於江湖是最好的結局,留下點回憶就好。

  • 8 # 餘哲先森

    分手後前任來約該不該去,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你還放不下或者喜歡前任):

    如果你還放不下你的前任,腦海中依稀記得你們曾經在一起是美好的畫面,我猜不用我說,你也一定會去。因為畢竟你前任主動約你,至少說明他對你是並沒有放下的,不然他不會無聊到沒事來約你,他也知道找前任無非就兩個結果,你接受或者拒絕他,有點腦子的人也不會這樣自討沒趣。

    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嗎,能,但是既然當初你們是不歡而散,想必日後也並沒有真正打算做朋友。

    既然你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心裡是想去的,不然你直接不去就好了,幹嘛還來提問呢?因此你放不下對方,對方也忘不了你,不如雙方都給彼此一個機會從新開始。

    但是有些問題一定要考慮清楚,就是你們當初為什麼分手的,要找出分手的原因並且去解決好了再重新開始,不然重蹈覆轍只會讓彼此都再難過一次。

    第二種(你對前任已經不再有任何感覺):

    如果你對前任已經沒有任何感覺了,就算他現在來約你你也應該是無動於衷,就算真的要做朋友,雙方都不缺彼此這一個朋友,所以也沒有必要。

    既然你已經不喜歡對方了,就給自己和對方一個了斷,直接了斷的告訴他不去,也算是斷了前任的念想,以免以後給你造成困擾,也不會浪費你的時間。

  • 9 # 我一人間一蚍蜉

    不去了,沒意義了,當初她跟我分手後又馬上交了新男友,我卑微的挽留被她無情的嘲笑。現在就是九頭牛拉著我我也不會回頭了!!!現在看著她都覺得噁心,哪還吃得下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妹妹考上了清華而我只是個普通的二本,我現在在親戚朋友面前是不是很丟臉?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