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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稜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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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aoyu1
謝謝邀請。你所說得這種情形,車輛駕駛人並未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從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意義上講,他開車遇到路上積水不作減速避讓行人,而是徑直開過去,把積水濺到你的衣服上或者嘴裡,這種行為並未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規定,並未發生交通肇事,所以不應受到法律規定的行政和刑事處罰。但是,從民事法律意義上講,駕駛人這種行為侵犯了你人身權和財產權,理應受到譴責。同時,你也可以依法要求侵害人賠禮道歉,恢復原狀,或者作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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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寒湖582
理論上說,如果造成了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比如說髒水毀掉了貴重的衣物,飛濺入嘴裡的髒水造成人生病(這種很難得到證明),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索賠。反之,如果僅僅只造成了心理上的不適,無法按照交通事故處理。
你好,顯然這種情況不算交通肇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關於交通肇事罪的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可以看到,交通肇事要求必須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沒有產生這些後果的,當然不算交通肇事。
至於賠償,理論上當然需要賠償,但是難點從來都不在於理論上,而在於實踐上,你被濺了一身水,十有八九車子立刻就不見了,你是否能夠立刻記住車牌並攔住他?攔住之後你如何證明你身上的水是這輛車而不是其他車造成的?你在事先不知道的情況下如何留下證據?這些才是操作起來的難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