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究竟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被定義為“戀物癖”(異常行為),不構成異常行為的輕微“戀物”又該如何應對呢?
爸爸媽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判斷:
普通的孩子在玩玩具、哪怕是再心愛的玩具時,所呈現的態度應該是歡快、輕鬆、專注的;有戀物癖的孩子在玩自己偏愛的玩具時,會緊抓或緊抱之,表情和動作都比較僵化、抑制、緊張。
普通的孩子,如果暫時找不到了心愛的玩具,會好奇地尋找、反覆地詢問,偶爾哭鬧;有戀物癖的孩子則會哭鬧不止,找回玩具後仍很難釋然,會抱住玩具沉默良久。
普通的孩子,會允許別人碰自己的玩具,即便有的孩子任性、不愛分享,也總會有一兩個人享有“特權”,可以和他分享玩具;有戀物癖的孩子不願別人提起、分享自己偏愛的玩具,即使是再親近的人也不行。在生人面前,他們更會下意識地抱緊或藏起自己的玩具。
普通孩子“愛不釋手”的玩具往往有一定的功能性,例如,出牙期的孩子喜歡玩牙膠、耐咬物,睡覺時喜歡抱柔軟、舒適的玩偶;有戀物癖的孩子所選擇的玩具則會與他們的經歷有關,例如媽媽的睡衣、手絹、圍巾等。
普通的孩子往往“很不專一”,一個玩具玩幾天,會換另一個來玩;有戀物癖的孩子非常專一,即使玩具破了、髒了,也堅決不放手。
如果爸爸媽媽懷疑自己的寶寶有戀物癖,那麼可以用以下方式來引導:
1.不能斥責或笑話孩子,更不要強行搶走。這種異常行為需要循序漸進地引導,不能一蹴而就。
2.不要縱容:很多孩子的戀物癖是家長養成的,例如分床睡時,用玩偶替代爸爸媽媽的陪伴功能,看到有了玩偶後安靜下來的孩子,爸媽心中或許會有竊喜和僥倖,但要知道“學會自我安慰”和“利用外物安撫自己”是兩回事,前者是樂觀自信,後者則是憂懼焦慮。
3.幫助孩子拓展玩具的功能,拓展孩子的想象力,增加有關樂觀、安全感的內容。
那麼,究竟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被定義為“戀物癖”(異常行為),不構成異常行為的輕微“戀物”又該如何應對呢?
爸爸媽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判斷:
孩子與玩具的互動普通的孩子在玩玩具、哪怕是再心愛的玩具時,所呈現的態度應該是歡快、輕鬆、專注的;有戀物癖的孩子在玩自己偏愛的玩具時,會緊抓或緊抱之,表情和動作都比較僵化、抑制、緊張。
孩子找不到玩具時普通的孩子,如果暫時找不到了心愛的玩具,會好奇地尋找、反覆地詢問,偶爾哭鬧;有戀物癖的孩子則會哭鬧不止,找回玩具後仍很難釋然,會抱住玩具沉默良久。
別人要拿這個玩具普通的孩子,會允許別人碰自己的玩具,即便有的孩子任性、不愛分享,也總會有一兩個人享有“特權”,可以和他分享玩具;有戀物癖的孩子不願別人提起、分享自己偏愛的玩具,即使是再親近的人也不行。在生人面前,他們更會下意識地抱緊或藏起自己的玩具。
玩具的型別普通孩子“愛不釋手”的玩具往往有一定的功能性,例如,出牙期的孩子喜歡玩牙膠、耐咬物,睡覺時喜歡抱柔軟、舒適的玩偶;有戀物癖的孩子所選擇的玩具則會與他們的經歷有關,例如媽媽的睡衣、手絹、圍巾等。
偏愛一個玩具普通的孩子往往“很不專一”,一個玩具玩幾天,會換另一個來玩;有戀物癖的孩子非常專一,即使玩具破了、髒了,也堅決不放手。
如何引導孩子正確看待“物品”如果爸爸媽媽懷疑自己的寶寶有戀物癖,那麼可以用以下方式來引導:
1.不能斥責或笑話孩子,更不要強行搶走。這種異常行為需要循序漸進地引導,不能一蹴而就。
2.不要縱容:很多孩子的戀物癖是家長養成的,例如分床睡時,用玩偶替代爸爸媽媽的陪伴功能,看到有了玩偶後安靜下來的孩子,爸媽心中或許會有竊喜和僥倖,但要知道“學會自我安慰”和“利用外物安撫自己”是兩回事,前者是樂觀自信,後者則是憂懼焦慮。
3.幫助孩子拓展玩具的功能,拓展孩子的想象力,增加有關樂觀、安全感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