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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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腦科博士任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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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瀾依
如果你都這麼想 就放棄吧 感情是需要包容,責任和擔當的 但逃避也是人類的常態。
我之前認識一個朋友 他的太太是精神類疾病 但她也是個神經科醫生 他就非常疼愛他太太 他們收養了一個孩子
所以說大愛一定會有 但不多 如果猶豫 不如也早點放女方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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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靠山4
如果你已得知,結婚物件曾經有過患精神疾病病史,凡是此病患者必定有遺傳史。
我地就有一個例項,一個正常女人和一個患精神病史者結婚,生了一兒一女。
大孩子18歲後就遺傳上了,小的成了一個弱智拎不清孩子,兩個孩子都成了問題孩子,經多方治療無效。
既然你已經知道了,患此病者發病時,有文、武兩種表現行為,為了你往後未來幸福美滿生活有保障,為婚後所生孩子的健康。
完全可以向對方直白說清楚,絕對不能和他結婚,婚姻是大事決非兒戲。
在《婚姻法》和《母嬰保健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禁止精神分裂症病人結婚,而是在患者的發病期建議“暫緩結婚”,不在發病期的患者締結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護。
至於您思考的該不該和TA結婚,則需要您自己結合現實條件等多方面因素去考慮,
總之,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婚姻也意味著相應的責任。
另外,不幸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經過合理系統的治療,也是可以慢慢好起來,迴歸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