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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逆風信徒

    最近《安家》挺火,買房賣房間體現的人生百態,讓人非常有共鳴。要說其中最招恨的角色,就是房似錦的媽媽,生下四女兒就要把她棄井,不管死活只知道打罵,女兒讀書時哭窮不拿學費,撕毀女兒的大學通知書。後來女兒出息了,她張口就是一百萬,一味的壓榨女兒貼補兒子。你說這樣的母親值得贍養嗎?

    藝術總是起源於生活,不少人承受了原生家庭的疼痛。面對像吸血鬼一樣的父母,只生而不養,對一個孩子帶來多大傷害。我們永遠都無法知道,在一個孩子成長的近二十年間的遭遇,沒有經歷過這樣的經歷,就談不上值得與否。

    所以,重要的是與自己和解。

  • 2 # 熱愛祖國熱愛母親

    這麼淺顯易懂的問題還用問嗎??

    只要我有一口吃的,肯定會的!

    因為我知道十月懷胎的煎熬。

    因為我知道生孩子要過鬼門關。

    我更知道哺乳期我是吃她奶長大的

  • 3 # 風車165543747

    我都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是偏偏又發生在我身上,我的親生父母,他不要我,我長大了,他也不理我,我還找他幹嘛?

  • 4 # 笑誹

    謝邀。應該盡孝。所謂盡孝,就是對父母、尊長應盡的孝道。文明古國,孝道文化源遠流長。孝敬父母,是人類永恆不變的真理。人立於世,孝須當先,知恩圖報,方能厚德載物。況且,中國憲法和婚姻法,明文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且,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也可在養子與養子父母之間,二者同樣生效。正如本題所述:生過你的,但沒養過你的人,值得你對她盡孝嗎?就是說,生身父母,只生沒養;養父只養沒生。經濟匱乏的年代,此類案例很多。作為新時代的年輕人,要儘量理解,父母當時的苦衷,可能也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無論如何,她們總歸是,給於我們生命的人。沒有她們,就絕對沒有自己的今天。當然,父母所做的沒有做到,我們理想中的完美;但,做子女的必須清楚的認識到,贍養父母,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不能因父母一時的過失,而使自己不盡孝,造成終生遺憾。應該摒棄前嫌,養育之恩,理應湧泉相報。當然,對那些無理取鬧的人,不足為論。所以說,應該盡孝。愚見,望斧正。

  • 5 # 小徐的農村生活

    像您說的我們村裡也有一個。他家都是閨女,第4個送人了。送的那一家都是兒子沒有閨女,也是和他家的關係好嗎,那家也沒有瞞著這個女孩,每年逢年過節兩家人還走動著,小時候那女孩來到他家讓她叫叔叔阿姨都不願意叫的。就因為把她送人了,心裡面還是很生氣吧。

    慢慢的女孩長大了,也嫁人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了,可能是有了孩子以後,慢慢的也能體會到,做為父母的那種很無奈的心裡吧。

    以前都是和她養父母一起來,她一個人不願意過來,自從有了孩子以後,她也願意來了,來到也叫爸爸媽媽了。從此她兩邊的爸爸媽媽都一樣的對待,還和我們開玩笑說她命真好,有倆爸媽疼愛她。

    我想天下沒有哪個父母捨得把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養。只能說也是生活所迫和有不得已的苦。

    至於說值不值你未來要不要去盡存這個問題。

    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講,你也應該沒這個義務了吧。只能說看你想不想願不願意去盡存,這隻能看你的心意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想離婚,因為他脾氣暴躁,不知道怎麼說,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