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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非一壺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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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春美食美客
我就想說作為一個成年人怎麼那麼傻,用自己夫妻的錢去打賞一個網路主播,我真的就納悶了,難道是情商智商都沒有嗎?我覺得對於成年人來講,應該把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婚姻當做最重要的事,而不應該去追尋網路上那種虛擬票換的東西,更別說是用自己辛苦掙到的錢去打賞一個網路主播了。我們的錢都是一分一分攢下的,我們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積蓄,可不能因為意氣用事一時糊塗,把錢打給人家了,可想要要回來那是不可能了,因此我說對於你這樣的妻子或是丈夫,乾脆就跟這個任性的人離婚算了。 因為這種人一旦他有錢還會繼續的打賞那個主播,所以說這種人不會有回頭的時候,咱們也沒必要跟這種不負責任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還是離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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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X繁星
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最重了的就是信任和忠誠,1月21日,深圳一女子帶著兩個孩子失聯,警方調查後發現,從2018年開始,女子的丈夫就開始騙家裡的錢,打賞女主播,並與該主播私下見面發生關係,幾年之間一共花了1700萬,女子知道後,對生活徹底失望了,便帶著兩個孩子一起要尋短見。這錢是你自願打賞的,這就沒辦法要回來了。
在很多人眼裡,這些女主播不但溫柔而且漂亮善解人意,便對其瘋狂打賞,有的一分鐘便打賞100萬,沒錢甚至挪用公款,直為博得主播一笑,往往會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說白了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
如果是未成年人打賞,平臺瞭解後,透過協商會退還一部分,如果說女主播明知道是男子挪用公款,會追究女主播的刑事責任的同時,可追回其違法所得,但一個成年人,智商沒有問題,這錢是要不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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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嚥下淚
! 如今對以下10個成語有了新的解釋,現在公佈於本群共享,望各親們認真領會:[em]e400832[/em]
1.【夫唱婦隨】丈夫去歌廳,老婆尾隨跟蹤。
2.【度日如年】表示日子非常好過,每天象過年一樣。
3.【杯水車薪】形容每天上班辦公室喝杯茶,月底可以拿到買一輛車的工資。
4.【知足常樂】知道有人請自己洗腳,心裡就感到快樂。
5.【見異思遷】看見漂亮的異性就想搬到她那裡去住 。
6.【知書達禮】僅知道書本知識不夠的,還要學會送禮。
7.【朝三暮四】早上和小三在一起,晚上和小四在一起。
8.【窮途末路】現在路上收費增高,讓窮人無路可走。
9.【一窮二白】人一變窮,別人就會用兩個白眼看你。
這解釋是不是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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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的生活記錄儀
我覺得不能,網路主播就是透過別人的打賞賺取生活費的,那是他的勞動成果,你給他了怎麼可能再要回來呢?打個比方吧,也就是我目前遇到過的問題,我找了個借款平臺借錢,上面顯示有八千的額度。提款時上面顯示要開通會員,我一想能借八千開個會員才幾百塊,我就開了,但是在下款時說我審批沒透過,當然開會員的錢也不可能退回來。因為是我自己選擇開通會員的,我得為我的選擇負責任。
你們也是一樣的,他沒有強迫你給他打賞,你給他打賞是你自願,所以你沒有必要讓他給你退款,並且他也不會退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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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杭
從法律上來說,要界定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從生活角度來說,就算要,撕了伴侶再去撕主播,挺累的,消耗精力和心神。值得嗎?
關鍵不是要不要退還,而是,夫妻關係怎樣達成共識。
回覆列表
打賞”是一種贈與行為,若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打賞給主播原則上是無法追回的。
但若打賞者有配偶,在打賞者給主播打賞鉅額賞金的情況下,配偶一方可以主張鉅額打賞是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犯了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的處分權的行為,主張該打賞行為屬於無效的行為,尤其是在打賞者打賞鉅額財產後,與主播存在婚外情交往等情況下,原則上法院會認定此類行為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不應當予以保護,主播收取這種打賞禮物,依法應當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