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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竹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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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子明在國企
我不贊成搞末尾淘汰制,確切的說是以年度為考核維度的末尾淘汰制。
雖然弱肉強食是社會的殘酷現實,但是單純以一個年度的業績指標來評判一個人,有時候會過於片面。比如有些同事由於家庭變故、突發事件、遭遇重病,導致當年業績不好,如果簡單粗暴就把人家開了,只突出狼性文化,毫無人性關懷,會大幅降低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歸屬感,工作也只是機械化地為了掙錢,員工無法真心的投入事業。
採用績效差異,拉大年終獎差距,這樣更能夠激發員工,有些員工雖然剛起步時業績不佳,如果給他一定的時間,給他一定的機遇,如果當年業績不好,可以把薪酬設定的低一些,透過三年考察,如果確實工作態度不積極,缺乏上進心,能力有限,再裁員也不遲。
末位淘汰制,目前沒有更好的考核標準的情況下,還是最接近公平的一種人員最佳化的機制。所以,我不反對公司使用末位淘汰制依法進行減員最佳化。所謂依法進行末位淘汰,就是企業在淘汰員工時,要按照勞動法給予員工補償,也或者說給被最佳化掉的員工足夠的時間去找工作,很多企業為了簡化程式,會以補償的形式體現,也就是題主所說的案例——給予員工3萬元賠償款(當然,賠償款的具體額度是根據員工的工資待遇計算出來的。)
什麼是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起源於GE前CEO傑克·韋爾奇多年的管理實踐。末位淘汰制作為企業績效管理的一種方法,目的是透過建立嚴格的考核評價體系和淘汰系統,引入員工競爭激勵機制,同時把奮發向上的企業文化理念及市場壓力傳遞給員工,使企業始終處於一種啟用的狀態,從而提高員工積極性和企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
末位淘汰制有很多合理的地方,一個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KPI考核指標,對於KPI完成差的員工進行最佳化,不僅有利於人員的合理流動,而且也能讓一個公司建立起一個精英團隊,構建誠信、公平的企業文化。華為、京東等很多中國公司都是使用末位淘汰制進行減員最佳化的。
末位淘汰制為什麼走向末路?雖然末位淘汰制在GE、微軟、惠普等國際知名公司裡能夠“大行其道”,但是,近年來,卻有很多聲音在質疑其不合理性。這個問題要分兩方面看:
一方面,很多企業的KPI指標制定不科學不合理,可能是致使末位淘汰制步步被質疑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也與末位淘汰制產生的時代背景有關,我們知道,GE時期以及後來的微軟、寶潔公司應用末位淘汰制時期,都是按照製造業管理流程管理的,所有現代管理學,其實仍然只適用於工業化生產流程管理,而後現代時期尤其是網際網路甚至移動網際網路時期,管理理論不發展不更新,明顯是刻舟求劍,最終就可能帶來現代企業水土不服的問題。
OKR模式能替代末位淘汰制嗎?其實,很多現代公司早已採用OKR模式了。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可以理解為“目標與關鍵成果法”,OKR的主要目標是明確公司和團隊的“目標”以及明確每個目標達成的可衡量的“關鍵結果”。這是一套明確和跟蹤目標及其完成情況的管理工具和方法,由英特爾公司創始人安迪·葛洛夫(AndyGrove)發明。並由約翰·道爾(JohnDoerr)引入到谷歌使用,1999年OKR在谷歌發揚光大,在Facebook、Linked in等企業廣泛使用。2014年,OKR傳入中國。2015年後,百度、華為、位元組跳動、佐佳諮詢等企業都逐漸使用和推廣OKR。
所以,如果真是現代公司,不妨參考一下OKR。當然,並不是說OKR模式就可以替代末位淘汰制,具體還是要看公司的管理體制,畢竟,完全依賴流程化工作的企業,很多崗位還不能完全應用OKR模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