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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一下沒事兒

    現代人有養老保險,也有各種養老機構,很多人就好奇在古代究竟是怎麼處理養老問題的。其實,古代也有很多相應的養老措施,我在這裡用宋朝的養老救治來詳細說明。

    基礎的醫療機構

    宋代有專門的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在機構的設定上分為中央設立和地方設立。

    我主要闡述3個與主題相關的中央上的醫療機構以便於大家瞭解情況:

    1.翰林醫官院 看到“翰林”,大家應該都心裡有了數,這是專門替皇宮裡的人祛病消災的,但是遇到緊急情況,比如洪災旱災等醫官緊缺,或者下面的醫官技術不夠時,他們也會出面向民間提供一些醫療救助,但這種時候實在是少得可憐。2.太醫局 太醫局在我們經常看各種古裝電視劇的時候會看到,這裡面的太醫往往承擔了上面翰林醫官院的責任,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太醫局其實是一個人才培養機構,每年收取學生學醫考察,治療病患是這些學生的課業之一,不過太醫局與翰林醫官院相似的一點是,在特殊時期,下面的醫官有搞不定的疑難雜症時,他們也會出馬看診。3.養病院 養病院就是專門收治病人的機構,跟現在的醫院差不多。官方的養老救治措施

    根據《宋大詔令集》(卷186)記載,“鰥寡孤獨者有院以居養,疾病者有坊可安濟,死者有園以安葬,王道之本也。”

    “鰥寡孤獨”,典型的社會弱勢群體,個人沒有力量存活的時候,官方設定的養老、收治機構就顯得至關重要:

    1.安濟坊 安濟坊的主要職責在於將病患收留在一個地方,並且給予治療。坊裡的醫官也有考核標準,每人手中一個手冊,按照一年當中收容治療的病患數目和治療效果來決定是獎賞還是懲罰。坊內設定了管理人員,這些管理人員是僧人,也有嚴格的獎懲制度。2.養濟院 養濟院則是正兒八經的收養機構,但也會承擔一點救治的事務。院裡主要是醫官和童行負責,童行是指出家入寺觀尚未取得度牒的少年。一般的乞丐、流民、病患都會被送往養濟院,分配兩名醫官看病,兩名童行熬藥外加管飯。醫官和童行收治的人達到一定數量後,也會有相應的獎賞發放。民間個人的養老救助

    古代社會除了動用官方力量之外,也會有一些民間人士做善事,有的義舉已經達到一定的規模,相當於現在一些私人的慈善機構。

    安樂廬 安樂廬是南宋一個名叫馬光祖的大臣設定的。他看到自己的管理地區由於是交通要塞,常有在路上病倒的人,沒錢住客棧卻又無家可歸,心有慼慼,於是設定了安樂廬,也是由僧人管理,派遣醫官看病熬藥,盡力救助這些鰥寡孤獨的人,時間一長,倒也幫助了不少人。養濟院 前面我們說了官方設定的養濟院,其實私人也有一些設定的養濟院。比如婺州的錢佃言,就設定了一所養濟院,專門用來收容看不起病、老無所依的貧苦人們。

    這些民間的養老救助者都有一個特點,要麼有錢,要麼有權,都是當地的名門望族,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做這樣一件需要長期施行才能看得到效果的善事。

    不管是官方的,還是私人的,這些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當時的救助問題,我也希望在今天,我們的社會變得越來越好,人人都有飯吃,人人都有房住,人人都有幸福感,人人都有精神世界。

    參考資料:《宋代社會保障研究》

  • 2 # 歷史大學堂

    如果說這只是一種美好的理想,那我們需要追問的是,在中國古代的現實中究竟是如何養老的?

    我們常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為何如此說呢?因為在傳統社會,社會制度、經濟、文化、價值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故而經驗和閱歷變得非常重要,老人在這方面無疑佔有優勢。因此,在全社會普遍形成了一種養老、尊老之風。總的來說,整個社會的養老體系有三個方面,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和民辦機構養老。此外,無論是國家、社會還是個人都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養老。

    接下來,我們不妨一一來詳細分析。

    一、制度規定:強化養老意識

    這種做法主要盛行於漢代,我們都知道漢代以孝治天下。從思想上來說,《孝經》一書即成書於漢代;從選拔機制上來說,其中一條標準就是“孝廉”;從政治上來說,皇帝死後的諡號都要帶一個“孝”字。基於此,漢代尊老、敬老之風極盛。當時政府規定,對於鰥寡孤獨以及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朝廷會提供相應的布帛米肉來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此外,政府還在郡、縣、鄉選取有威望和有德行的老人來擔任“三老”和“五更”。這些人掌管鄉里教化,維持著一方的良風美俗,不但不用承擔國家的賦役,朝廷還會給予賞賜。其實這還不算什麼,最讓老人們有獲得感和尊嚴感的當屬“王杖”制度,即賜予七十歲老人以“王仗”。其社會地位與六百石官員一樣,除過家人可以免除部分賦役,還可種田免租、市賣免稅,也能在市中開店賣酒。這可以說是一種法外施恩了,可見當時養老之風之盛。

    二、法令規定:防止空巢現象

    在中國當代社會,空巢老人無疑是個較為嚴重的社會現象。老人們雖然不愁吃喝,但獨居在家、無所事事,因此顯得十分孤寂。

    其實早在古代社會,就已經考慮到這一點了,因此在法律實施層面也會照顧這一點。例如,北魏時期就出現過一種叫作“權留養親”的緩刑制度。具體來說,除過一些重刑犯外,朝廷都會讓他們先回去奉養雙親,等到雙親贍養結束後,再對他們實行法律處罰。到了唐代,制度變得更為人性化,出現了“侍丁制”。也就是說遇到家中有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其子孫可以免除徭役,專心留在家中贍養老人,這些豁免的子孫被稱為侍丁。此外,如果不滿80歲,但有疾病,也在“侍丁制”的實施範圍之內。“諸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九十二人,百歲五人。”這一政策無疑對於防止“空巢”老人現象具有積極意義,也值得我們借鑑。

    三、官方出資:設立“養老院”

    我們今天有養老院,不過是需要子女承擔一定費用的,而在古代則是免費的。“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鹹加收養,贍給衣食,每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髮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這說的就是南朝梁武帝時期由政府出資所創辦的養老機構——孤獨園,由於這是官辦的,因此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是開中國官辦養老之先河。

    四:政策嘉獎:扶持數代同堂的大家族

    除了漢代,還有一個朝代十分重視養老,那即是唐朝。我們知道《孝經》出現在漢代,但對其作出最權威解釋的卻是唐玄宗,此後成為科舉考試定本。“老及篤疾、廢疾者,人四十畝”,為了落實養老,朝廷給老年人授予土地。此外,深受儒家“父母在,不遠遊”思想的影響,規定了家中有老人,而子女無故外出不贍養者,判處三年監禁。孔子曾經對弟子論孝,說道“色難”,即長久的贍養父母之後難免會出現厲色,這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唐朝廷還規定了子孫在侍奉長輩時,還需“怡吾色,柔吾聲”。

    到了宋代,儒學全面復興,敬宗收族的觀念也空前加強。朝廷鼓勵大家族聚族而居,不主張分家。這樣一方面可以保障老人的權威,讓其更好的得到贍養,另一方面無疑減輕了政府的治理成本。

    五、政策鼓勵:帶動民間養老

    我們前面說過,無論是漢代還是唐代,都給予老人一定的政策優惠,以保障他們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但這隻在一些時期得到貫徹,在大多數時候是得不到保障的。到了明代,統治者繼承了以往的養老政策,並進一步得到了加強,並將之作為長久的一項國策來推行。“貧無產業者,八十以上,月給米五斗、肉五斤、酒三鬥。九十以上,歲加帛一匹、綿五斤。”從這些政策來看,無疑是受到了儒家“仁政”思想的影響,“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擔任官方養老也有不能兼顧之處,因此還需要民間養老的配合。

    到了清朝,民間自發的成立一些養老機構。朝廷為了鼓勵這一行為,不時地還會為其提供財政支援。朝廷為了保障養老政策的較好推行,更是將官員的政績與養老掛鉤。如此,整個社會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養老體系。

    很多人認為年輕人是國家的未來,因此應該重視年輕人而非老年人。其實這完全是一種功利主義的考量,缺乏人道主義的人文關懷。我們終究有年老的一天,如果我們不能得到很好的贍養,那麼我們今天所奮鬥的一切還有什麼意義呢?一個文明程度越高的國家,其養老體系越是十分健全的。唯有這樣,才能讓人活的更有安全感和尊嚴感。如果一個老人到了晚年老而無依,試問,他如何能夠走得安詳?

    因此,一個不是出於功利目的去養老,而是純粹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出於敬老、尊老本身而去養老的社會才是一個理想的社會,才是一個文明程度較高的社會!

    文:甪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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