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咘咘小暖

    我覺得律師開直播還是很有興趣看的,畢竟普通人接觸律師還是很少的。這就像走下神壇接近民眾,能為民眾解決一些問題的話會更好。

  • 2 # 永泉果真

    律師開直播當然好了

    第一、可以為大家普及法律知識

    第二、可以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

    選題方面

    首先確定自己最擅長的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如果是刑事方面最好還是看實際情況

  • 3 # 徐華建

    主播的概念,最開始是新聞主播。後來,網路直播逐漸豐富起來:線上遊戲直播、娛樂活動直播以及主播日常直播。直播,已經走向了神壇,現在每個人都可以拿個手機拍直播。這種真實性和強大的互動效能夠縮短觀眾與主播的距離。目前,直播行業儼然成為了來錢最快,最能賺錢的行業。經常有新聞報道,“知名主播年薪千萬”、“挪用公款打賞美女主播”等。

    科技水平是基礎。其實,打賞是很早就有的事情,比如表演完後人們給演員送花。如今的打賞,只不過是媒介變了,方式變了。無線網路、流量網路、行動通訊的迅速崛起,網路直播用高速便捷擺脫了地域空間的限制。新的變革,催生了更多新生事物的發展。

    精神依賴是需求。社會變革迅速,人們忙於自己的生活與事業,所以很多人其實內心比較空虛,他們需要彼此的情感認同,對於一件事能夠有參與感與存在感。在參與互動中,觀看事件中,忘記自己是一個人,忘記孤獨。人們生活富足,於是會將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投入到精神的消費中。新聞,我要立刻就想看到,透過現場直播,我們就能讓天涯海角的新聞都能被你掌握。

    直播是一個平臺。一方面,主播靠著自己的才華,受到粉絲的追捧,另一方面,透過直播,會使得技能與知識加速傳播。對於彼此喜愛的東西,進行打賞與刷禮物,實現共贏。、

    “一個網路直播平臺的主播,稱得上一線的,只有萬分之一,甚至更少。收益大,平臺給的資源當然就多,而且簽約費那麼高,平臺肯定是要賺回來的。這就導致了平臺會力捧那些高薪簽約的主播。而大部分小主播都不能讓平臺賺錢,反而是虧錢的,因為頻寬費很高。”因為除了人力成本之外,大量的裝置投資成本也十分高昂,寬頻投入是其中的一大部分。

    我的建議是,可以去試試。

  • 4 # 憤怒的老叟

    律師開直播?好事,但是沒有律師幹這活兒?!律師證不好考的?開直播就是出賣他們的知識?律師諮詢都要收費的?!

  • 5 # 加中v點

    好建議。法治社會不斷完善,人們的生活越來越離不開律師,在許多國家,當面諮詢律師是要按時間收費的。如用直播方式,向更多的人介紹相關法律知識,解答人們實際的法律問題,還不收費,多好!

  • 6 # 老解說法

    律師在網上講課授課越來越多,既出名攬客戶又增加收入,尤其是受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更多律師開直播線上轉戰打滾兒!也許你擋不住誘惑,或者是為攬客戶,也想開直播,我說,且慢!近期北京朝陽律師協會一則《特殊時期事務所、律師注意規範執業風險提示》已經嚇到了一些律師!《風險提示》說:按照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法定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不得從事與法律服務無關的其他經營性活動;律師應當專職執業;律師承辦業務,應當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費用。律師不得自營,不得以個人名義出售法律服務,不得以律師名義開展其他經營性活動。律師個人出售涉法網課,以律師名義出售非法律網課的行為,均涉嫌違規(不專職執業、個人接受委託、個人收費等)……!北京朝陽群眾厲害,北京朝陽律協也特麼厲害,管著近3萬律師呢!這則提示就是衝著律師網上開直播、授課等活動來的;律師協會作為律師法授權的組織,可以對會員依據律師法46條做出懲戒!……我去!!!有的律師對這則風險提示表達出不同意見!他們搬出了《律師行為規範》第二十二條規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推廣業務,可以釋出使社會公眾瞭解律師個人和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資訊的廣告。認為朝陽律協風險提示於法無據!律師既然可以寫文章、出書賣錢幹嘛不能在網上直播賣課呢?難道我們家多幾套房子要租出去,我去學校上上課收點銀子還得要律師事務所統一收費嗎?管得太寬了吧?!唉,兩方各執一詞!估計有關部門將來會出臺一些辦法,明確一些東西;現階段如果您作為律師也想開直播的話,您就要想好了,報家門兒的時候別光報您的,如果您是合夥人、專職律師,或著您的證掛在某律所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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