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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靈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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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躍說娛樂
買房由男方全款買,憑什麼加入女方名字。從法律角度來講,這套由你全款買的,不管是否離婚,都歸你所有。
如果你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沒有出一分錢,但房本上有她的名字。不管你們是否離婚,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擁有一半房產價值,就會產生房產分割。
從生活角度來講,女方要在房產上,寫上她的名字。有利也有弊,就看你如何做決定。
如果女方確實很愛,並不是衝著你錢財,而與你長相思守。女方只想要一份安穩,並沒有其他想法。那麼,就看你願不願為她,寫上一個彼此名字,彼此把生活過得幸福美滿。
如果你寫了女方名字,後期由於婚煙矛盾,導致離婚財產分割。房產有她名字,不管房子之前誰買的、誰付的錢,婚後有她的名字,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自然而然就會分一半。
其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列子。具體就看夫妻之間,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如何商量這件事情。如果雙方都在乎,夫妻感情必然發生矛盾。我覺得夫妻之間,不應該只考慮眼前利益,需要得是經營好婚姻。讓彼此相愛下去,一直攜手白頭到老!@星座情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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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寧宇與麥豆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問問你,如果你在婚前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在領取結婚證以後,你會主動在房本上加上他的名字麼?
迴歸問題本身,為什麼非要在房本上加上你的名字?為了證明你是房子的女主人?我想沒有什麼比法定結婚證更有說服力吧,既然已經登記結婚,你就是房子的女主人,這是受法律保護的,誰也不能剝奪你的權利。
又或者說是為了所謂的安全感?安全感來自於夫妻之間的真摯感情,如果兩個人結婚以後不能和諧共處,有哪來的安全?即使房本加你名字又如何,還不是天天吵?
又或者你是覬覦他的財產,房本加上你的名字,就有你的一半?別逗了,好好多學點東西吧,婚前買的房子,財產權屬於購買人,即使加上你的名字,財產所有人不同意分割的話,你一毛錢也得不到。相反,假如你們結婚以後購置的房子,無論登記的產權人是你們夫妻任何一個人,都是屬於共同財產。
所以,既然已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與其把心思放在歸籠資產上,不如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經營婚姻上來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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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九微習慣
合適,為什麼不說。只要你真心想和他好好生活,就該提。
《奇葩說》有一期節目就是這個議題:婚前讓伴侶在房本上加名字有錯嗎?
北大經濟學講師薛兆豐,曾回答:
結婚,就是辦家族企業,籤的,是一張終生批發的期貨合同,雙方一起拿起自己的資源辦企業,這個時候男女雙方給出來的資源包是不一樣的,有身體、有生育能力、有容顏、有家庭關係、有自己未來的增長潛力。
每個人給出來的資源包不一樣,發揮作用的時間的節奏也不一樣。正常,是女性早一點付出,生育、撫養家庭、照顧家庭,男性的作用比較晚,一方做播種,另一方是負責收割,這個時候就會發生一個問題,後面那個人比較容易敲前面那個人的竹槓,所以雙方進入這個環節的時候,女方要求男方給一點抵押,為未來萬一婚姻出現了問題做一點墊底,做一點墊底,做一點保護,這有錯嗎?這沒錯!
另外附上我身邊案例,一男同事給公司女同學分享他的結婚經歷。家裡兩套房,全部在結婚時主動加上女方姓名。
原話理由是:1我們家人一致想法要表現出對女方的誠意,我們是要一家子過日子的。
2結婚,女方以後懷孕養孩子在家庭付出要比男方多,我們至少要給她保障。
如果你是真心想和對方好好過日子,勇敢開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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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桑妮姐姐
兩人是新婚夫妻嗎?
可以說下我家的例項:全款給兒子買了套期房做婚房,拿到房子時兒子領了結婚證,就把媳婦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今年媳婦孃家給媳婦買的期房也拿鑰匙,媳婦就把他老公(我兒子)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將心比心,只要兩人真誠相愛,彼此信任,應該共享財產,這樣彼此感情也得到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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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osila
不合適,作為一個女孩子的我想問你:男方全款買的房 憑啥加你名字啊 ?? 能不能有點出息自己買個房?? 不排除哪些真的很愛某個女孩願意加女孩名字(只為給女孩安全感)的優秀男人 但這個世界上大多數都是和我們一樣平平無奇卻極其現實的人啊 想要啥自己掙 人家貸款共同還款 或者各付一半首付倒好說,不加名咱有的商量,可人家全款,人家如果沒有主動加的意願……就算了吧 (人家沒有加 你問了他也不會加 你計較 他只會覺得你現實 這就是當今社會婚姻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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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荒頁
不合適。
這樣一來,雙方就不對等了。
既然是夫妻,財產共同出,共同承受,是應該的。
為什麼要讓一方付出,而另一方坐享其成呢?
為什麼這種扭曲的價值觀,還有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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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色
如果是準備結婚了,以後就是你名正言順的老婆了,為什麼不加老婆名字呢。
現在很多女孩不敢結婚,不願意結婚,一部分原因是可能男方經濟條件跟不上,還有一部分原因可能就是,男方如果有經濟實力,就會給女方施加一些壓力。這可能就是很多大齡單身女孩面臨的“高不成低不就”
男方全款買的房,猶豫要不要加女方名字的原因,可能是擔心婚後萬一離婚,房子屬於個人財產,會分出去一半。這樣的擔心也是無可厚非的,畢竟房子不是隨便一樣物品,很多家庭,買一套房子,就抵上了所有家財。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在網上看到,個別90後夫妻甚至會因為簡單的家務活誰做而選擇離婚。如果實在是擔心,個人覺得男女雙方是不是可以立一份有效的協議,在婚姻存續期間,房子歸二人共同所有,如若女方原因離婚,房產歸男方;如若因男方原因離婚,房產一分為二。
這樣應該就可以讓雙方都滿意,不僅保證婚姻的存續,也可以保障房產的安全。
回覆列表
首先,女方想把名字加入,說明你們應該是夫妻,或者最基本應該算是打算往結婚方面發展的女朋友。
如果是夫妻的話,男方既然能全款買房,應該經濟生活上相對無壓力。女方想加入自己的名字,無非就是想心理上有個安慰。如果,你們之間有愛,有信任,何不順水推舟,滿足她願望。
第二種情況,女方是抱著和你在一起的想法,這時如果你們沒有相互瞭解到位,雙方父母沒相互認同的話,建議最起碼領證後再議。另外,如果雙方都比較知根知底,父母都見面,堅信以後會一起生活的那種,女方提出來,也許是對你的一種考驗。
總之,加不加基於你們之間感情的發展程度和相互的信任。愛她,堅定是她,就成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