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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匿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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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之巔
感謝邀請。因為籃球本身就是一項暴力運動,而詹姆斯恰恰是一個力量與速度的完美結合體,NBA比賽很大一部分靠身體對抗,詹姆斯有身體優勢再加上本身他自己的籃球技術全面和籃球智商也很高,1到4號位都可以打,資料漂亮、身體強硬、速度夠快,所以很多人吹捧也是合理。很多人看人太偏激,得了榮譽就吹噓追捧,敗了就謾罵,我認為這種觀念不對,看人還是客觀一點,個人很喜歡科比但照目前詹姆斯的發展,成就應該會超過科比。創造屬於自己的格局。
告訴你他們在想什麼?
籃球,或者說體育競技的魅力在哪裡?除了不斷超越自己,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可以在這項運動中,找到自己欣賞的點!
何解?對於籃球,球場上有5個位置,你喜歡別人打球好看,對,後衛,控球后衛,基本上對球的掌控是你喜歡的!可是還有人喜歡中鋒,因為他們喜歡看到有人不斷蹂躪籃筐,封蓋等!心裡的快感!呃!對,還有人喜歡小前鋒,大前鋒這個位置,因為他們覺得他們有技巧,有得分,看拿鋒線上的幹拔,背打,美如畫!······
可是,記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喜歡看到歐文那樣的風騷突破,你喜歡看到庫裡那樣不可思議的三分,背後運球過人,你喜歡麥迪的幹拔,你喜歡科比的背身單打,你喜歡吉諾比利的蛇形進攻,你喜歡奧尼爾的暴力扣籃,你喜歡鄧肯傻萌呆······
你喜歡的不完全是別人喜歡,難道你喜歡用技巧去打籃球,就不允許別人用身體去打籃球?
這也許是籃球這項運動帶給我們的快樂!有人喜歡運球美如畫,有人喜歡得分,扣籃,配合,·······如果你要用的眼光去質疑別人的愛好點,那就請你找一群都是喜歡美如畫的在球場上去玩吧!可能你們一天下來,全在三分線外秀技巧了!或者,也無法想象球場上一群美如畫的人碰到身體型會是什麼樣?(腦補)
我不是詹蜜,以前是科蜜,但是現在也不怕告訴你,我是神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