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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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隙一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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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琦媽雜談
有遇到,但對方都是遲到,不是完全失約。
我個人是比較守約的,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中,和人約好時間後,一般會提前10分鐘甚至更早抵達約定地點,畢竟定好的事情,只要不是不可抗力因素或其它突發事件,都應該守約完成,不太喜歡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去打破提前定好的約定。
守時赴約也是信守承諾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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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懶懶
這種情況肯定是有的,記得上大學的時候,每次和室友在週五晚上就開始計劃如何讓這個週末過的有意義,但大多數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事情而耽誤。
說實話心裡面的失落是免不了的,但是當你明白哪邊重要的時候仔細想想也有點坦然,畢竟人活在當下,免不了的被瑣事纏繞,我們能盡到最好的就是要理解他人。
是誰失約呢?是你還是別人?
如果是自己失約,肯定是要跟對方道歉,而且是要非常誠懇、真摯的道歉!
如果是別人爽約,放你鴿子,那種心情我也能理解。被人爽約確實不舒服,感覺不被人重視,而且自己可能精心準備,最後成為泡影,那種心情更是讓人很難過。但是還是要體諒一下對方,誰都難免碰上一個緊急的事情,耽擱了或者爽約了,請提前告知,如不能提前告知,那也要事後與你聯絡跟你道歉,這是一個人的禮貌和原則問題。
其實一般約定俗成之後,很少有人會失約或者爽約,因為這關乎一個人的素質和修養。無故爽約的人肯定也是沒有責任心的人。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做那種失信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