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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師張晨陽

    不瞭解律師行業的人,往往把涉及訴訟的事情想的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實際情況遠要複雜。

    以民事案件為例。如果律師已經掌握的證據說明案件自己一方的當事人必輸,律師的應對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雖然案件必輸,但是當事人自己因各種原因不願意出庭,願意請律師出庭,律師可以接受啊。

    2.雖然案件必輸,但是,案件可以在開庭時調解啊,當事人委託律師參與案件的調解,可以在不利的情況下儘可能維護自己的利益,比如減免利息、分期支付款項。當事人本人不出庭,就有了考慮的餘地,不必像在法庭那樣馬上回答法官。

    3.雖然案件必輸,但輸到什麼程度,律師是有可能發揮作用的。比如,損害賠償案的被告,即使要承擔賠償責任,也會涉及到哪些專案該賠,哪些專案不該賠,賠償額的計算是正確等問題。再比如,違約金和利息的計算是否有依據、是否準確等。

    4.雖然案件沒有勝訴把握,但有些律師的開庭策略就是胡攪蠻纏一問三不知,這樣的律師也會忽悠當事人聘請他。

  • 2 # 雲南王國棟

    不能以這種心態來面對。就拿很多當事人和我說的,聘請律師可以爭取一個相對好的結果,不聘請律師就是聽天由命了。我花一萬塊錢聘請律師,如果能為我的親人減輕兩個月的刑期就值得了,如果能減輕三個月以上的刑期,那就物超所值。民事案件也是一樣的道理,花一萬塊錢的代理費聘請律師,能給自己減少一萬塊錢以上甚至更多的損失,這就物有所值了。

    還有很多案件,當事人不僅僅是從經濟利益的角度考慮是否聘請律師,而是從自己的實際狀況、實際需要來考慮。我就遇到過為了1000多塊錢的標的,雙方都聘請律師打到再審的。

  • 3 # 薌林老

    如果當事人確實違法或者違約,律師會告知案件本身的風險,然後對和解的後果和判決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分析,供當事人選擇。

  • 4 # 漠北虎

    律師代理的案件,並不都是勝訴案件,尤其在刑事訴訟中,律師的作用往往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當一個律師在接手一個案件,接受當事人委託時,會和當事人認真對案件的事實和理由進行全面的分析判斷。民事訴訟律師會要求當事人要實事求是的將案件的全部事實講清楚,無論是對自己有利的,還是不利的,不得隱瞞事實。

    在對一個案件全面分析後,律師既不能向當事人承諾勝訴的保證,但也不能向當事人說肯定敗訴。勝訴與敗訴不是律師能決定了的,律師的職責是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是案件敗訴,也要使當事人的利益受損最小化。

    因此,當律師初步研判案件可能敗訴時仍為當事人代理案件,同樣是在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使當事人的損失最小化。隨著法治意識的深入人心,無論勝訴、或敗訴,律師參入訴訟已成為常態。目前在刑事訴訟中,要求每一個刑事案件都有辨護人,就是例證。

  • 5 # 友德之聲

    作為一名律師,如果你知道一個案件必然會輸,還會不會讓當事人聘請律師?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幾個前提:

    其一,這位律師職業道德是優是劣?

    其二,該律師業務水平是高是低?

    其三,該律師與當事人關係是親是疏?

    不同的律師對題主問題的反應是全然不同的!原因如下:

    其一,律師中,拜金主義者不在少數,這是因為以此為業,養家餬口,要掙錢是必須的,若遇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律師,他有其自己的行業準則,對當事人會以案議案客觀處理,但也有一個不好現象,有的律師不管什麼案件,那都是有求必應,對任何當事人都滿口應承,收費後態度逆轉,結果可想而知.也就是說,素質低下的律師,他一定會讓當事人聘請律師的.反正輸贏都有錢賺.

    其二,律師的業務水平參差不齊,一個案件各有突破口,沒有必贏必輸的案子,預測只能是個大機率,律師的業務水平決定了他對案件分析的結果,必輸的案件也能柳暗花明,這是訴訟現狀,原因大家懂得起......也就是說,有水平,有人脈,他會讓當事人聘請律師.

    其三,當事人諮詢的律師與其關係親疏,決定他會給當事人什麼樣的建議,若關係特好,在案件對當事人極為不利的情況下,他會建議走其它途徑儘可能歸避或減少損失,這律師可就真沒必要請了.

    順便講一個類似的例子:一個非常好的朋友接手了一個門面,當裝修等工作幹完開業不久,房東不允,他們所經營的專案,商議不成被斷電斷水,經分析,我這朋友沒經驗被原租人玩了金蟬脫殼,合同簽定也對朋友方極為不利,走訴訟勝訴把握極小,明顯被原租人騙了,有詐騙嫌疑,但形式上又是經濟糾紛,報案肯定沒戲;但也不能讓朋友白白損失呀!我給他們出了個與原租人"講道理"的方法,引入公安機關介入,結果原租人如數賠償了朋友的所有損失.

    綜上所述,我的回答是:在當事人所諮詢的律師具備良好職業道德,業務素質較強,且關係也不錯的前題下,知道一個案件必然會輸,他一定不會再建議當事人聘請律師,而是用他的智慧,根據案情另尋突破口,給出當事人如何處理好該案的另外方法.

  • 6 # 畢哥榜

    世界上沒有什麼全輸或全贏的案件。你哪怕被判有罪,那麼本來準備判你十年的,經律師辯護最後判了你八年算你小贏;若判了你五年,你就大贏了,應該慶祝。

  • 7 # 董律

    不會建議,但有幾種情形除外。

    1贏或者輸,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也有程度上的區別,比如原告起訴被告償還1000萬元本金及利息700萬元,這1000萬元本金律師認為沒機會不還,但700利息有機會不還。當事人如果認為不還利息的結果也是輸了,那我就不建議其委託律師;如果認為這個結果可以接受,我還是建議其委託律師爭取不還利息。

    2案件根據證據情況大機率會對當事人不利,但有一些答辯觀點也有支援的可能性,這種情況如果當事人不接受,那就不建議委託律師;但有一些當事人想爭取一次,那麼就可以委託律師。

    3如果當事人認為必輸,不抱任何希望,但其本人不想出庭面對法庭和對方當事人,想委託律師處理,這種情況我還是不建議委託律師出庭,因為花銷比較大而且意義不大,同時如果案件全敗,對律師的聲譽也有影響,除非律師認為這個案件有機會不全敗,才敢嘗試。

  • 8 # 易凡律師-盈科深圳

    一樣的道理,在案件沒有最終判決之前,律師的所有判斷都只能是推測,而不是斷定,所以不存在必然贏的案件,也不存在不然輸的案件。所以你提問的前提首先就是錯的。

    再說要不要聘請律師的問題。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你必須看醫生,也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聘請律師。也有人頭疼腦熱自己買藥不是。

    還有,聘請何種級別的律師完全取決於你自己,感冒了你非得掛專家號,難道醫生還能拒絕你不成?

    所以,聘請律師是你的需求,而不是律師非要代理你的案件,沒有律師能在保證勝訴的前提下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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