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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家莊李玲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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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這種糾紛很常見,大概有幾個選項
1、如果是去給人幫忙,街坊四鄰朋友互相幫忙,沒報酬的那種 ,屬於民法上的無因管理,不管何種原因受傷,主家全責。
2、有報酬的,屬於僱傭勞動 ,僱工受傷了,要看各自的過錯程度,比如工人疏忽大意、冒險操作,或者僱主提供的腳手架、工具有安全瑕疵等等。根據過錯程度確定各自責任,注意,有的僱主為了怕出事故,專門跟工人簽了安全協議的,約定工人出事概不負責的,協議無效,屬於單方面免除自己義務。
3、有包工頭的僱傭勞動,工人受傷,先找包工頭,再找僱主,也可以連帶關係,還是根據各自過錯程度確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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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電維修汪水新
我願意回答:在僱傭合同籤勞動合同時,雙方都要協商好,老闆和工人都要按照合同去執行,一旦有什麼問題,就按照合同去執行,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僱主對摔傷的工人全部支付醫療費用和生活保障,並全部支付每月全額工作,出院後,根據醫院傷情鑑定情況,支付精神損失賠付金,這就是用人單位籤合同與不籤合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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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網不歡1
主要看你們和房主什麼關係,人家在路邊自從來幹活,承攬關係,只要盡到提醒義務,人家就沒有責任,若是你老闆,你是人家員工,就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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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矛與盾
你好!你所述案件是個人形成勞務關係,在提供勞務過程中,致僱員自身損害的民事賠償問題。下面,我將案件分析去下,以供參考。
一、關於責任承擔。
(一)你們兩人為僱主工作,領取報酬,因此,你們與僱主形成個人個人勞務關係。
(二)僱員在提供勞務過程中,造成自身損害的,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三)提供勞務一方自己受到傷害的,責任劃分按照雙方的過錯承擔責任。
(四)一般情況下,僱主提供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場地、防護工具等,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僱員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對事故的發生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二、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問題。
(一)賠償專案。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伙食、交通、住宿、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後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等。
(二)賠償標準。醫療費實報實銷;誤工費按照收入與誤工期的相乘計算;護理費按照護理期與護理人員工資乘積計算;受傷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傷殘等級係數乘以賠償年限。其它限於篇幅不再詳述。
三、關於如何維權問題。
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提起訴訟。訴訟成本比較高,時間也長,不利於保持良好的鄰里關係。
我們兩個人給別人幹活。換大房子彩鋼瓦,從小房子上去量尺,結果小房子彩鋼瓦也糟了,我掉下來摔傷了,多處骨折,現在有賠償糾紛,要走法律程式,想問。我要承擔責任嗎,承擔幾分。誤工費,營養費,賠償有什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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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區分你們是加工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如果是加工承攬關係主家無責。如果是僱傭關係,僱主對你摔傷有責任的,承擔響相應賠償。如果是勞動關係,用工方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