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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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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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敖雪寒梅
像你這個問題,你首先問一問你自己的良心,你媳婦和你已生活的一段時間裡,媳婦的好壞在哪裡?再過好好想一下,是媳婦與你姐妹不和還是你與你媳婦不和?因為我認為你的人生之路必竟是你和你媳婦共同走完,而不是和你的姐妹走完。利害關係你應該要明確,她們不和,你應該充當潤滑汁來調和她們之間矛盾。俗言道,家和萬事興!
人家的女兒也是人,你又想離婚又想留在家裡,等你難找女人時才復婚,你倒想得美呀?如果是我的女兒,遇上你這樣的女婿,我會叫她早點離開你,因為我感覺你是一個媽煲男。人家將女兒許配你也是瞎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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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萌魚聊生活
個人觀點, 你姐妹雖然跟你是血緣關係,但早晚得嫁人,她們還能一直住在家裡不走?她們幾人不合,你就算解決不了她們之間的關係,也不該選擇離婚向著你姐妹啊,拋去她們之間的問題不說,你們夫妻之間,難道你老婆平時做事也對不起你,有讓你看不慣的地方嗎?不然怎麼會為了自己姐妹選擇跟老婆離婚,這當初想啥呢。。。。
哪怕你離婚是因為不想讓她們繼續吵,但你的做法還是在向著你妹妹選擇委屈了她,她嫁過來,既得不到婆家人關心要被婆家人排擠,自己老公又靠不住,還因為婆家人選擇跟自己離婚,那她在你心裡何等地位?人家不得寒心?
離婚不離家又是什麼意思?是現在兩人離婚了,她回孃家住,你跟過去陪著,還是你們繼續生活在原來的家裡,那既然現在還想也還有辦法住在一起,當初幹嗎還要離婚呢?
現在離婚了,你既然想著以後復婚,就別太遷就自己的姐妹了,能不能復婚完全取決你老婆的態度,如果繼續委屈她,人家怎麼可能願意跟你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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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身就是獨立的新型組織。嚴格來說是彼此能夠滿足對方的需求從而相互吸引,產生愛情,從交往過程的驗證印證了認可信任關係組成婚姻,婚姻是家庭的基礎。首先家庭一定要有排他性。包括親戚朋友。其他因素影響婚姻本身就不對。唯一的解釋就是愛的基礎不牢靠。是否可以復婚要從兩個緯度表訴;一,復婚前必須考量好了彼此是否能包容彼此放下過去。我們可以離婚,甚至於可以多次離婚,但不能和同一個人離兩次婚,媳婦和家裡姐妹不和導致離婚?這也許就是一個誘因!二,從法律規定方面來說是沒有問題的。法律不限制!關鍵是復婚的目的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