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家裡兄弟多,父母身前找人立協議,兄弟幾個共同贍養父母,每月按時定量供養父母的生活費,共同承擔父母的看病的醫藥費。但是父母以小兒子歲數小,能力差為由身前立下遺囑,要在身後把自己的全部遺產留給小兒子。介於父母經常得病,看病醫藥費開銷數目很大,父母這樣的做法別的弟兄心裡感覺無法接受。大家說一下父母這樣的做法有法律依據嗎?如果父母執意這麼做,別的兄弟該怎麼辦?
9
回覆列表
  • 1 # 一紙家書

    這是一個挺難解的問題——涉及到情與法之間,孰重孰輕。

    先說說結論:如果老人訂立的遺囑完全符合法律形式要件的要求,遺囑是合法有效的。至於老人去世之後,到底是否要按照遺囑來執行,是由小兒子決定的。如果小兒子堅持根據遺囑繼承,其他兄弟幾個分到老人財產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從“法”的角度——遺囑是否有效是關鍵。從“情”的角度——為老人、為兄弟情分的取捨是核心。

    以下從兩個方面:遺囑如何判定有效性、兄弟之間如何處理,做一個說明和建議。

    從“法”的角度

    涉及到財產方面的遺囑,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其他指定好繼承人,不需要按照法定繼承程式來執行。而遺囑是否有效,取決於幾個方面的因素:

    老人訂立遺囑期間,是不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般情況下,指的是老人訂立遺囑期間,頭腦是不是清晰、思維是不是正常。如果能證明其正常,說明具備訂立遺囑的最基本條件。

    老人訂立遺囑,是不是完全自己的意思表示。題主提到,父母因為覺得小兒子歲數小、能力差,所以打算把財產全留給他。如果是老人真實的意思,單純從法律角度,老人這麼做是沒問題的。但是我只能說:老人的心眼好,對條件差的孩子心疼。

    財產是不是都是個人合法財產。注意,如果是父母,父母要訂立兩份遺囑,不能倆人共立一份。共立遺囑在目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那麼,這其中就涉及到每一位老人寫的遺囑裡面,財產是不是完全屬於每一位老人個人的。如果完全屬於,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遺囑格式規範,清晰準確,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要求。這個不展開講了,題主並未提及具體的遺囑形式。自書、代書、公證等,不同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中國《繼承法》中有明確規定。

    如果遺囑滿足上述條件,基本可以認定:遺囑合法有效。未來,只要遺囑繼承人不放棄,其他子女爭取財產的可能性不大。

    從“情”的角度

    題主提到,兄弟共同贍養,共同承擔父母不菲的看病醫藥費用。首先,個人對於幾個兄弟這種做法非常支援和贊同!——是為老人健康考慮。

    因為老人做的這個決定,讓兄弟幾個感到不公,這種情況題主家並非個例。家事難斷,這裡僅能給出題主兩條建議:

    如果大家都認同“在老人生前為老人花費,是對老人的贍養”,那麼先不要去計較未來老人財產分配的事情——這是求自己心安。做該做的事情,但求心中無愧就可以了。

    對於小兒子,在老人生前與兄弟幾個做同樣的付出,老人萬一過世後得到老人全部的財產,這一點,只能看他自己如何考慮。不管是否尊重老人的意願,對於兄弟情分的決定權,在他個人手裡。所以,不妨兄弟幾個可以專門坐下來談談,看看小兒子的態度。有時候,“錢上見人”,得利的人,不一定賺了;沒有得到財產的人,未必是損失。

  • 2 # 其道而行

    從法理上講不能。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而老人處分自己的財產是他的權利,他有權將自己的財產全部或部分贈與給其中的某個子女。 但是從情理上講,個人認為,女兒是可以和老人以及哥哥(兄弟)協商的。

  • 3 # 牛二智慧法務

    有效,贍養父母是義務,父母有自行安排財產的權利

    遺產分法定繼承跟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有遺囑先按遺囑,無遺囑才按法定(應保留遺腹子的繼承份額)。

    而且你們是贍養自己的父母,又不符合那種無血緣關係的負有義務的遺贈,so...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4 # yyhoyk

    如果父母把所有財產給小的,可能大哥的條件比較好或者沒有生兒子吧,遺囑肯定受法律保護,越是這樣小弟可能越不爭氣。父母也有父母的難處,希望自己的孩子都過得好。我也是兩兒子媽,儘管我想做到對兩個孩子一樣,但是旁人就會認為我更疼小的,當局者迷,我只能盡力。

  • 5 # 圓玉7326

    遺囑經過公正後是有效的。公正後的遺囑優先於法定繼承。

    遺囑具有自願和真實意思表示的特點,說白了,我想給誰就給誰,指定繼承人。寫遺囑一般就是防止法定繼承產生矛盾。

    個人建議, 養大幾個孩子不容易,如果錢不太多,不像北京的房子那麼鉅額,還是不要給老人添堵了,也是功德一件。

  • 6 # MeO吳

    我認為父母自有自己的想法和處置自己的財產的權利,作為晚輩不論是否能得到遺產,也要盡心盡力贍養、善待自己父母,以免將來“子欲養而親不在”的遺憾。但是有智慧的父母千萬不要因為遺產處置方式而導致兄弟間矛盾。如果想將遺產指定給某個子女,那麼應該由那個子女付出多一點的時間和金錢,這樣其他子女也不會有太大意見,其實就相當於付出的錢就是父母自己的錢,其他子女有什麼好計較的呢?!如果父母是因為覺得你比弟弟能力強而把遺產都給了弟弟,那麼你就更應該感到驕傲哦

  • 7 # 實夢閣

    老人這樣做是有法律效力的。因為遺囑是個人意願的表達。他的財產他想給誰就給誰。

    你唯一能做的,是控制你的財產。

    也就是你不付醫藥費,你家老人可以去法院起訴你,然後你們兄弟要求和弟弟平攤醫藥費。或者老人自己出醫藥費,相當於你得到了部分遺產。透過這樣的方式來減少你們的支出。

  • 8 # 東言頻道

    這樣問題,外人看來,感慨幾句,當個笑談,但是誰攤上誰鬧心,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於父母的偏心和不公平。

    從法律角度,父母有權支配個人財產,就是說,他們的財產愛給誰就給誰,這是他們權利,但是這裡面就有個問題,就是把財產給了小兒子,然後其他所有費用其他兒女均攤,尤其是住院費用,法律上沒毛病,但情理上,確實欠妥。

    儘管是十個手指頭伸出來也不一樣長,這個世界上也沒有絕對的公平,但是父母還是要公平一點好,現在這麼做顯然不公平,也會人為的導致家庭矛盾,這種矛盾其實是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父母這麼做,完全是在激化矛盾。

    正確合理的做法一:財產歸小兒子,那麼主要贍養義務歸小兒子,其他兒女按照各自的孝心,照顧老人,給老人買東西,依靠個人認知,而不是法律規定,法定贍養義務歸小兒子。

    正確合理的做法二:老人的財產不著急分配,老人的花銷,由老人的財產出,不夠的,幾個兒女均勻分擔,公平合理。

    正確合理的做法三:老人的財產不分配,所有的老人所需費用由幾個兒女分擔,待老人故去,資產均勻分配。

    補充兩點:家裡困難的,可以多照顧一下。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多分。家裡條件好的,可以讓出分配的遺產,這是自願和協商的,而不是強迫的。

  • 9 # 河南洋洋

    這是兩個部分,在父母有收入情況下,醫藥費超出老人能力部分,孩子應該共同負擔。第二老人把財產留給某個子女,是合法的。但是現實中,這種情況會很傷子女心,不明白老人怎麼想的,兄弟之間互相幫襯比互不往來更重要。

  • 10 # 無籃不歡

    遺囑肯定有效,只是這樣的遺囑肯定會引起家庭矛盾,而且老人現有的平靜生活也有可能被打破,搞不好結局還很慘!

    老人由兄弟幾個共同贍養,兄弟幾個也按照協議內容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和承擔醫藥費,本是件很和諧的事情,如果父母不去折騰,維持現狀安享晚年就行,等到二老歸西,對於遺產自會有合理的分配,就是分配遺產時鬧出矛盾也比現在立不公平的遺囑帶來的影響要小。

    “爹媽疼小兒”這句話在我們那裡經常能聽到,題中老人以小兒子歲數小、能力差為由將全部遺產都留給小兒子,心情能理解,可是他們也要認清一個事實,你們是由兄弟幾個共同贍養的,就是做這樣的決定,也要徵得其他孩子的同意,如果小兒子本分做事,確實是因為能力問題導致條件不如其他孩子,我想其他孩子還能理解你的決定,畢竟他們身上流著同樣的血;如果小兒子是個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的人,其他孩子不但不服氣,而且你的寵溺只會害了你的小兒子。

    老人老了,想法上可能欠周全,但父母辛辛苦苦把我們養大,這是不爭的事實,人要講良心,就是父母做的再不對,我們也要盡到贍養的義務,千萬不要以父母不愛你對你不好為理由,做出讓父母死不瞑目的事情。

    這樣的做法完全出於意願,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因為家產是父母的,他們有這樣的支配權,如果兄弟們覺得憋屈,可以透過其他長輩做做父母的思想工作,通則好,不通也別糾結,因為沒有那點遺產,你的日子照樣好過。

  • 11 # 東友律師團

    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也總有個最疼愛的孩子,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難免偏心,但是父母這種做法未免有些太不考慮其他子女的感受了。

    但是遺產屬於父母的生前財產,父母有完全的處理權,中國《繼承法》當中也規定了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父母怎麼處理都可以,就算是全部捐出去子女們也不能阻止。雖然子女們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老大和老么的區別大家都平均分,但是繼承順序是遺贈協議先於遺囑先於法定繼承,所以父母的遺囑是先於法定繼承的,也就是說在子女平均繼承之前,先執行遺囑繼承,現在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小兒子,那麼其他子女就沒有遺產可以繼承了。

    所以其他兄弟姐妹們,在老人還沒過世之前可以和老人講講理,畢竟都是親生的,老人會理解你們的,或者撤銷前一份遺囑,或者再寫一份遺囑可以多給小兒子些財產,其他的別人一起分,在進行公證(遺囑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靜是一種不爭的生活態度也是一種低調的人生哲學你認同這個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