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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亞張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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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6小孩兒
得保留,由其涉及到房產,過戶,子女繼承等非有不可。否則麻煩大了。丟了沒辦法補。再說一張紙保留也不難。我不愛扔東西,父母1941的結婚證明,在辦個人公證書時,沒有什麼證明我和父親的關係,(我76歲時)後找出他們結婚照證明父子關係才辦下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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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和淡定的對待人間凡
老人去世的死亡證明是在屍體火化時,購買墓穴時,殯儀館和陵園管理部門要求家屬出具的證明文書,再沒有什麼用途,如果家屬不介意當做老人去世的一個紀念,可以保留,不過這都是家屬自己的選擇,別人不好就此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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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路隨鳳
這東西是老人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痕跡,是辦理她生前一切事項的法定憑證,比如,社保的喪葬費領取,銀行的個人存款,其他有價證劵的辦理,遺囑遺產的繼承等等都需要,這東西丟失不補,辦理完所有事情,沒有再應用的價值了就可以自行處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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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劉105751014
當然要保留了,死亡證明,也是身份的證明。
舉例項為證,我三弟已離世近18年,弟媳賣房過戶時必須要三弟死亡證明。(沒保留)從當地派出所,又到分局,費了挺大用周折,最後在市公安局檔案管理處才找到死亡證明。
所以還是保留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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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面染五彩
這個可得保留,如果老人銀行有存款,取不出來,公證的時候要這些材料。所以不要扔掉的。因為戶口已經注消,所以這個是唯一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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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州西園
死亡證有關事項,我在這裡提醒大家,以後那些事要“死亡證”?首先當去“派出所”登出“戶口”時,開岀死亡證明。(患病都由醫院開)派出所開岀三張(原始),然後你可以多“影印”五、六張“備用”。其中:火化(原始證),買墓地(死亡證,火化證),遺產公證(復),銀行存款(復),社保工資(復)等等都可用“影印”死亡證。最後“留”一張“原始”死亡證以備以後要用,可以“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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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泯然眾人焉
想知道老人去世的死亡證明需不需要保留儲存,一定要知道《死亡證明書》在法律上起什麼作用?死亡證明又有什麼具體的作用?
一,先來簡單說說死者的死亡證明由哪些單位來給死者開具《死亡證明書》。
死者自然死亡的,一般由村或社群居委會以及鄉、鎮衛生防疫部門開具死亡證明。
死者於醫療單位病故的,則由所在醫院開具巜死亡醫學證明》。
死者無法確定死亡原因的,由公安司法單位開具死亡證明。
*****居民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檔案。很重要哦!
****居民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是法定的紀錄檔案,屬法律憑證。同樣的,也很重要哦!!
*****居民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是登出死者戶口的原始資料。
*******△居民死者《死亡證明書》是用於保險、遺產等群眾性、社會性的原始憑證和依據,是必備的檔案,也是法律公證的原始憑證。這個特別重要哦!!
***所以,原則上,居民死者的《死亡證明書》原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遺失不補!!
*******居民死者《死亡證明書》最好列印備好一份至多份影印件存檔保管,以備後用。
二,好,現在來具體說說《死亡證明書》在哪些地方要用到。
1,冒昧的說一句:
死者一無所有,赤條條的來又赤條條而去,什麼財富都沒有,魚兒清水兒白的。那麼,死者的《死亡證明書》只有留念的紀念意義。
2,《死亡證明書》是死者到殯葬管理機構辦理火化手續所必須出具的原始證明材料,否則,殯儀館是不能火化的。
這點平時沒人注意,事實上也很重要的。人要火化,也要走得明明白白又清清楚楚。
不過,有些地方,如果老人是**自然死亡△親屬拿著老人生前的身份證去殯儀館也是可以火化的。老人火化後,由殯儀館開具老人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3,購買存放骨灰的靈骨塔或者是公用墓地土葬時,必須有《死亡證明書》,才能免費享受這一政策。
4,如果居民死者本人辦有勞動保險,家屬去領取老人死者的勞動保險費,得有老人死者的《死亡證明書》。如果丟失了巜死亡證明書》,那結果就難說了。
5,老人死者生前辦理的商業保險,作為受益人的老人的家屬,領取商業保險收益,也得有老人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不然,領不到。
6,銀行定期存款解約提款,需要提供老人死者的《死亡證明書》。這肯定是要的。當然,家屬還要攜帶本人戶口本等等相關的一系列證明村料,才能取得到老人死者生前的銀行存款。
這其中,老人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也是相當相當缺一不可的證明材料。
7,不動產過戶轉移手續辦理。城市老人死者生前的房子,如果家屬要出售、轉讓、繼承等等相關事宜,都得要有老人死者的巜死亡證明書》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否則,得費相當大的力氣去補手續,就划不來了。
從以上方面去掂量掂量看看瞧瞧後,心裡就有數了。
三,《死亡證明書》是證明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然後又消失不見而留下的一張有生活痕跡和軌跡的紙質證明。
在您辦好一切有關老人死者生前的經濟手續後,《死亡證明書》的去或者是留,這就看每個人的處理方式了。
人活一世,草本一秋。對於《死亡證明書》,有人看見它,也許勾起了悲傷的回憶!有人看見它,卻是幸福的見證。那麼,這個時候要不要保留《死亡證明書》,就只能聽從於自己的內心感受了。
就這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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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97476261781
最好還是留著吧,說不定以後能用上。我是獨女,父母去世,留下一套房子,過戶的時候就需要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證明,但他們的死亡證明之前就被舅舅叔叔他們弄丟了, 因為覺得沒用。最後跑社群,跑街道辦事處,跑派出所 把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死亡證明開了,房子才過了戶。
回覆列表
對於死亡證明來說,有可能當下你能想到的事情都辦完了,但是我們都不確定未來是不是在辦什麼業務時可能需要我們出示這個證明材料,所以建議終身保留,並養成一個很好的習慣,對證件類材料分類,集中存檔,常用的有以下材料,
1、駕駛證,身份證,可能有往期的不一定收走,有可能舊的不做數的還在你手裡,不妨收藏一下。
2、學歷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評定證書等,這些如果原件丟失是很難補辦的,所以建議與其他學習提升類的證書一起存放,我的這些東西一堆都碼放在一處,找任何相關的資質,不用家裡翻個底兒朝天,只需要找這一處就好了,前提是什麼時間用完務必第一時間放回原處。這類證書,都是你未來晉升,躍遷的加分項,因為我們在招募的時候,不止一次遇到應聘人員說這個找不到,那個沒有原件了,其實這在很大程度上有可能會讓自己“被減分”,或許有特殊的原因,但是如果事先規劃好,這種情況就可能基本不發生。
3、結婚證,離婚證,判決書,調解書我就不說了,
4、傷殘證,死亡證明,關係證明,戶籍證明,曾用名證明,這些都是與個人及家庭財務關係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的,你必須終身保留,甚至下一代都可能用得到,最常見的使用可能就是在繼承過程中的,所以萬一有在銷戶期間未發現的財產問題,很可能再次繼承時就還需要這些材料,你拿不出來就很麻煩。
我有個客戶,母親在自己小的時候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險,但是母親在自己成年後突然病故,而我的客戶又有姐妹,且戶口與母親不在一處,戶口銷了以後很久才發現這份保單,因為投保人不是自己,想變更投保人,找到了我,但是由於無法提供相關的關係證明呀,死亡證明呀,而無法變更,也無法退保,導致保單懸在那裡,進而成了死檔,因為金額不算大,客戶也就放棄了,那假如是不小的一筆資金,是不是也太可惜了?
綜上,這個時候,就不要太急於斷舍離了。兩個字“留著”,有時候對於一些必須所有原件都上交的情況下,我還會建議客戶一定要留個備份,以保證自己有足夠的材料能證明自己。比如報銷的發票,一般都是需要原件的,當我們原件上交後,自己后里就什麼材料都沒有了,萬一有閃失,我們可能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