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冬日暖陽209202365
-
2 # 南山易人易學
誰買的無所謂,關鍵誰是“立碑人”!誰是主事人!
換句話說,誰在善後和祭祀,就寫誰的名字!沒有說誰是孝子就寫誰的名字,因為有人過世的時候,孝子並沒參加,立碑就不寫!
立碑原則是,誰是祭主誰寫,誰主事誰落款!舉一個例子,最近聊武松較多,武大死了,理應武松給武大立牌位和墓碑!為什麼靈牌上寫的是“亡夫武大郎植之位”,這是武松不在,潘金蓮角度來論。
武松回來後改了“亡兄武諱植之位”,再假如武大有兒子,就必須寫“先考武諱植之位”,武松也得靠邊,墓碑也是這樣。
如果武松一直沒有回去,武大的墓碑上就會是潘金蓮的落款,因為武大無後。
不是孝子的情況立碑,戰爭年代,戰友犧牲後,碑文寫“某軍烈士某某之墓”。若事後家屬,比如是姐姐找到了,碑文就要換成“弟某某之墓”。如果是母親來找到了,換成“兒某某之墓”,如果家屬找到後不願意重新立碑,可以保持原碑!落款也相應不同。
誰主事誰為主原則,如三俠五義的白玉堂,隨欽差顏查散巡訪襄陽王,白玉堂夜探沖霄樓誤入埋伏,被亂箭射死。
襄陽王命幾個人抬到山上掩埋,這幾個敬佩白玉堂就立一簡易墓碑“義士白五爺諱玉堂之墓”。
後白玉堂結拜哥哥盧芳等重新葬埋,並立碑“賢五弟白玉堂之墓”。
結果後文書又出來白芸生(白玉堂哥哥的兒子),墓碑就又換“叔父白諱玉堂之墓”了。當然落款也改變了三次!
這就是誰主事誰為主原則!現在的情況,和古代不太一樣了。一個是碑文書寫格式新潮化,其次是落款寬容性!
再比如各地為了推廣文化產業,給歷史名人立碑,落款用組織籌備者!
可以呀,不寫子女難道還寫政府立的,或自己立的嗎?傳統刻碑文都是寫的子女,才顯得家庭人丁興旺,子孫眾多,根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