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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陽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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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你莫屬whj
無論什麼原因棄嬰,我對孩子的父母除了憤怒還有鄙視。我覺得拋棄自己的孩子是人世間最大的自私自利和慘無人道。大眾的人生多是平常,你不要用極其特殊的情況給我槓。
棄嬰的原因有千萬種,但是所有原因的背後都是嬰兒父母的自私自利,都是為了逃避自己應該有的責任。
拋棄嬰兒,嬰兒父母倒是解脫了,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這種行為對孩子意味著什麼?即使嬰兒被人撿到撫養、能活下來,那她能有多少幸福?
我們把孩子生下來,無論孩子是健康的還是有某些疾病的;無論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它都是一種宿命,就註定了無論你是貧窮還是富有,孩子都會和你相伴一生,無論好與壞他們都有活下去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這些父母可能會辯說:“生在我們這樣不好的家庭,還不如讓孩子去死,”那我就想問一下:你這樣不幸福都沒勇氣去死,那你有什麼權利決定孩子的生死?
尤其是為人父的我,絕不能接受棄嬰這種行為,這就是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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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棉襖裡面有跳蚤
嗤之以鼻。我對棄嬰的父母簡直嗤之以鼻! 首先,既然決定生,為什麼又要拋棄?不要舉舊時代的例子說從前丟棄孩子的父母自己也很痛苦,要不是養不起怎麼會扔?現在這個時代,丟棄孩子的父母更多的就是不想負責任了!沒有什麼話可以替他們說的。 還有,現在好多年輕人未婚同居,懷孕了卻不按醫囑按時產檢並且飲食不注意,到了生下孩子那一刻,發現自己產下的寶寶是不健康的,自己也不想付出金錢養了,畢竟不想這輩子多個負累,於是直接就丟棄了,多的是直接扔垃圾桶,扔醫院衛生間,或者直接活埋在某個沙堆裡的…這些新聞都不眼生吧?有點良心的還會往福利院門口一放…責任感的這些先放一邊說,首先自己得先學會做個人吧? 當然,還有一些重男輕女的,是個女寶寶直接狠心拋棄,這配當父母麼?棄嬰的原因有千萬種,但沒有一種原因是可以當作原諒父母不容易的藉口。當初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一點,也不會出現那麼多棄嬰。不是麼?運氣好的寶寶遇上好人家,運氣不好的呢?初生的小生命可是一點錯都沒有的。 願世上少一些棄嬰,多一些有愛負責任的父母吧!胡亂一丟,就把孩子的命運完全改寫了,這樣的父母枉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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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的遇見
就這個問題,前兩天查閱大量資料寫了一篇文章。關於棄嬰的送養,我認為親生父母做了一件違揹人性、違背天道的事情。
首先,孩子是無辜的。無論好與不好,老天安排他(她)們來這個世間走一趟,並安排了兩位守護天使,陪伴他(她)一生成長。
而這兩位守護天使卻意外失職,不能很好的照看好這個寶貝,反而把寶貝推向另一個未知的深淵。這是第一重原罪:瀆職。
其次,儘管我相信世間所有的苦難,都各不相同。因此,對於棄嬰們來說,被棄的理由也是各有各的隱晦,各有各的無奈。但是,恰恰是這些所謂的苦難、隱晦、無奈…造成了那麼多“不得不”的理由,表面上看起來是事,進一步看才能看到人心、人性。這是第二重原罪:光鮮下的自私。
同時,對於棄嬰來說,他的命運也隨著被拋棄的那一刻起開始發生著質的改變,對整個人能量的影響也很大。而且,對於棄嬰這件事來看,哪一個親生父母能做到心安理得、徹底忘得一乾二淨呢?不!他們一輩子都會生活在愧疚中、陰影裡。所以說,和這是第三重原罪:毀人害己。
希望這樣的事件,可以及時剎車。祝福每一個獨一無二的寶貝,可以快樂、健康、平安地長大。都能擁有一個美好而充滿愛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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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生命都是可貴的,無論貴賤,不管發生任何事,都不能棄嬰,這個生命是造了多大的孽,一生下來就被自己最親近的人拋棄了。所以說做這種事的父母是極其不負責任的,既然要了就好好照看,如果不要,又何必生下這個孩子呢?
能棄嬰說明孩子的父母確實有難處,比如孩子有什麼先天缺陷;或者家裡情況不好,不敢再要孩子;更甚者可能是私生子,見不得人等等多種情況,那既然發生了這些事,為什麼不早點打掉呢?現在又不是說以前那樣醫學不發達,做一般的人流還是一點問題沒有啊,何必辛辛苦苦十月懷胎,生下來了又拋棄不要了,實在不行哪怕放去福利院或者謀求社會的捐助呢,拋棄孩子真的是太不負責任了。
孩子如果長大,知道這些事,那會對他造成很大的心理陰影的。所以說這種傷天害理的事還是不要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