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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圓知知

    從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理出三條主要資訊,當然這也是需要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點。1.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沒到校。2.學校老師沒有通知家長。3.這個時間段內發生了意外。

    一、學校的疏忽在於上述的第1點和第2點,學生在正常上課期間沒有來上課,也沒有請假,老師沒有及時通知家長,耽誤了家長尋找孩子最好的時機。也可以看出學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只要不是長期請病假的或者休學的學生突然沒有來上學,沒能及時發現或是因為各種原因沒能通知家長,當然即使有再多理由也不能為學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開脫。

    二、家長的疏忽在於:如果是孩子告訴家長去上學而沒有去上學,家長也沒能及時發現孩子的異常,可能在對孩子教育上也是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可見家長也是有責任的。教育孩子也不光是學校老師的責任,是家教共同的責任,當然老師主要還是傳授知識,至於孩子健全的人格還是離不開家庭,離不開父母的教導。

    三、目前爭論的焦點在於學生髮生意外是在校外發生的,學校是否擔責這個問題。從以上的分析看出學校是要擔責的。

    學生髮生安全問題不管是在校內還是校外,學校的責任承擔以及如何承擔一直是有爭議的問題,雙方能在理智的情況下,認真協商才是解決事情的關鍵。

  • 2 # 語文課堂的文化味

    這種情況學校肯定有責任,這也是為什麼要強調家庭和學校共管共育的原因。

    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沒有到校上課,學校有責任通知家長,特別是現在通訊這麼發達,就是一兩分鐘的問題,不能以任何藉口來搪塞過去。不出事情拉倒,出了事情是逃脫不了責任。至於通知了家長,家長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那就是家長的原因,教師在處理這種問題時一定要錄好音作為將來的證據,撇清責任到底是哪一方。

    學生的個性是有差異的,家庭教育又是不一樣的,不代表所有的孩子都能夠遵章守紀。總有孩子挑戰學校的紀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不少家長認為把孩子送到學校教育,自己可以做甩手掌櫃,孩子就一定能夠成人成才。這種觀念是錯誤的事實證明,有很多孩子並不適合從學習這條路成才。可以想象連學校的規章制度都不願意遵守,怎麼可能靜下心來搞好學習,即使是天才也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就能夠成才的。

    但是現在的社會對教育的寬容非常小,就是連正常的管理教育學生,社會都會引起強烈的反響,很多吃瓜群眾就像打了雞血一樣興奮不已,恨不得砸爛學校。沒有了學校,教育質量變差了,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這一點沒有人去關心,沒有人去思考。

    在孩子們的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的總是要偏離原來的方向。教育就是將這些偏向的孩子拉回到正常軌道上來,通過後天的努力幫助孩子們遵循教育教學的規律,最終實現成人成才。

    現在好了,老師不敢管了,學校不敢管了,就讓家長去管吧,如果實在不行,警察會出面來管教的。到了這個時候,哭的就不知道是誰了。

    教師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特別是對於調皮搗蛋的孩子更要上點心,否則的話出了什麼意外,自己會躺著中槍。不是自己的孩子盡到自己的良心就可以了,在自己孩子身上多花點功夫,對得起祖宗也對得起自己。

  • 3 # 文以載道MZS

    這個得分兩種情況來分析,看學校有沒有責任。

    一、學生在上學期間,學校有代行監護責任,如果學生髮生意外,學校盡到了監護的職責和義務,學校就沒有責任。

    學生在上學期間,也就是在學校學習期間,不管是住校學生還是走讀學生,學校是有代家長代行監護責任的。正如題主所提問題,如果在學校的正常上課期間,有一個學生一個下午都沒有到學校上課,是請假還是擅自離校,學校應該是一清二楚的,是正當理由請假,如果學校批了,他要離開在學校,也要通知家長這個學生的去向,等於學生離開學校,學校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家長)來行駛監護責任,這個時候,如果學生離開學校發生了什麼意外,則學校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是學生擅自外出,學校是否對該學生進行了尋找,並告知學生家長,這種情況,如果學校進行了積極的處理並通知家長,如果學生髮生意外,也可減輕學校的責任。

    二、回到題主提的這種情況,不管是那種情況,學校不通知家長,學校是有一定責任的。

    筆者為什麼說學校是有一定的責任。因為:在正常的上課期間,學生到不到學校上課,學校是知情的。而學生在校期間學校也是有代行監護職責的,一個學生在學校發生什麼情況,通知和告訴家長學生的一切狀況是學校和老師的義務也是責任。一個學生一個下午都沒有到學校,學校不採取積極的處理行為和告訴家長,如果學生在外發生意外,學校是負有一定的責任的,這個責任的大小,由政府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認定。

  • 4 # 如穎隨行40344934

    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學校的責任在於,在上課期間沒有把學生缺失的情況及時告知其家長(主要責任人是班任),以便家長釆取相應的措施。責任的劃分還要看學生的年齡和事故的具體情況商定

  • 5 # 慎思明辨謹言篤行

    這個問題明顯有誤導,什麼叫做“沒有通知家長而導致學生髮生意外”?學生髮生意外是沒有學校沒有通知家長而導致的?這個因果關係成立麼?

  • 6 # 厚德載物133029066

    在現代發達的資訊社會中,有多渠道聯絡方式,比如:父母雙方的手機號,微信群,等,作為班主任上、下午都要檢查學生到校情況,發現異常現象第一時間就要報告,並及時處置。發現學生沒有來上課,一要問有關同學是否知情,二要聯絡家長問明原因,在工作做到位時,就是發生什麼意外和班主任也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 7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按照題目的說法學校當然有責任了!

    我回答一下您這個假設的問題。與大家一塊探討,興許對同在一線的教師是個提醒。

    “學生一下午沒到校,學校沒通知家長導致學生在校外意外死亡”,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按題主表述的這個意思那學校的責任就大了,因為導致學生死亡的原因是學校沒有通知家長。

    我想這兩者之間雖然有聯絡,但決不是必然的因果關係。一是學校老師沒有那麼大的法力,二是如果學校老師知道會有這樣的後果,學校寧可全校停課也會通知家長。

    學生逃學在校外發生不測,是誰造成的找誰,追究直接責任者。

    為了避免因為發生這種事情以後,學校與家長髮生不愉快,起爭執,我覺得學校的班主任老師在發現已經過了到校時間,學生仍未到校,應當及時通知家長,作為家長哪天孩子因故不上學,一定要提前跟老師請假,以免讓逃學的學生鑽空子,從而達到老師家長共同教育的目的。歡迎您加入討論留言,謝謝您的點贊關注!

  • 8 # 小李滔滔

    教育是我的主業,我再來談談安全責任的問題。

    按照題主的描述,學校是有責任的。

    學校正常上課,學生一下午沒有到校,這有個是否履行請假手續的問題。

    如果學生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孩子下午沒有回校,老師沒有通知家長是正常的,老師不應擔責。

    但是,假如學生曠課,一下午沒回校,老師就有責任通知家長。因為學生在校期間,老師有監管責任。

    學生髮生意外,是不是因為學校沒有通知家長導致的呢?

    學生違反校規校紀,私自曠課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學生是主要責任人。

    學校沒有通知家長,是管理不到位,屬於監管失職,應負次要責任。

    學生無故沒有回校,老師沒有記錄,沒有跟進,沒有通知家長,學校要承擔過錯責任。

    所以,現在學校管理越來越規範化,把安全事故防範放在首位。

    很多學校嚴抓學生的常規化考勤,每節課都要做好學生遲到曠課的記錄。一旦發現學生曠課,老師第一時間聯絡家長,瞭解學生的動向。

    因為學校沒有及時通知家長,學生髮生意外事故,學校是要擔責的。

    這也是現在老師難當,壓力山大的一個主要原因。

    這沒辦法,做了老師就要承擔這些風險的責任。

    老師只能盡職盡責,但求不犯過錯,其他的就聽天由命,看運氣了!

  • 9 # 尋隱者不遇34337085

    這責任肯定是跑不了的。現在做班主任難呢。

    1.很多孩子都不太想你跟家長溝通。跟老師報的家長號有許多假號碼。

    2.很多家長,總是換號。班級裡50個家長電話號。可能一個學期過去還能用的電話號碼就只剩下30多了。

    3.班主任也一堆的課。你去別的班級上課去了,沒發現本班學生沒來。出了問題你就倒黴了。

  • 10 # 田園放歌2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學生不到校,首先家長要給學校或班主任請假。別扯別的,你孩子一下午不上學,作為家長你如何監護的?

    學校三令五申強調請假制度,家長或學生不請假無辜曠課,出事後再推卸自己的責任,更可恥地是誣賴學校或老師監管不力,你咋不反思自己呢?還要臉不?

    學校教師或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遲到缺勤情況,一經發現及時聯絡該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只要及時聯絡了,學生再出現任何事故都與學校老師無關。

    老師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的義務放棄教課而去尋找一個不守紀律的學生。

    “學校沒通知家長導致學生髮生意外”這句話本身就有問題,希望以後提問先把話捋順了。自己思想混亂語言不通,你表達的意思能清楚嗎?

  • 11 # 雨一直在下滴滴答答

    問題的描述不夠客觀,先把事實真相還原:1.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上課一下午。2.學生一下午未上課,學校與家長之間沒有聯絡。3.就在當天下午學生不在學校期間,發生意外。

    逐一分析責任問題:

    一,學生髮生意外,在校外,而且可以肯定是未到校而不是到校後又離校,所以可以斷定——與學校沒有關聯,學校不是事件的直接責任人。

    二,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一下午未到校,學校與家長之間沒有聯絡。如果學生要請假,家長應該在上課前與學校聯絡,上課學生未到,也沒有請假,屬於曠課行為,學校有責任與家長溝通,瞭解情況。但是不可能為其曠課行為負責,更不可能為其曠課後所發生的一切負責。

    總結:學生曠課,責任在自己,學校沒有盡到通知監管的責任。

    學生不在學校期間出現意外,與學校沒有直接關聯,沒有責任。

    點評:學校不是無限責任公司,只需要對自己該負的責任負責,不可能對學生的所有行為負責。諸如學生被蚊子叮咬案,放學回家路上溺水案等莫名其妙的讓學校賠償的案件,不要再出現了,以還學校一個安安靜靜的辦學環境。

  • 12 # 文軒閣

    首先,題目中有一句說法值得商榷,學生髮生意外的原因不是因為“學校沒通知家長導致”,很可能,“即便通知了家長還會導致”。“導致”的一詞有將意外的原因“全部怪罪到學校”的意味。

    1、學校肯定有責任。

    學生一下午沒來學校,後來出現意外。學生沒到校,學校沒和家長聯絡,肯定有責任。這中間反應了點名制度不落實,資訊反饋不及時等問題,從思想根源上說,是安全意識淡薄所致。倘若學生該到校時老師發現孩子沒來,及時跟家長反應情況,家長就可以及時尋找,就有可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2、學生意外的主因不是學校。

    學生出現意外,家長和學校老師都心痛,但要劃分責任的話,學校有責任,但不是主要責任。孩子下午沒來學校,不是哪個老師不要他進學校,是他自己的原因。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家長有撫養、教育、保護子女的責任,作為監護人有義務送孩子入學,家長圖省事,讓孩子自己入學,這才讓學生有了自由的空間,才導致意外發生。

    3、意外發生在校外,不是學校的管轄範圍,學校即便有責任,在校外的事故責任相對小一些。

    學生安全是大事,來不得絲毫的大意,家長不能大意圖省事,老師不能大意圖單純,不然發生事故就是必然。大家說呢?

  • 13 # 432901瀟湘夜語

    我當了近30年班主任,遇到的學生不來上課,打電話不接的太多了,到他家一看,很多家長都是領著孩子不是去看病就是去上親戚家的婚喪嫁娶的事兒,讓孩子大吃一頓,一問為啥不請假,家長會說忘了!不過2000年之前,好像班主任沒有要負這麼多責任!《轉》

  • 14 # 評評論論

    孩子一旦成為在校學生,就和這座學校成為預設的安全合同關係,學校必須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都由學校付賠償責任。該上課默點名時發現學生沒來,班主任沒通知學校負責人聯絡家長,要給予行政處分。學生父母手機,座機及單位電話號碼要多留幾個,便於及時溝通學生各方面資訊

  • 15 # 普普通通凡人

    關於此事,不管是學生死了還是傷了,學校都沒有任何責任。學生沒有請假,家長也沒有通知學校,在校外發生意外,學生本人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果學生僅僅是負了傷,住院期間應向學校請假,否則學校可以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 16 # 花兒朵朵150183730

    學校太累了!為什麼不是在校門口設定個第三方提醒裝置,學生到校嗯一下,家長收到提示,放學嗯一下,家長收到提示……

  • 17 # 多寶的爸比

    作業一線教師兼班主任,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學校肯定有責任,班主任責任最大。每天早自習點名,午休點名這是班主任的常規,早自習上課前,午休回來上課之前務必清點人數,發現有同學沒來第一時間打電話和家長溝通。只要學生在上課期間不在教室,班主任要馬上採取措施。

  • 18 # 2017218081331

    負全責,死在水池,那是老師沒有教會你游泳。死在書上,老師沒有教會你走路。死在病中,老師沒有教會你自治。反正你他媽就是有問題全是老師的錯。

  • 19 # 沖天鶴鳴

    學生和學生家長早與學校簽訂協議,學生的一切安全問題,都由學生家長負責,與學校沒有關係,因為這個學生經常不到學校,打電話,學生家長來學校,家長也來煩了,最後只好希望學校把他當做可有可無。那麼,一個半天沒有到學校,打不打電話,你肯定知道答案了!

  • 20 # 夜貓37285

    我的課堂缺課學生可能有五、六個,也可能十幾個,他們可能在吃早餐,可能上廁所,可能躲在哪個角落抽菸,也有可能幾個一起上街去了。如果要每個學生都追根問底,那我不用上課了,打完電話一節課就完了。不要跟我說規章制度,因為我們是求學生來讀書,不是學生求我來讀書。我是中職學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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