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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外即時通

    對於很多辦理加拿大移民的人來說,拿到了楓葉卡就意味著整個移民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畢竟你後面只要能老老實實的把“五年之內居住滿三年”的規定遵守好,就可以安心準備入籍宣誓,成為一個標準的“加拿大人”了。

    實際上,每年都有很多人因為沒有計算清楚“五年之內居住滿三年”的具體時間,而失去了永久居民資格。據加拿大海關的資料,2010年至2014年間,平均每年有1,423名永久居民因在加拿大居住期太短,入境時被截住。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永久居民自己沒有計算清楚居住期時間而導致的。

    那麼這條看似簡單的規定,具體應該怎麼計算呢?我們如何才能隨時保住我們自己的“楓葉卡”呢?

    誤解:不能從楓葉卡到手的時間計算

    談起楓葉卡的相關規定時,很多人都知道是“卡每5年須續領1次,持證者續領時須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至少2年。”很多持有楓葉卡的華人,往往覺得自己在加拿大居住夠了兩年時間,就回中國安心處理國內事務,等到再回加拿大的時候卻出事了。入境時加國海關一看記錄,卻認為居住時間不夠兩年,楓葉卡要作廢,人也要直接遣返。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百分之99是因為當事人並不瞭解楓葉卡居住期的計算方式。移民局“五年內至少住滿兩年”的法律規定,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演算法有兩種形式:

    1、從提交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五年的時間內住滿兩年。

    2、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推回去五年的時間內住滿兩年。

    所以很多算不清楚時間導致拒絕入境的情況都是這樣發生的:當事人領到楓葉卡之後,先在加拿大住了連續兩年,然後又回中國三年。向加拿大這邊申請了新的楓葉卡準備進來領新卡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從入境的時候人家一算:入境當天往前推算可能五年之內並沒有住滿兩年啊。

    人家從你入境的時候倒推五年去計算,你卻誤以為還是順推計算。時間差很容易導致你居住的時間有一段不能計算在內,導致居住時間不夠。如果因為居住期不夠而被禁止入境的話,那就只能在加拿大海外簽證部門申請一次性旅遊證件入境,但如果申請這個檔案,就會可能被要求放棄永久居民身份,似乎有點得不償失。

    應對:合理分配加國居住時間

    有問題就有解決問題的辦法,誰都知道防止居住期計算失誤最好的辦法就是“合理分配”居住時間,但實際操作中應該注意些什麼?我們有做了一些小小的總結:

    1、如果計劃5年中只在加拿大居住2年的話,應選擇在5年中最尾的2年時間段,儘量避免最開始的兩年2年。

    把時間段放到居住期尾部的話,後面入境的時候遇到了“倒推回去五年的時間”的計算方式時,就不容易“損失”居住期,依舊可以保持5年滿2年的記錄,順利入境,避免很多麻煩。

    2、規定是“五年之內居住滿2年可以續辦”,但是最好不要剛好卡到兩年時間,儘量的還是多住一段時間,比如住夠兩年半甚至三年時間。

    這樣的話,就算自己時間計算失誤損失了幾個月或者半年時間,入境或者更新楓葉卡的時候至少還是能保證最低兩年居住期的要求。

    3、續辦新楓葉卡之前儘量提前一段時間從國外回來,不要等到舊卡將近過期再回來,儘量多預留時間。

    很多居住期不夠導致無法入境的事情,都是華人急匆匆跑回加拿大續楓葉卡時發生的,由於計算時間不準,導致前後兩張楓葉卡不能很好的銜接居住期。其實很多情況只要提前半年甚至幾個月回到加拿大就可以避免麻煩了。

    4、如果對自己居住期沒有十足的把握,或者擔心自己居住期時間會算錯的話,儘量不要從魁北克入境加拿大。

    在以往的統計資料中,加拿大所有省份之中魁北克省這邊因為居住期太短被截住的人數是最多的,幾乎長期佔了全加拿大的三分之一。雖然魁北克的地區持楓葉卡的人很多,但這還是變相說明了當地邊境部門對此查得很嚴。有時候避一避也是好辦法。

    最後我們想提醒一下大家,對於居住期這事一定要重視,因為失去永久居民資格後,上訴的成功率很低。甚至有移民律師估算,加拿大這類案子上訴成功率不足百分之十。

  • 2 # 北美NICK

    加拿大楓葉卡是五年一個期限,理論上你必須在五年內住滿兩年即可換新。如果你沒有住滿兩年,且有充分的理由,也是可以更換新楓葉卡,我的一個朋友就這樣換過,但是,這幾年華人玩這一套編故事的人太多了,所以加拿大政府一般也不信了,而且最近幾年稽核越來越嚴格了,一些運氣差的人,因不滿足條件會被限期自行離境。另外,有朋友滿足住滿三年條件,但是仍然未批准入籍,拒絕理由是她一人在加拿大,而家人都在國內,由此懷疑入籍的目的不夠忠誠。

  • 3 # 恩賜70717747

    什麼叫遣返?這個詞用的就不正確!持有楓葉卡居住在加拿大如果不觸犯加拿大法律必須處罰遣返的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 4 # 加拿大啟航移民

    加拿大永久居民有在5年內在加拿大境內住滿2年的義務,這也是俗稱的“移民監”。但這一般是在續楓葉卡的時候,申請旅行證回加拿大或入境的時候會查。問題中說的“遣返”,就意味著這個人已經在加拿大境內或正要入境加拿大。如果是入境加拿大,及時發現永久居民沒有達到居住義務,也不會直接遣返,移民局還是會讓他進入加拿大申訴或者讓他進入加拿大臨時停留6個月(如果放棄申訴的權利)。如果是已經在加拿大境內,一般移民局不會主動去查居住義務,所以就根本沒有遣返一說。所以如果拿到楓葉卡,是不會因為5年內沒住滿2年而被遣返的。永久居民有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被遣返。比如是移民局發現他在申請永居的時候材料造假,或者在加拿大嚴重罪,在服完刑後有可能被遣返。

  • 5 # Alysa11111

    楓葉卡不是終身有效的,都是5年期的,5年內住滿2年保身份,煥發新楓葉卡,過期或未按規定住滿2年的,等同於沒身份,要麼申訴,成功可以換到新卡,失敗就會被遣返!5年內住滿3年才可以申請入籍,申請包括一個考試,通過了整個手續(半年左右),才可以入籍,入籍後就沒有居住要求了,但原有國籍不一定能保住了,比如原有中國國籍,當你用加拿大護照申請中國簽證的時候,你的中國國籍就分分鐘被登出,原則上大使館要求你自己去登出,但大使館的記錄在案,隨時有被登出的可能……

  • 6 # 曾經那個老王

    為了噱頭也是拼了,你見誰被遣返了?不懂可以問,別瞎扯。就算你沒住滿也可以在換卡的時候補回來,就算過期了,也可以入境居住。

  • 7 # MuShi271

    此問題完全是概念不清。首先,入籍與楓葉卡是二回事。獲准移民加拿大後,即可獲得楓葉卡,獲准長期居留加拿大。如果4年內累計住滿3年,可以申請入籍,成為公民。沒有申請入籍的,每5年重新申請旭延楓葉卡,前提是5年內累計住滿2年,否則楓葉卡過期。如果在此期間被發現有任何不符合楓葉卡續延條件的,包括隱瞞、欺騙等,不予延期,收回楓葉卡,限期出境,甚至可能遣返。一定入籍成為加國公民,就不可能被遣返了。

  • 8 # MBB250

    被遺返的原因無外乎就是兩種情況,一是在加國居住期間有犯罪行為,二是在移民或者移民監期間對移民局或政府有欺詐行為的

    另外,即使是入籍後,如果發生以上兩種行為且比較嚴重的,仍可能被取消國籍,並遣返原籍。

    所以想永遠不被遣返,最安全的做法就是生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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