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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真人真事,結婚4年,異地工作,老婆和其他男人同居並懷孕後被發現,老公直接把這個男人打成了腦震盪,這個男人值得同情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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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蓬蓽夕陽

    這個被打者值不值得同情?在我這裡是得不到同情的。但這個打人出氣者倒是夠可憐的,雖然事出有因,這他也免不了有可能被拘留,還要出醫療費等別的開支。

  • 2 # 瀋陽春陽春白雪

    偷情的男人被打成腦震盪,這種男人不值得同情,這就是偷情的下場,別人的老婆千萬不要碰,否則會換來慘痛的代價的。

  • 3 # 圍雪夜讀

    唉,和人家老婆同居,讓人家懷孕然後自己被人打成腦震盪,這有什麼值得同情的?這種人,一不小心,還有可能喪命呢。

    首先,打人是匹夫之勇,一般人,我們還是依靠法律行事,法律也是為我們這些升斗小民而設的。

    出軌,離婚就是了,挽回了身體,挽回不了心啊。強扭的瓜不甜,今天和這個,明天也可能和那個,外面的誘惑那麼多,難道你把她栓在身上?

    乾脆徹底地離婚,撇清關係。某些名著不都說嗎?這個世上,四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人到處都是。哈哈,俗了點兒,我的意思是,不管哪方出軌,婚姻都沒必要維持,為出軌的一方去犯險,更不值得。法制社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再次,為這樣的老婆自己以身試法,值得嗎?

    老婆雖然是你的,但並不是你的私產。固然,每個婚姻中的人有義務在婚內保持忠貞,但既然出軌了,也就是對你沒感情了,別相信什麼一時糊塗酒後亂性之類的鬼話,還是離婚徹底撇清關係為好。

    對沒有感情的人,也不值得把自己搭進去,還去打人。要知道,如果你把人打成重傷被判刑,老婆豈不是也要和你離婚?最後你能落得什麼呢?

    最後,奉勸你,不要異地了

    不管離不離婚,想想吧,一個女人單身在異地,丈夫不在身邊,很多時候,需要你你又不在,不是說愛情就是長久的陪伴嗎?你這個自己跑到異地去工作,那你結婚幹嘛?現在找工作,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受限制了,和老婆在同一地方工作、生活,過柴米油鹽的小日子,這才是婚姻的真諦。

    女人很多時候,是情緒上需要另一個人的陪伴,並不是真的要出軌而出軌。可結婚的女人,如果老公在異地,用錢鍾書老先生的話說,“水涸的時候,大家都不走木板橋而踏著石子過溪,這表示只要沒有危險,人人願意規外行動。

  • 4 # 莫是真的

    男人如果是未婚的一定值得同情,打女人才是正確的。明知自己是有婚姻有老公還同別人同居,累己累人,是不守婦道的典型,不打女人枉為男子

  • 5 # 李昌平8

    這是個道德問題和現實問題,又是個法律問題。 年輕夫妻為了家庭,長其分居兩地,正是精力旺盛,生理需求最強的年齡,這種需求長時間不能得到解決,女方獨守空房,不能不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在這個時候又遇到同樣的男人,而且雙方彼此又比較合得來,為了緩解痛苦,滿足雙方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他們走到一起是很自然的,乾柴又遇到明火,肯定會燃燒。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這是女方對丈夫的不忠,婚內出軌,與人同居懷孕,是個道得問題。女方能做出這樣的事,還說明這對夫妻感情根基不深不牢,女方才會移情別處。

    再一個,因為現實中,特別是農村年輕夫妻,婚後各奔東西打工某生,這樣的人很多。如何解決農村夫妻就近就業問題,減少更多夫妻婚後長期分離問題,照顧好家庭又有工作賺錢,這是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直得關注的社會現實問題。

    女方的老公,用暴力的方式去處理老婆與同居男人的事,並把男方打成腦震盪,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當然,男人在外累死累活賺錢為家庭不容易,而老婆在還跟別人同居,甚至懷胎,這頂綠帽子太大了,女人的老公感到太沉重,戴不起,採取過激的暴力行動,把人打成腦震盪,這是個法律問題。要知道,你老婆是自願與別人同居,那個男人並不是強姦。所以,女人的老公也要反思一下,自己賺錢為老婆,而老婆在家為什麼會跟別的男人好上了?而且還結下珠胎,冰凍為三尺非一日之寒。她跟這個男人好不只是一般地好,能為他懷胎生子,女人是心甘情願真心以身相許了,可見不一般。說明這女人不僅是生理上有需求,而感情、精神、心理諸多方面老公也許都不能滿足老婆的需要,作為老公在這過程中也有責任的。而那個男人,明知這個女人是有夫之婦而與她同居,從而破壞了別人的家庭和婚姻,毫無疑問,這種行為應受到遣責。

  • 6 # 老許77462912

    這個被打的男人不值得同情,要是輕微的腦震蕩休養一段時間會好的,要嚴重了打人者要受處分的。年輕輕的,剛結婚就兩地分居,肯定會出問題的,要離婚吧,現在娶個媳婦多不容易,高額的財禮,又沒錢在城裡買房把老婆帶出去,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孩子打掉,租房把老婆帶在身邊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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