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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遊離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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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南漁夫
馬斯克不善言辭是真的,說喬布斯卡頓和結巴我就笑了。喬布斯是公認的演講大師,跑你這兒居然被貶成這樣,小心他從地下跑上來反駁你哦~
首先喬布斯說話很溜,思路也很清楚,公開演講更是精心準備過。他開創的喬布斯式的產品釋出會被很多人模仿(包括咱們的老羅和雷軍同學等),但從未被超越。有人會質疑他在釋出會上嚴重依賴PPT和演示,那麼好,我們往早年去翻。他在脫離了蘋果後再次創業做出了NeXT電腦,有個影片是他在對客戶推薦這款電腦,款款而談、分析透徹、哪點結巴?哪點卡頓?注意他是在介紹一個有技術含量的主題哦,能把技術的東西說得深入淺出人人能懂,是很考驗水平的!
再往早了說,喬布斯最早跟胖沃茲尼亞克一起拿著DIY的蘋果電腦去參展,靠他的三寸不爛之舌能拿到訂單,當時可沒有PPT和大螢幕,純靠說。要是他不善表達,能做到打動客戶嗎?
好了回到問題的癥結上來。為什麼我們覺得老外演講不如華人的利索,除了語言消化的因素外,還涉及到演講的技巧和要點。演講如果只是聽口若懸河那不如去聽評書。演講中要控制語速、適當的停頓,讓聽眾能跟得上並且有時間消化。如果有PPT展示要點,停頓可以更長些,因為聽眾要同時看上面的內容。演講中要跟臺下聽眾有目光交流,更有助於建立同理心拉近聽眾和演講者的距離。演講中要善於運用肢體語言,表達不同的情緒,強化重點等。演講中也可以加入跟聽眾的互動,或者拋問題給聽眾引發其思考等。
提問者舉了一個馬斯克的特例和一個喬布斯的錯誤例子,完全不舉代表性。建議多看看國外的演講,比如TED系列。如果非要挑牛人,那去看看比爾蓋茨的、鮑爾默的、拉里佩奇的、謝爾蓋布林的、埃裡克施密特的、蒂姆庫克的、貝佐斯的、劈柴的等等,還有一大堆美國總統或者前總統的,以及各種文化名人的演講,對於我們學習演講技巧,都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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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唇若雨露
因為他們大腦的思考速度遠遠超過語言的表達速度!
所以經常會話說了一半,但大腦已經又思考、遞進了幾層意思,下半句為了表達新的意思,會顯得卡頓、突兀、跳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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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是透過語言/文字來輸出的,人類往往想的快而表達的慢,因此語言和文字的表達效率非常重要。它可以制約思維的速度,交流的速度。
牛人的思想都是很活躍的,他們的思維很快。想要把這麼快的思維表達出來,肯定需要高效率的表達語言。當語言的表達速度跟不上思維的速度的時候,說話就會跳躍結巴。
國際音標中,英語有20個母音和20個子音,所以英語的聲音種類不會超過20×20=400個;也就是說英語需要用400個發音來表達世界。假設有一個僅會發兩種聲音的人,具體地講,他就會發a和b兩個音。根據電腦的理論,我們知道,他用這兩個符號依然可以表達整個世界。再假設,世界上僅有400種事物需要表達,那麼,一個英華人可以用每一個發音來表達400種事物中的一件,而僅會發兩個聲音的人,有時就不得不用九個發音來表達400種事物中的一件,因為二的九次方才大於400。比如,英華人用‘i’代表‘我’而僅會兩個聲音的人可能要用abbababba代表‘我’這個概念。一般人每發一個聲音大約需要消耗四分之一秒的時間。
比較兩者就會看出,僅會兩個聲音的人,不但表達得慢,而且還費力氣。在表達‘我’這個概念的時候,英華人使用四分之一秒的時間,而僅會兩個聲音的人使用了二又四分之一秒。如果兩個人總以這樣的比例生活一輩子,他們一生中所享受到的所有資訊將是它的反比9:1。
剛才講了,英語有400個聲音可以表達世界。而漢語有1200種聲音可以來表達世界。也就是說漢字的表達速度是快於英語的。這是一個客觀條件。假設中外兩個牛人要表達同一個意思,比如要表達 “爸爸愛媽媽”。漢語只需要用“b a b a ai m a m a”9個音就表達出來了,而英語需要用“ˈf ɑː ð ə (r) l ʌ v m ʌ ð ə (r)”至少11個音才能表達出來。很明顯使用漢語進行表達的速度就會快於英語。如果強行把英語的表達速度提升到漢語的水平,那麼英語的語速就要加快很多,或者對英語的句子裡面進行一些單詞的刪減。而英語的語法又很重要,刪減又會造成句子意思改變,表達者意識到這個問題以後又會進行糾正。所以在旁觀者來看來,這些人的說話語速快,不連貫不通順,甚至結巴。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是因為他的語言表達速度跟不上他的思想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