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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因為工作上的事我跟我的領導發生點了矛盾,關係不是很好,雖然工作上表面微笑面對,實際上經常到老闆那說我們誰誰誰做的不好之類的話吧,至於我的工作能力我自己問心無愧,工作永遠放第一位,當然如果沒事做或者完成今天的工作了偷下懶,玩會手機娛樂一下,相信每一個人都會吧。有次聽其他同事說他在領導電腦看到和老闆的聊天準備打算辭退我。我該先下手為強主動辭職還是邊找工作再等著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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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R雨哥

    無意中得知公司要辭退自己,但是還沒正式通知,類似這種情形在現實職場中還挺多的,該怎麼處理呢?

    我一向認為職場人都必須有隨時被公司解僱的覺悟,因為這事你真心控制不了,不是你多麼優秀,多麼努力,為公司做了多麼大的貢獻就能避免的,所以,最好的應對的方式就是不斷壯大自己,讓自己具備隨時離開的底氣!

    回到這個問題本身,以下是我給職場人的十條建議:

    1、首先,不管這個資訊是真是假,都可以假定這事有大可能會發生,至於原因,不用去深究,這時候原因已經不重要了,而且你也許永遠都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所以,往前看,如何應對才是關鍵。

    2、保持冷靜,不要讓自己被負面情緒綁架,這點真的很難!很多人聽到這個訊息之後都會如被雷擊,深受打擊,然後很可能會情緒失控,心態崩潰,會覺得自己被背叛被拋棄,從而憤恨不已,很可能說一些不該說的話、做出一些過激的事情來。所以這時候平復心情,用平常心去對待尤為重要,該幹嘛繼續幹嘛,自己先不要失控更不要失態。

    3、保持工作狀態,這時尤其不能在工作中出錯,更不能遲到早退讓人抓辮子,儘量讓自己的工作表現的無懈可擊,不要有任何違規的行為,當然也不要用力過猛,一些事情能不攙和就少攙和,少做少錯,安全第一;同時仔細審視下自己之前的工作,看有沒有能導致自己被辭退的問題和記錄,收集好證據,提前做好應對。

    4、清理自己的檔案,整理好私人物品,不要在公司留下太多跟工作無關的東西。

    5、盤盤自己的家底,看看自己的財務資料,看看自己每月有哪些不可避免的硬性支出,例如:吃飯、交通、電話、水電、寬頻等生活開支、房貸/房租、車貸等貸款支出、孩子的教育費用等;如果失業,自己的財務狀況能最長支撐多長時間,同時,從現在開始就要更保守的對自己的各項開支進行嚴格管理,能不花的錢就不要花,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準備!

    6、看看自己除了工資之外還有哪些收入渠道,比如房租、版稅、兼職收入、存款理財利息收入等等,有沒有機會尋找新的收入渠道或者提升其中某幾類渠道的收益;

    7、積極準備尋找新的工作機會:包括仔細撰寫自己的簡歷,瞭解市場上的就業形勢和就業資訊,在靠譜的招聘渠道上開放自己的簡歷,跟靠譜的獵頭主動交流,看看有沒有合適的跳槽機會,仔細準備面試,如果有不錯的機會就去試試,不要放過任何一個機會,爭取多拿幾個offer;

    8、仔細閱讀勞動類法律法規和自己公司的規章制度,可以把勞動法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條文和離職補償的條文都摘錄下來,在手機裡存好,根據自己的入職時間,計算下自己的法定離職補償金額,想好如果公司主動找自己談離職的事情,該如何從容面對,如何為自己爭取一個比較好的離職條件和離職補償,做好談判預案,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準備好錄音筆或者手機上的錄音軟體,一旦有公司的人找你談離職,可以隨時錄音保留證據,以免遇到流氓。談判時不要被對方激怒,不要做任何過激的事情,沒想清楚之前,不做任何承諾,不簽署任何檔案,不答應任何條件,你完全可以保持沉默,把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9、跟同事們搞好關係,繼續正常工作,即使最後離職了,山不轉水轉,沒準以後還會相遇。更別把工作中積累的人脈都丟了。

    10、真到了談離職的那一天,也不要遷怒任何人,尤其是對於具體辦理這事的HR或上級主管,保持平和,就是一次談判而已,沒必要怒目相視,這只是人家的工作而已,公事公辦罷了,沒必要搞的那麼僵。正常溝通,能好好談就好好談,只要補償合理,好合好散最好。

    Only a job ,一份工作而已,樹挪死人挪活,其實也不用看的太重,誰一生不換個好幾份工作?

    JOB 不等於 Career,你的職業生涯還長著呢,逆天如Jobs喬布斯,當年不也被蘋果董事會給踢出自己一手創辦的蘋果公司嗎? 所以,沒什麼大不了的,換個地重新出發。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 2 # 高東東S

    遇到這個問題,作為一個曾經過來人,我的建議如下:

    2、內視自己,瞭解自己的核心能力與價值。

    我覺得這個很重要,人力資源裡有個模型叫“勝任力模型”,你可以自我匹配一下,看自己在公司是什麼樣一個位置,自己做的工作是否做到了不可替代!

    如果你的工作屬於不可替代,那麼恭喜你,說明你不用在意所有人的流言蜚語,老闆都是聰明人,不會因為幾個人的嚼舌根就把自己的不可替代的員工開掉,損失最大的是老闆!

    3、做好本職工作,充實自己!

    不要因為聽到了可能被開,就整天胡思亂想,不安心工作,越是這個時候越發需要冷靜!

    記住,工作是給自己乾的,學到的知識和能力是別人無法替代的!

    如果真的被開了,也要做到盡忠職守!這是職場人的最基本素質!

    4、如果被開,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如果真是因為工作上的事我跟我的領導發生點了矛盾,這種莫須有的罪名被開掉,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起法律的維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來算算賠償吧!a、勞動法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違法解除合同的勞動合同賠償b、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對此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檔案資料、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c、新勞動合同法解釋: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後,祝你工作順利!

  • 3 # 一品職事官

    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基本上沒有挽回餘地了。

    1、這件事是你同事看到的,但眼見依然不一定為實,存在不確定性。

    2、如果是真得,你領導既然已經和老闆說了辭退你的想法,除非老闆不同意,否則無法改變。

    3、如果你現在主動辭職,基本上無任何補償,如果你不主動辭職,則會給你經濟補償金。不知道你在公司的服務時間,薪酬情況,你要綜合算一下價效比如何。從經濟的角度去考慮,是否值得你放棄經濟補償金。

    4、如果不考慮經濟補償金因素,主動辭職在離職證明和背調方面要比被辭退的好,畢竟下一個用人單位也會考慮你的離職原因。

  • 4 # 度言秀119671231

    題主這個問題在職場這一每個人生存利益的競爭場中確實存在的,這並不是我們的工作做得不夠好,也不是因為職員的超編,而只是人際關係的複雜而產生,這是職場潛在的詬病,誰遇上這類情況,申訴多半無門,該如何應對,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以供題主及有遇上這種情況的人參考。

    01.你是無意中聽到的訊息,這個無意中告知你這訊息的人與你關係怎樣我不清楚,但不管關係怎樣,只要不是親自聽你老闆口中說出,你就只能靜觀其變,因為這種事情是不好自親去問的。

    02.萬一告訴你訊息的人,見你以領導產生了些矛盾,又知領導與老闆關係較鐵,是他本人臆測呢?或這個人本身就不看好你想借此挑起事端呢?雖說人“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無”,人心隔肚皮,千人千般相,萬人萬樣心,所以這事暫時只能不動聲色,靜觀其變。03.如果老闆沒有那種想法,你去問了,老闆問你聽誰說的,你就尷尬了,說了你又得罪了告訴你這事的人,不說老闆又會認為你另有企圖。既便老闆真有那想法,問了你也無法改變他什麼的。

    04.既便老闆真有那想法,但他還沒說出來,說明他還在觀察考慮是否應該那樣去做,你不去問結果是會比你去問了好得多的,你只聽別人一說就去問,更加急了老闆對你有不成熟,浮燥的看法。

    05.所以,依我想法遇上這種事,不管是真是假,做好兩種準備,一.照常安心工作當啥事也沒發生,二.有時間去別處打聽一下,哪裡有適合自已的工作,以防不測之需。但這事一定要悄悄進行,千萬別讓你的同事知道,特別是告訴你訊息的那個人,以免又節外生技。在很多事情上“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這點不得不防。

    最後,祝大家工作順利!萬事吉祥!

  • 5 # 瀋陽法拍房商

    如果還喜歡這個工作,如果喜歡這個行業,如果感覺還有東西沒學好,那麼做好本職工作,不受任何影響。如果這是單位人事需要你簽署的任何檔案都不要籤。在單位的不同時點照片,工作現場照片,做準備。

  • 6 # 愛眼小hu士

    職場如戰場,是一場無硝煙的戰爭。潛規則,互相利用,似乎是職場中司空見慣的事情。就連一個在企業工作十年的經理,碩果累累,也有可能隨時被辭退,因為你的位置是老闆給的,老闆說一是一,說2是2,要時刻做好被頂替的準備。

    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要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老闆是真的要辭退你嗎?老闆是否對你有所成見?你最近幾個月是否做出成績?你這幾個月老闆對你的看法是什麼樣的?老闆對你的態度又是怎麼樣的?特別要留意一下,周圍的同事是怎麼樣看你的?對你有什麼意見?你能確保在工作中是全心身的投入嗎?是否為公司提供你應有的價值?

    問一下自己這些問題,具體去判斷一下。如果自己在這個位置上,確實沒有為公司提供具體的利益,沒有什麼成績。那如果我是老闆的話,我也不會要,幹不出成績的人。

    所以先評估一下自己,先要確保自己的一方面,要了解周圍的同事對你的看法。他們對你的看法是否真實?是否有偏見?

    弄清楚這些問題,我相信你自己心裡會有答案。身在職場,不能不適應職場的法則。優勝劣汰,是整個社會的一個生態系統。當你在這個位置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那也是你離開的時候。

    以上均為指尖手繪的個人看法。

  • 7 # 職場之光

    在一家公司中,每天都會有人來面試,並且每年公司中都會有很多的人離職,以及被老闆離職。

    你是否有去思考過這背後的問題所在呢,我思考過。

    在公司中,主動離職的人我就不說了,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可是那些被老闆離職的人呢?

    被老闆離職的人基本只有三種:

    1:能力不行,也不願意努力,老闆選擇放棄。

    2:在公司裡面不遵守老闆的規矩,老闆無法管理。

    3:太過於猖狂,目中無人,讓老闆覺得功高蓋主的那種。

    其實在很多的公司中,都會有這麼三種人存在,這三種人是最容易會被老闆拋棄了。

    首先如果你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老闆,有員工能力不行,還不願意努力,並且還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而且還動不動頂撞老闆,這種人肯定不會留著了。

    其實被老闆離職的案例,是有很多的,也不僅僅只是我上面說的那三種,甚至還會有更多的情況會被老闆離職。

    但是我覺得,當我們在一家公司的時候,只要我們自己努力,不管是自己主動離職,還是被離職,我們都是無所謂的,因為自己有能力,既然這家公司不行,那麼還會有其他更多的公司會要我們。

    離職或者被離職,對我們都不重要,因為我們都知道,只有努力才會讓自己成為讓老闆無可替代的人,只要成為了一個讓老闆無法替代的人,就算你再怎麼讓老闆難堪,老闆也會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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