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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拉在一起

    當擅長和熱愛的工作無法兩全時,應該如何是好?

    我的建議是:做足功課,擁抱變化,跳出自己的舒適區。

    1.做足功課,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首先,會做不代表擅長。

    在學校足球課上,過同學如過木樁,卻不見得適合參加職業聯賽;

    負責學院社團的組織工作,不意味著就是天生的Leader;

    有1萬粉,不等於社交媒體運營能力在公司裡鶴立雞群。

    再者,想象並不能照進現實。

    有些新人對工作的瞭解常常建立在電視劇或者自己的想象上,看部《地產風雲》就要去做建築師,看完《杜拉拉》就要做HR。

    大學生來面試做諮詢顧問。而他對諮詢顧問的認識僅僅是:“給客戶提意見”,“畫PPT”和“講PPT”。

    很多人喜歡的是諮詢工作的光環。但熬夜做報告,枯燥重複地在Excel裡挖掘資料規律,以及替客戶背鍋趕稿的髒活累活,也是諮詢工作的一部分。

    沒有真正瞭解過工作,所謂“喜歡的工作”就永遠只能停留在“喜歡”。一旦接觸到工作中艱難的部分,這樣的人立馬就舉手投降了。

    2.擁抱變化,承擔合理的風險

    從事自己最擅長的工作(本專業工作),是最穩妥的做法,不見得是最正確的做法。

    在我看來,熱愛的工作優先順序高於擅長的工作。

    首先,年輕代表著無限可能。不該抱著一顆樹(專業)吊死,多嘗試幾棵樹才知道哪一顆吊得輕鬆舒適,哪一顆不會弔出腰椎間盤突出。

    職場新人可塑性極高,若是熱愛的領域,用心鑽研,零基礎也可能迅速摸清套路,幾年內成為專家。

    此外,市場趨勢千變萬化,科技迅速發展,你的專業/擅長的領域,沒準5年後就被市場所淘汰了,在15-20年前,遍佈城市的機票代理,如今早已被網際網路旅遊網站取代。

    而新的工作崗位也在不斷應運而生,例如大資料分析師,社交媒體運營,甚至程式設計師鼓勵師……

    大多數時候,好機會都會與風險共存,讓人望而卻步。

    過於舒適的環境,往往會成為進步和成長的阻礙。

    勇敢地接受風險的同時,也就給予了自己更多的可能。

  • 2 # 基層資深職場工作者

    從職業發展的角度來講,我覺得應該選擇自己擅長的工作,喜歡的工作可以作為業餘愛好。

    自己擅長的工作,有工作能力和經驗

    自己擅長的工作,說明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在業內屬於比較成熟的人才。就好比在某個行業工作了多年,工作能力得到了沉澱,工作經驗得到了積累;如果要放棄這個行業,你就沒有了任何的優勢,都要重新開始。那你從事這個行業的時間就浪費了。

    可以把自己喜歡的工作當業餘愛好

    我認識的很多老師,有教數學的,但是比較喜歡體育,有教英語的,但是比較喜歡音樂;他們經常參加一些業餘的比賽和培訓,把喜歡的工作當成業餘的興趣愛好。而我們在工作中,往往從事的職業都不是自己最喜歡的工作;就好比大學畢業生沒有找到對口專業的工作一樣。

    喜歡不代表擅長

    如果你真的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工作,不一定是出眾的人,反而不能體現自己的價值。打擊自己對工作的積極性。就像很多人喜歡音樂一樣,但是不具備做歌手的實力和條件。

    所以,我會選擇自己擅長的工作作為自己的職業。

  • 3 # 林清談

    一、喜歡是個很脆弱的東西,沒有成就感,就會很痛苦。

    在職場中,做擅長的事就像是在漫長的歲月中,打怪升級,升一級有一級的成就感,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

    但是喜歡就不一樣,喜歡不代表擅長,不擅長就代表不易取得成績,做起來自然毫無成就感。

    這就好比你興致盎然的去打一個boss,卻一次又一次被秒殺。即便你憑藉一腔熱愛, 不斷滿血復活,這份熱愛也總會日復一日的痛苦磨滅,直到消耗殆盡。

    喜歡是很脆弱的,如果沒有成就感,沒有進步,你會活的很痛苦,甚至喜歡的事情,也會變得面目可憎起來。

    二、職場中,弱者往往談喜歡,強者都在默默堅持

    從人性上來說,喜歡是一種人之本能,但是,喜新厭舊也是。這世界上哪裡來的那麼多喜歡又合心意的工作?一句不喜歡,就像一個絕佳的藉口,可以甩掉所有的不想努力、不想堅持和不作為。

    喜歡本身,如果無法成為信念,多半會成為弱者見異思遷的遮羞布。

    三、喜歡是一個可以培養的能力:因為擅長,才會更喜歡

  • 4 # 二級心理諮詢師心門

    事情要分兩方面看,一是這個選擇會不會影響我現在的生活。二是這個選擇會不會讓我更快樂。

    如果是生存問題,我首先要做自己擅長的,把自己的生存做好,接著才能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有時候追逐夢想是需要金錢的支撐的,我們這些普通人需要給自己一些財務方面的保障,才有可能去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你說呢?

    如果說我有足夠的金錢去支撐的話,我會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喜歡的事情會讓我開心,每一天都非常的有意義,享受創造的快感和學習新知識的愉悅。人生苦短,享受一刻是一刻。你說呢?

  • 5 # BL丶Darling

    喜歡跟擅長其實並不衝突。

    假如你真的喜歡那麼你一定擅長,因為喜歡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你只有在接觸一件東西久了才會慢慢喜歡上它,那麼期間這個過程已足夠讓你掌握這個東西,畢竟喜歡就會投入很多精力去研究學習,也就漸漸變為自己擅長的東西了;如果是突然喜歡某件東西,那不叫真正的喜歡,或許在你接觸的過程中你會厭倦它,那麼它也不會成為你擅長的。

    如果說是生活工作上的,那麼要首先選擇擅長的,並在工作之餘去接觸瞭解學習喜歡做的那件事情,畢竟擅長的可以保證生活質量,如果完全瞭解了喜歡做的事情依舊喜歡,那就多投入精力去做喜歡做的那件事情,然後可以慢慢發展為事業,以此來保證自己的生活,畢竟喜歡做的事情就會全身心的投入,會越做越有幹勁,那麼自然而然就變成了自己最擅長的。

    話說回來,人們喜歡的東西有很多,要分的清主次、排的出一二,拿出最喜歡的多投入精力,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既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發展為事業,即便不是事業,也會是副業。

    但什麼情況如何選擇還是在於自己,畢竟我的人生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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