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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首重格局期貨

    不過對於中行的主動溝通,涉事投資者內部分歧仍然很大,矛盾主要集中在賠償標準上。不少投資者明確表態不接受賠償20%的方案,部分投資者堅持銀行應按4月15日CME釋出負油價測試通知時點的價格進行賠償,一些客戶甚至要求賠償全部本金。

  • 2 # 說保鑑保

    在國務院金融委和銀保監會對原油寶事件的高度關注和督促下,終於有了新的進展,近日中國銀行終於給出瞭解決措施,中行承擔部分損失。

    5月5日,中國銀行釋出了最新公告,目前中行相關分支機構正按意見積極與客戶誠摯溝通,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協商和解。如無法達成和解,雙方可透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同時,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

    另據財新報道,原油寶事件處理結果如下:中行承擔穿倉損失。對於投資額低於1000萬的大部分客戶,由於不具有足夠的風險投資能力,可以退20%的保證金。對於投資額超過1000萬的客戶(不足100人),認定為專業投資者,不退保證金。雖然中國銀行在上述公告中並未透露具體賠付方案,但有訊息透露,很多投資者都收到關於“投資者陸續收到賠付方案通知”的訊息。

    有知情人士表示,“銀行可能會讓客戶籤和解協議和保密協議,想要拿到賠償,投資者需要負保密責任。”和解協議也顯示,投資者因負油價意外情況產生的負價虧損將全部由中國銀行承擔、銀行將不再追償,因負價虧損劃扣的保證金中行將進行退還。除了承擔負價虧損外,中行還將對受損客戶進行補償。

    對於目前中行給出的解決方案,不少投資人表示暫時無法接受,要求按照4月20日22點的價格進行結算。不過也有投資人表示可以接受中行的和解方案,“畢竟投資有風險,也要尊重遊戲規則。”

    對於無法達成和解的,中國銀行的公告中也說明“雙方可透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中行將尊重最終司法判決”。

  • 3 # 財經萌小新

    從中行提供的和解方案看,是中行承擔了大部分損失。

    對於原油寶小於1000萬的投資者來說,還有兩成的本金可以拿回,不用再承擔穿倉的損失,這對投資者來說算不錯的結果了,還是要感謝銀保監會和國務院金融委員會的發聲,才讓中行低了頭。

    當然投資者可以選擇不進行和解,和中行打民事訴訟官司,但是最後的結果不一定能有和解的方案來的好。

  • 4 # 小馬讀財

    中行終於服軟了!據悉,原油寶事件後中行態度強硬,但現在已初步擬好和解協議,具體內容是穿倉部分由中國銀行承擔,另外會補償虧損的保證金,最高比例為20%。

    那這個解決方案到底如何呢?給我們帶來什麼風險啟示?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於原油寶的話題。

    【為什麼服軟?】

    原油寶事件剛發生時,中行態度強硬,聲稱投資者如有持倉,請在24小時內補充至100%;如無持倉,將視為欠款,銀行有權向人民銀行申請將欠款記錄納入其徵信。

    現在中行服軟,主要因為理虧,具體理由如下:

    1、協議中宣告不帶槓槓,應該不會穿倉才對,最多虧完本金,但最後卻穿倉了,所以該產品有違規嫌疑,或者稽核人員沒有充分意識到其中的風險;

    2、中行在銷售過程中,將該產品的風險等級定義為R3,但讓投資者的虧損幅度遠超R5等級,這個責任中行推卸不了。

    【中行唯利是圖惹麻煩】

    明眼人都知道,原油交易風險遠超股票和一般期貨,連資深交易員也要三思而後行。中行向非專業投資者推出這個業務完全是因為唯利是圖,因為有可觀的交易手續費和對賭收益。這說明大銀行沒有大家想象的那樣冰清玉潔,其實也只是一家逐利企業,具體邏輯如下:

    1、銀行等金融機構本身也是企業,以盈利為目的,也會陷入法律糾紛,經營不善;

    2、金融機構具備所有機構的法律風險;

    3、金融機構表內業務屬於中介業務,受制度保護。但原油寶不是銀行存款,不受央行兜底保護。

    簡單來說,中行想靠原油寶賺錢,但因為風險意識不足,最後玩脫了!

    【風險警示】

    1、銀行存款有保障,其他理財專案沒保障;

    2、低風險高收益專案肯定存在不合理之處;

    3、高風險低收益專案比如P2P,相當於騙子。

    所以,投資者應該只投風險和收益匹配的產品,切勿犯傻。

    【總結】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銀行工作兩年應該達到怎樣的成就才能跳槽到更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