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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洪祖強

    你想送禮物給前任,還匿名。在此我不禁要質問你:你想再續前緣,還是想前任神魂顛倒?你是閒來無事,還是突發奇想?你是神經錯亂,還是感情氾濫?你是心有不甘,還是戀戀不捨?你想學雷鋒,還是大發慈悲?你想做個笨蛋,還是想授人以柄?

    動機何在,意欲何為?

  • 2 # 生活百事講壇

    我是做過類似的事情,挺後悔的也。你給他買東西不就是為了讓他覺得你很好嘛…可是既然選擇分開就是不夠喜歡了,你做什麼可能在他心裡都不會產生你想的那種感動之類。所以不如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哦 祝早日遇到對的人

  • 3 # 江湖鬼才

    如果你還愛著對方,買點東西無所謂。前提必須不影響你現在的家庭,也不影響對方的家庭。

    不過,個人認為還不不要為好。已經分開了,證明多少存在感情分歧,並不適合一起走下去才分開的。這樣做無非是給自己的慾望尋找藉口。也許對方根本不在意,那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默默守護?別鬧,大家都挺忙的。

    所以,就算匿名,也是違背道德的。畢竟紙是包不住火的,一旦被發現了,對雙方家庭都是毀滅性的打擊,何苦呢?

  • 4 # 笑敬過往2020

    你現在有男(女)朋友 你前任有男(女)朋友嗎 如果有的話就沒必要 容易引起誤會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如果沒有 那就無所謂了

  • 5 # 戀愛小課堂啊

    人,首先都該自私一點。從這個角度出發來看,我們每一個行為後面操控它的意識是什麼,題主不是想複合,那麼不管寄什麼,不會影響這個結果的行為都是可以去做的。

    我們來分析一下收到東西后男生可能會有的反應,那給男生寄東西,算是分手禮,收到後男生大機率兩個反應

    001 這個女孩還是好啊,多少懷念一下,不知道你們怎麼分的手,有一絲後悔沒有好好對你想複合,或者是成為心裡的硃砂痣。總之會回憶一下在一起的點滴,睹物思人加深對這段感情的記憶。

    002 給我寄這些幹嘛,果然嘛,還是捨不得我哈哈哈哈。

    如果都可以接受,想寄就寄,算是給自己分手的儀式感,又或者對共同經歷的感謝都可以。做任何決定,清晰目的,不傷自己,對一切可能的結果能接受,那就做唄。我的觀念是,不管經歷好與壞,不給留遺憾最重要。

  • 6 # 手機使用者jky

    送物給前任,說來人不信;並且還匿名,一顆傻子心;是否存企圖,投石把路問;有膽公開送,署名是本人;如若她未嫁,你也還未婚;兩人都有意,重啟戀愛門;人要有擔當,更應負責任。

  • 7 # 晏子有觀點

    晏子歷來反對那種藕斷絲連,吃回頭草,腳踩兩隻船,牽掛東扯上西的那種婚姻和愛情裡的人。所以晏子認為任何想和前任發生其他關係,比如給前任匿名買東西主動聯絡等,都是不應該去做的事情。

    藕斷絲連在愛情婚姻中屬於大忌諱

    愛一個人,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愛應該有愛的樣子,不愛應該有不愛的樣子

    一個男孩子如果喜歡一個女孩子,那麼就應該努力地去愛她,理解她,包容她,給她幸福和快樂。如果因為其他一些原因給不了她幸福和快樂,那麼就應該祝福她,讓她在另一個人跟前,在另外的一個生活當中,有她屬於自己的幸福。這才是一個人應該有的愛情觀和婚姻觀。

    作為自己的前任,那麼兩個人曾經的情感糾葛已經成為過去。他過他的日子,你過你的日子,或許雙方都有了男女朋友,甚至有了各自的家庭和生活,那麼還有什麼必要去打擾別人,給對方的情感婚姻及家庭生活帶來不便呢?如果真的這樣做了,那麼是否對自己的伴侶以及家庭是不公平的呢?

    晏子並不建議和前任有聯絡和瓜葛

    所以,愛一個人,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愛應該有愛的樣子,不愛應該有不愛的樣子。不應該去糾纏,要不然或許會造成無盡的情感糾葛和麻煩。

    光明磊落,同樣適用於愛情和婚姻

    如果覺得自己虧欠於前任,需要透過一些途徑進行補償。那麼也建議這樣的事情做在明面上,讓前任的親人或者自己的親人都知道明白這個事情,這樣才能避免矛盾和誤會。匿名的形式本身就是一種不光明磊落的行為,搞不好就會好心辦壞事。

    和前任聯絡,有可能讓自己現有的婚姻或者愛情更加變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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