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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歲月饒過誰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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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蟬貓
我告訴你什麼叫真正的閨蜜。
我們住不同的城市,坐高鐵也要六個小時。我公公去世,她第二天就趕到我老家,幫我帶小娃,安慰大娃。我每天料理一些喪事事情忙不清場,她就幫我安慰我婆婆,處理一些瑣事,每天晚上她都陪我到深夜一兩點,很少睡覺。喪事處理完了,又送我家老大坐高鐵四個多小時返校。~~後來我才知道,她到我家的時候,她自己才做完乳腺增生手術不到一個星期。都是瞞著我,偷偷到廁所去自己換藥,感動得我沒有話說。
她說我們是什麼樣的友誼呀,還要計較這些。要不怎麼生孩子都是同一天,我家比她家大六個小時。兩個人的老公拿著手機,我們影片互相鼓勵,恐怖的陣痛回憶起來都很溫馨又有點搞笑。
她父親生病的最後一段時光,我扔下不到二歲的娃,去她家給她帶孩子娃,陪她選墓地,給她當司機到處跑。一直到她父親去世,我在她家呆了快一個半月,她媽媽說,雖然都是獨生子女,但是就好像有兩個女兒一樣,什麼都有商有量,不覺得孤單。
我談戀愛的時候就跟她說過,跟男朋友會分手,但跟她,我們永遠不會分開的,不管相隔多遠,我們都是心連心的連體人。
未來,10年,20年,到白髮蒼蒼,我們依舊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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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編外參謀K十三
可能忘了吧!有了家庭,奔波帶碌,閨密貴而不蜜了,能有你好我好,大家好就不錯了,最怕是隻有我好,你不能比成好思想,最好別做樸瑾惠哪樣的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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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木子李果
閨蜜不認可你!呃上你了!心裡說這傻蛋滾一邊去,希望下輩子你靈水點,不隨禮你的閨蜜,下次她小孩過生日請你吃飯,你就去吃,吃完了給個大大的紅包,裡面啥都沒有,就寫祝賀詞,把袋口封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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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菸斗飄香
正常啊!閨蜜不是就是用來坑的嗎?她今天不坑你還等著以後被你坑啊?防火防盜防閨蜜!其實隨禮這事跟做善事差不多,不要想著回報就好,你認為你倆關係值五百而且你也負擔的起哪就給,至於以後還不還的事以後再說,還了知道你在其心中同等重要一切安好,不還也弄明白了原來你在她心中一文不值,花五百認識一個人多好?多便宜啊?你得這麼想,萬一你還拿她當閨蜜以後找你借五萬不還豈不是更虧?其實想明白了就那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給與拿的關係!閨蜜陪你逛街等於你拿了人家的時間、閨蜜聽你訴苦等於是你把她當“情感垃圾桶”啦,又拿人家的時間還把你心中的負面情緒倒在人家啦!所以,沒有什麼是白來的,無非是誰多佔了點便宜罷了。其實你要是真的非常在意和這個閨蜜這麼多年的情感就應該問問,人家沒準兒正好家裡有事此時手頭實在週轉不開呢?要是在乎友情就不要在乎金錢,沒有完全的對等的交換!如果她就是小氣、就是一個扣扣嗦嗦的人,你發現與自己的世界觀相差甚遠索性趁早結束,因為你已經發現問題了還要延續這份情感,時間越長你吃的虧就會越多,她已然這樣了也不可能輕易改變,畢竟“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想收回損失只會讓你越賠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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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貓蛋狗蛋看世界
說不定是閨蜜忘記了,其實這種現象沒必要。為了這500塊錢,難道閨蜜你還不要了?什麼事情要往大了看?不要為了這種小的細節而去糾結最後兩個人分道揚路。其實沒什麼意義,不就是那500塊錢的事嗎?這種事應該在生活當中經常發現。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公平,你認為她這個人不錯,那麼還繼續交往,如果這個人的人品不好,那就沒必要再相處了,並不是這500塊錢,如果說你這麼在乎這500塊錢,難道說你的閨蜜你們之間也就是指著500塊錢嗎?不要有太多的糾結,其實一切愛好只要付出了那問心無愧比什麼都強,我想你的閨蜜到最後她肯定會有一個覺醒,不要整天把這個小事放在腦子裡沒有任何意義。
這位閨蜜是大學同學,我結婚時她參加了兩次宴請都沒給紅包(正式婚禮一次,同學答謝一次,因為有的同學給紅包但沒參加婚禮),後來她婚禮在外地辦的,沒通知我參加,我沒給紅包。2013年她生孩子我給了500紅包,2017年我生孩子她來看我沒給紅包,在淘寶上給我和孩子買了兩件衣服,加起來差不多200元,真心覺得心裡不舒服,還要繼續做朋友嗎?她家裡最近兩居換三居,算不上窮的拿不出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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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啊是會變的,不要把你和任何人的關係想像的無堅不摧,你們的關係沒那麼好,要學會保持距離,特別是婚後了,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小家打算,以前的姐妹,同學,朋友,該斷的就都斷了吧,如果有那種在你最為難的時候挺身而出的,那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值得你去深交的,如果都只是這種的塑膠姐妹,留不留也沒什麼意思,就當花錢看清了一個人,五百塊錢值得了,如果你認定了,那就沒什麼遺憾的,如果你心中覺得不好過,交往的朋友不是那種人,你們的關係足夠好,那就只當她有難處,或者是忘記了吧?繼續你們之間的友誼,畢竟,相識多年,足夠了解,就像家人一樣,那就當她是你的姐妹吧,姐妹的人情,不還就不還了吧,沒什麼
我在以前二十歲的時候,那時候出去打工,一個月也就掙一千多塊錢,留出自己的伙食費,其他的都寄回家給父母了,那時候有一個玩的特別好的姐妹,好到穿一條褲子,睡一張床,穿彼此的衣服,
她一個月工資一千八,給我借一千塊,寄回家兩千 ,說下個月還我一千,後來,她沒還,可能是忘記了,我也沒提,再後來過年我們都各自回家了,那時候還沒有手機,都是用公用電話,我回家聯絡過她,她沒提,我也沒提,朋友一場認定了,就不去計較了,我想應該也不會有下次了